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网2章節架構民間部門投資內容與方向投資組合模式分析投資權利義務規範民間參與開發經營之策略分析p.268觀光產業假期產業居民旅行代理觀光接待航線包租旅館觀光遊憩區之特色及設施觀光包含之相關產業(EricLaws,1997)第一節民間部門投資內容與方向民間提供之觀光遊憩服務功能代理(Agency)遊客出發前促使成形、安排行程即旅行社之業務代理者為觀光遊憩行為之促成者包括資訊提供傳播、觀光遊憩區介紹與選擇供給(Supply)出發後遊程中所提供之實質設施與服務事項主要供給者為提供觀光遊憩區之活動設施次要供給者為旅遊過程中之支援性或周邊性服務p.268-269第一節民間部門投資內容與方向出發點目的地交通運轉休息/資訊中途再出發式返回主要目的目的地周邊服務代理供給旅遊者資訊仲介諮詢民間部門服務功能示意圖第一節民間部門投資內容與方向類型一二三大眾型專屬型社會型代理者意義提供休閒性且可自由選擇之目的地與行程提供特殊的服務與活動提供一種旅遊的主題或觀念形式旅行社旅行刊物旅遊網佔俱樂部協會社團、文教組織基金會媒體供給者意義為了旅遊而經營開放性場所觀賞地為了服務特定對象及特定活動所需之場地具有旅遊之外的存在目的,但被視為可旅遊的場所形式遊樂區開放式渡假區觀賞地特殊活動場地會員式渡假中心既有之產業地點特殊之自然資源特色之自然及人文空間民間部門組織類型分類表(王鴻凱、劉惠麟,1992)第一節民間部門投資內容與方向民間部門發展特性與方向其開發特性與觀光遊憩區有密切關係地點區位都會區著重家庭式休閒為主戲院、百貨、夜市、遊樂場、博物館、公園….非都會區著重渡假式休閒為主俱樂部、遊樂區、主題園、森林遊樂區、海水浴場…Seefig8-3(p.271)&fig8-4(p.272)p.270第一節民間部門投資內容與方向休閒產業特色室內化趨勢科技化發展主題化規劃遊樂區精緻化開發與規劃休閒渡假定點化之發展p.272第一節民間部門投資內容與方向民間休閒服務主要供應來源住宿體系飯店、賓館、汽車旅館、招待所、露營地、民宿、寺廟交通體系陸上、水上、空中、鐵路、遊覽車、租車休閒遊憩資源體系大眾型專門或獨享型知性或社會型p.272第一節民間部門投資內容與方向民間休閒服務次要供應來源私有部份餐飲業金融服務旅行業資訊業公有部份觀光組織港口、機場旅客服務中心p.272第一節民間部門投資內容與方向傳統模式新興模式住宿運輸旅行社預定介面運輸住宿觀光遊憩區金融服務顧客顧客預定介面假日觀光遊憩活動之配銷及登記模式示意圖(EricLaws,1997)第二節投資組合模式分析開發方式經營方式全部由業主開發由業主與私人合作開發由業主委託私人開發出售出租全部由業主經營◎◎◎由業主與私人合作經營◎◎◎由業主委託私人經營◎◎◎出售◎◎◎◎出租◎◎◎◎傳統開發經營模式分析表業主:Owner/PublicSector私人:PrivateSector建築物(物權)土地(地權)地主(業主)提供土地經營者(私人)取得地上權當業主設定地上權給予開發經營者,該地上物因具有價值,得以跟銀行設定抵押權,進行財務操作。業主因採用設定地上權,得以收取地租及權利金。業主擁有產權,無須負擔開發經營之風險第二節投資組合模式分析設定地上權之案例(table8-3)台北金融大樓(101)(台北市政府)設定70年,權利金206億,此為BOT案華航大廈(國有財產局)晶華酒店(台北市政府)君悅飯店(國有財產局)國際貿易大樓(國有財產局)太平洋SOGO百貨(水利會)墾丁凱撒、福華、歐克(觀光局)天祥晶華(國有財產局)p.275第二節投資組合模式分析設定地上權之案例權利金設定地上權大多為50年以上期滿依條件優先承租之權利租金收取概念主要為吸收土地相關稅賦並無獲利因素在其中權利金方面,分為彈性權利金固定權利金p.275第二節投資組合模式分析相關開發經營方式以下為補充教材請注意做筆記,列為考試範圍喔!P.S.這是未來數十年台灣重要建設主要開發模式!p.276第二節投資組合模式分析台灣銀行?BankOfTaiwan?興建–營運–移轉Build–Operate–Transfer為公部門獎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方法/制度簡稱BOT但另有其他型式,如BT、BOO、ROT、BTO、OT一般統稱為BOT第二節投資組合模式分析(補充教材)起源土耳其總理TurgutOzal所提出(1984年)引進外國承包商進行公共工程計畫「建設」、「營運」及「轉移」制度,讓土耳其政府借國外對其基礎建設進行投資減少政府負債引起許多已開發及開發中國家紛紛仿效馬來西亞、中國、香港、台灣、英國、法國…..B.O.T.制度逐漸成為各國政府財政拮据時最受歡迎之公共工程開發方式之一第二節投資組合模式分析(補充教材)定義狹義BOT乃是指在工程專案中由專案承攬人(特許公司)自行籌資且承擔大部分風險建造(Build)工程完成後營運(Operate)一段期間(特許期限)再無償或有償移轉(Transfer)給業主利用營運之特權以回收其成本並賺取合理利潤之專案型式廣義獎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任何型式統合第二節投資組合模式分析(補充教材)促參法第一條1.1為提升公共服務水準,加速社會經濟發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特制定本法。