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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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所谓项目的投资结构的设计,就是在项目所在国家外在因素的制约条件下,寻求一种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其投资目标的项目资产所有权结构。第二讲项目的投资结构主要内容:2.1公司型合资结构(IncorporatedJointVenture)2.2合伙制结构(Partnership)2.3非公司型合资结构(UnincorporatedJointVenture)2.4信托基金结构(Trust)2.5项目投资结构设计需考虑的几个主要因素2.6四种投资结构的比较2.7合资协议中的关键条款第二讲项目的投资结构公司制的基本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型合资结构2.1公司是与其投资者完全分离的独立的法律实体,即公司法人。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所给予的。作为独立的法人,公司拥有一切公司资产和处置资产的权利,承担一切有关的债权债务,在法律上具有起诉权,也有被起诉的可能。投资者通过持股拥有公司,对于公司资产,公司股东既没有直接的法律权益也没有直接的受益人权益。股东通过选举任命董事会成员对公司的日常运作进行管理。公司型合资结构2.1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一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自然人、法人自然人、法人、国家自然人、法人、国家发起人人数只有一个股东(自然人或法人)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须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最低注册资本十万元(人民币)三万元(人民币)五百万元(人民币)股东出资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发起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经营层(各个机构或成员如何产生及其各自的职责?)公司治理结构有关知识公司型合资结构2.1投资者A投资者B投资者C合资公司贷款银行股东(合资)协议持股3-1简单的公司型合资结构贷款抵押+担保优点:有限责任融资安排较容易易于投资转让股东之间关系清楚可以安排非公司负债型融资结构缺点:对现金流量缺乏直接的控制(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税务结构灵活性差公司型合资结构2.1案例分析1:蒙牛公司引进境外资本(教材P72)外资系公司:摩根士丹利、香港鼎辉、英联投资运作方式在境外设立公司按照约定进行投资案例2:收购新西兰钢铁联合企业的公司型结构案例背景简介新西兰钢铁联合企业由于管理不善,连年亏损,倒闭后留下5亿新西兰元的税务亏损。1989年初,F、C、T、B四家公司在新西兰组成了一个投资财团来进行收购。收购价格是2亿元。F公司:实力雄厚,但负债比率过高,要求持股比例不超过50%T和B公司:两家外国的投资公司,目的是想通过投资获取利润。C公司:有色金属公司,经营业绩较好F公司B公司T公司合资协议控股公司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国际银团C公司新西兰钢铁联合企业100股普通股贷款协议管理公司(F的子公司)100%100%30%50%10%10%抵押+担保资金收购新西兰钢铁联合企业的公司型结构管理协议收购新西兰钢铁联合企业的合资公司出资比例(单位:百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税务亏损出资总计实际投资占总投资比例F公司50%7507537.5%C公司30%45509547.5%T公司10%150157.5%B公司10%150157.5%总计100%15050200100%它是至少两个以上合伙人(Partners)之间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共同从事某项商业活动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法律关系。合伙制包括普通合伙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种类型。合伙制结构2.2最显著的特点:所有合伙人对于合伙制结构的经营、债务以及其它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负有连带的无限的责任。与公司型结构相比较,具有的特点:公司型结构资产是由公司而不是其股东所拥有;而合伙制的资产则是由合伙人所拥有;公司型结构中债务人是项目公司而不是其股东;但合伙人将对债务承担个人责任;公司型结构中,一个股东极少能够请求去执行公司的权利;但每一个合伙人均可以要求以所有合伙人的名义去执行合伙制的权利;普通合伙制结构2.2.1公司型结构的股东可以同时又是公司的债权人,并根据债权的信用保证安排可以取得较其它债权人优先的地位;而合伙人给予合伙制的贷款在合伙制解散时只能在所有外部债权人收回债务之后回收;公司型结构股份的转让,除有专门规定外,可以不需要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但是合伙制结构的法律权益转让必须得到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普通合伙制结构2.2.1与公司型结构相比较,具有的特点:公司型结构中,管理一般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而在普通合伙制中,每一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经营管理;公司型结构可以为融资安排提供浮动担保;但大多数国家合伙制结构不能提供此类担保;合伙制结构中对合伙人数目一般有所限制;但对公司型结构的股东数目一般限制较少;普通合伙制结构2.2.1与公司型结构相比较,具有的特点:普通合伙制结构2.2.1合伙人合伙人合伙人合伙协议合伙制项目融资安排银行及金融机构2-2使用普通合伙制的项目投资结构优点:税务安排的灵活性。