奖学金助学金发放方案精选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奖学金助学金发放方案精选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奖学金助学金发放方案【第一篇】为了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发放工作,体现党和政府对中职学生关怀,根据市财政局,市教育局长财教(20xx)162号《关于安排发放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和学生食堂补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成立领导组和评审组:1、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2、评审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另外加每班2—3人学生代表二、补贴对象:比例、期限和标准补贴对象为在我校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比例为在校学生的30%;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30元;补贴期限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4月,共5个月(2月份放假除外)。三、补贴条件:1、爱祖国,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责任心,有爱心;2、家庭经济贫困,平时生活节俭,学习认真,进步较快,有上进心;3、积极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按时上课、做早操、做课间操等;4、遵纪守法,不抽烟,不酗酒,不打架,不私自外出;5、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包括个人卫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四、评审工作程序1、领会精神。召开相关领导人员会议,领会有关精神,并向学生宣传党和国家关心中职学生的关怀和爱护;2、组织评选。组织学生,根据补贴条件进行评选;3、学校评审。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根据评选条件,由学校评审组进行综合审核确定初选名单;4、公示名单。学校将初选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名单、人数、举报电话等;5、健全档案。学校要建立健全有关享受伙食补贴的学生的相关资料,包括相关文件、领导组评审组成员名单、学生花名表等。6、上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补贴学生花名单、会议记录、公示材料及相关资料报送教育局。五、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补贴名单汇总表、会议记录、公示材料、发放补贴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备查。奖学金助学金发放方案【第二篇】为了全面落实科学人文相合、育人成才相融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建设积极主动、蓬勃向上的优良校风,激励学生努力践行“三自”育人目标,将学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特制定本奖学金发放办法。一、奖项设置1、优秀学生奖一、二、三等奖2、学习优秀奖一、二、三等奖3、学科竞赛奖一、二、三等奖•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二、评选条件(一)优秀学生奖:1、基本条件综合奖将在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中产生,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产生办法详见《上海市育才中学各项先进评选办法》。2、评奖方法(1)每学年评选的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等奖。(2)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三等奖。3、奖项分配(1)优秀学生一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名,共6名。(2)优秀学生二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2名,共12名。(3)优秀学生三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8名,共36名。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各占14名、优秀学生干部8名。(二)学习优秀奖1、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优良;(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有较强的团队意识;(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全面提高自身素质。2、各奖项具体条件(1)一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三名,无不及格科目。(2)二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四名至八名,无不及格科目。(3)三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九名至十六名,无不及格科目。(4)高三以毕业考成绩作为评审以上奖项依据。(三)学科竞赛奖获奖条件参见《上海市中学生市级学科、科技、艺术类竞赛活动高考加分项目及其加分对象》的说明。(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获奖条件见《唐氏奖学金大学生评奖办法》三、奖励金额(一)优秀学生奖一等奖:8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二)学习优秀奖一等奖:6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三)学科竞赛奖特等奖:由校务会议视学生获奖情况讨论确定一等奖:6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注:以上三类奖项优秀学生奖与学习优秀奖不可重复享受。学习优秀奖与学科竞赛可重复享受。学科竞赛奖金不累计计算,择最高奖项奖励。(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金额由唐氏基金会确定。四、评选程序、时间及表彰1、班级民主评选、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初审,学生工作部复审,报校务会审批并张榜公示。2、评选时间:每学年第二学期17周开始申报;3、开学典礼进行表彰。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1、本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累计事假超过五天以上或病假超过十天以上者不能参加优秀学生奖的评选。2、集体组织的活动和布置的工作无故不参加或借故不参加者。3、养成性劳动评价不合格者。4、不合格寝室成员。敢于批评同寝室违纪成员和及时向教师反映的成员除外。5、本学年内无故不出席早操或不参加晚自习者。6、学工、学农、学军成绩不合格者。7、本学年内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8、凡获得以上奖项的学生如有违纪且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荣誉称号,退回奖学金。以上办法的解释权归属上海市育才中学学生工作部。奖学金助学金发放方案【第三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第二条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将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第二章奖励对象第三条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第四条曾获得该奖学金者不得再次申请。第三章申请和评审程序第五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每年9月1日-10月31日期间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第六条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第七条各教育处(组)初审后确定的推荐人选名单将在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听取各方意见。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留学基金委。第八条留学基金委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留学基金委网上进行二次公示。第九条留学基金委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各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第四章奖学金数额及发放办法第十条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学金数额为每人5000美元。第十一条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按发奖时的汇率折合成所在国币种发给获奖者并组织举行奖学金颁奖仪式。奖学金助学金发放方案【第四篇】奖励类别及奖励办法如下:一、学习标兵奖(奖学金1000元/人)1、入学奖:高一入学奖按年级奖前10名,2、学期奖: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前5名。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前2名,理科奖前3名。3)专业生按年级奖励1名,评选条件为文化成绩进入全年级前60名,且专业成绩进入全年级前3名。二、学习优胜奖(奖学金500元/人)1、入学奖:高一年级入学奖按年级奖第11名至30名2、学期奖: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第6至15名。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第3至第6名,理科奖第4至第9名。3)专业生奖:美术、体育文化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进入专业生年级排名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美术按年级奖前3名,体育按年级奖第1名。音乐生文化成绩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奖前3名。三、学习进步显着奖(奖学金100元/人)每班评选2人评选条件:1、1名确定办法:1)未获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的第一名。2)有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取以上奖项以外排名第一的学生进行奖励。2、另1名确定办法:在班内,期考相对上期期考成绩进步幅度最大的一名学生。四、择校生进步奖(奖学金1300元/人)文理未分科年级期考总分进入年级前400名,文理分科年级期考总分文科进入年级前100名,理科进入年级前300名,给予一次性免除下一个学期择校费13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