增加公共建設,須將設備、材料、人力投入生產,帶動周邊產業,成為經濟發展之火車頭第二節投資組合模式分析(補充教材)促參法第三條3.1本法所稱公共建設,指下列供公眾使用或促進公共利益之建設:一、交通建設及共同管道二、環境污染防治設施三、污水下水道、自來水及水利設施四、衛生醫療設施五、社會及勞工福利設施六、文教設施七、觀光遊憩重大設施八、電業設施及公用氣體燃料設施九、運動設施十、公園綠地設施十一、重大工業、商業及科技設施十二、新市鎮開發十三、農業設施3.2本法所稱重大公共建設,指性質重要且在一定規模以上之公共建設;其範圍,由主管機關會商內政部、財政部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第二節投資組合模式分析(補充教材)促參法第四條4.1本法所稱民間機構指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或其他經主辦機關核定之私法人並與主辦機關簽訂參與公共建設之投資契約者4.2前項民間機構有政府、公營事業出資或捐助者,其出資或捐助不得超過該民間機構資本總額或財產總額百分之二十4.3第一項民間機構有外國人持股者其持股比例之限制,主辦機關得視個案需要,報請行政院核定不受其他法律有關外國人持股比例之限制第二節投資組合模式分析(補充教材)促參法第五條5.1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5.2本法所稱主辦機關指主辦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相關業務之機關︰在中央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5.3主辦機關依本法辦理之事項得授權所屬機關(構)執行之主辦機關得經其上級機關核定將依本法辦理之事項,委託其他政府機關執行之5.4前項情形,應將委託事項及所依據之前項規定公告之,並刊登於政府公報、新聞紙、或公開上網第二節投資組合模式分析(補充教材)促參法第八條(1/3)8.1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之方式如下一、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BOT二、由民間機構投資新建完成後,政府無償取得所有權,並委託該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無償BTO三、由民間機構投資新建完成後,政府一次或分期給付建設經費以取得所有權,並委託該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有償BTO第二節投資組合模式分析(補充教材)p.276促參法第八條(2/3)四、由政府委託民間機構,或由民間機構向政府租賃現有設施,予以擴建、整建後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ROT五、由政府投資新建完成後,委託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OT六、為配合國家政策,由民間機構投資新建,擁有所有權,並自為營運或委託第三人營運。BOO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方式。第二節投資組合模式分析(補充教材)p.276降低公共部門財政降低人事費用膨脹提高經營管理效率分散政府投資風險持續政府公共建設提供民眾優質服務開創企業投資管道第二節投資組合模式分析(補充教材)專案之生命週期規劃投標期訂定契約期建造期營運期移轉期政府規劃特許公司招標評選特許公司特許合約協商工程建造營運與維護所有權移轉至政府工程設計專案資金籌措營運收益償還財務借貸第二節投資組合模式分析(補充教材)案例國內月眉大型育樂區開發計畫(營運中)台灣高鐵計畫(興建中)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建設案(招商中)國外英法海峽隧道、馬來西亞高速公路香港東區海底隧道、日本跨東京灣高速公路澳洲雪梨過港隧道、泰國曼谷第二高速公路第二節投資組合模式分析(補充教材)現況至92年10月已完成簽約之促參案件共16件民間投資金額為572.6億元較91年大幅成長90倍營運階段預估可節省政府營運費用每年19.4億元獲得權利金及稅賦收入每年21.1億元並預估可創造16,820個就業機會第二節投資組合模式分析(補充教材)提案案件數量〈依單位〉第二節投資組合模式分析(補充教材)提案案件數量〈依類別〉1131999410262111239020406080100120文教水利交通建設休閒污水處理社會福利商業產業經濟勞工福利農業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