与公司型结构不同,合伙制结构本身不是一个纳税主体。合伙制结构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的净收入或亏损全部按投资比例转移给合伙人。缺点:无限责任;每个合伙人都有约束合伙制的能力;融资安排相对比较复杂。普通合伙制结构2.2.1有限合伙制结构需要包括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GeneralPartners)负责合伙制项目的组织、经营、管理工作,并承担对合伙制结构债务的无限责任。一般是在该项目领域具有技术管理特长并准备利用这些特长从事项目开发的公司。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s)不参与也不能够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合伙制结构的债务责任被限制在有限合伙人已投入和承诺投入到合伙制项目中的资本数量。一般是对项目的税务、现金流量和承担风险有不同要求的较广泛的投资者。2.2.2有限合伙制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有限合伙协议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制结构2.2.2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协议有限合伙制项目有限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人管理协议项目工作报告担保融资协议银行及金融机构抵押资金2-3有限合伙制的项目投资结构有限合伙制结构2.2.2普通合伙协议有限合伙制项目勘探资金有限合伙人勘探支出税务扣减勘探协议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协议2-4(a)有限合伙制结构在资源性项目开发中的应用(a)项目勘探阶段普通合伙人项目建设资金普通合伙协议有限合伙制项目有限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人管理协议项目经营收益(b)项目建设生产阶段2-4(b)有限合伙制结构在资源性项目开发中的应用有限合伙制结构2.2.2案例分析:欧洲迪斯尼乐园项目的投资结构(P87)上海宝赢资金管理中心银河普润有限合伙企业课堂作业:合伙制结构可以分为哪两种类型?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非公司型合资结构(UnincorportedJointVenture),又称契约型合资结构,从严格的法律概念上说,这种投资结构并不是一种法律实体,只是投资者之间所建立的一种签约性质的合作关系。非公司型合资结构在项目融资中获得相当广泛的应用,重要集中在采矿、能源开发、初级矿产加工、石油化工、钢铁及有色金属等领域。非公司型合资结构2.3主要特征:通过投资者之间的合作协议建立起来;每个投资者直接拥有项目资产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每一个投资者需要投入相应比例的资金,并直接拥有且有权处置其投资比例的项目最终产品;每一个投资者的责任独立,对于其它投资者的债务或民事责任不负有任何共同和连带的责任;由投资者代表组成的项目管理委员会是非公司型合资结构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一切有关问题的重大决策;项目日常管理由项目委员会指定的项目经理负责。非公司型合资结构2.3非公司型合资结构贷款银行贷款银行贷款银行融资安排融资安排融资安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者项目产品客户项目产品客户非公司型合资结构项目产品由投资者单独销售3-5简单的非公司型合资结构2.3该结构与合伙制的主要区别:非公司型合资结构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合资协议规定,每一个投资者从合资协议中将获得相应份额的产品,而不是相应份额的利润。非公司型合资结构中投资者不是“共同从事”一项商业活动。合资协议规定,每一个投资者都有权独立做出其相应投资比例的重大商业决策。2.3非公司型合资结构美铝澳公司维州政府中信澳公司丸红铝业公司第一国民信托合资协议供应协议电力管理公司氧化铝管理委员会波特兰铝厂项目产品2-6澳大利亚波特兰铝厂非公司型合资结构优点:投资者在合资结构中承担有限责任;税务安排灵活;融资安排灵活;投资结构设计灵活。缺点:o结构设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素;o投资转让程序比较复杂,交易成本较高;o管理程序比较复杂。非公司型合资结构2.3信托基金的建立和运作包括的内容:信托契约(TrustDeed)。与公司的股东协议相似。规定和规范信托单位持有人、信托基金受托管理人和基金经理之间关系的基本协议。信托单位持有人(Unitholders)。类似于公司中的股东,是信托基金资产和其经营活动的所有者,不参与信托基金及信托基金所投资项目的管理。信托基金结构2.4信托基金的建立和运作包括的内容:信托基金受托管理人(Trustee)。代表信托单位持有人持有信托基金结构的一切资产和权益,代表信托基金签署任何法律合同。受托管理人由信托单位持有人任命,作用是保护信托单位持有人在信托基金中的资产和权益不受损害,并负责控制和管理信托单位的发放和注册,以及监督信托基金经理的工作,一般不介入日常的基金管理。一般由银行或受托管理公司担任。信托基金经理(Manager)。由受托管理人任命,负责信托基金及其投资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信托基金结构2.4与公司型结构相比,信托基金结构具有的特点:信托基金是是通过信托契约建立起来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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