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中期论文成绩评定表题目:我国宏观税负问题研究专业:财政学(税务筹划)院系: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年级:2008级学号:080407001姓名:李海霞指导教师:蔡红英职称:教授湖北经济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制二○一○年九月二十日我国宏观税负问题研究关于我国税收负担的合理区间问题,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广泛研究。对最优宏观税负水平的研究主要从两个角度切入:一是寻求使得税收收入最大化的宏观税负水平,基本原理是根据拉弗曲线探索最优税率;二是从税负水平与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出发,研究对经济增长最有利的宏观税负水平。一、国外关于宏观税负的研究国外流行应用拉弗曲线来研究宏观税负问题。所谓拉弗曲线,是供给学派的代表人物阿瑟·拉弗(1974)设计并提出的,目的在于形象地说明税率与税收收入以及经济增长之间的函数关系。供给学派分析了税收对劳动、投资等经济活动的影响,提出了3个主要观点:第一,高边际税率会降低人们的工作意愿,而低边际税率会刺激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第二,高边际税率会阻碍投资(包括物质投资和人力投资),减少资本存量,而低边际税率会鼓励投资,增加资本存量;第三,边际税率的高低和税收收入的多少不一定按同一方向变化,甚至可能呈反向关系运行。实际上,从一般的拉弗曲线图来看,税收收入与税率之间呈现严格的凹函数关系,这种关系显然只具有理论意义,实际数据是否能够很好地拟合出这样的曲线尚存疑问。在拉弗曲线被提出来以后,许多学者先后对其做过实证研究。Stuart(1981)运用拉弗曲线对瑞典的数据研究表明,瑞典当时使得税收收入最大化的平均边际税负是70%,由于20世纪70年代瑞典的实际税负为80%,因此可以说明瑞典的宏观税负处于拉弗曲线向下倾斜的一侧。VanRavestein和Vijlbrief(1988)发现荷兰1985年的使得税收收入最大化的最优宏观税负为70%,而当时的实际税负为67%,因此荷兰的宏观税负处在拉弗曲线向上倾斜的一侧。Lindsey(1987)运用美国1980一1954年的数据来研究1981年EconomicRecoveryTaxAct(ERTA)的影响,他发现对于收入最高的群体,减税使得税收增加,因此这个群体的税负处在拉弗曲线向下倾斜的一侧;而对于中等收入、低收入群体以及全体纳税人,税负处在拉弗曲线向上倾斜的一侧。他估计得到的最优宏观税负为40%。YuHsing(1996)根据测算得出1981年里根政府减税政策没有成功的原因是供给学派错误判断了当时美国宏观税负所处拉弗曲线的位置,供给学派认为当时美国宏观税负过高,处于拉弗曲线向下倾斜的一侧,而根据YuHsing的测算,当时美国的宏观税负是20.4%,低于最优宏观税负,因此,减税使得税收收入减少是必然结果。斯卡利(Scully,1995)分析了1929一1989年经济增长与联邦、州和地方的宏观税负水平之间的关系,结论认为,使美国税收收入最大化的宏观税负水平是47%。Scully(1996)利用模型得出,使新西兰税收收入最大化的拉弗税率是57.8%,高于新西兰战后长期平均宏观税负28%的水平。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赶超型国家来说,经济建设是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的中心任务。因此,政府的财政政策目标不能仅追求政府收入最大化,而更应该考虑的是最有利于经济增长的宏观税负水平。许多文献通过梳理税收和经济增长等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用实证分析的方法计算符合经济发展阶段的合理税收负担水平。凯思·马斯顿(Marsden,1983)选择20个国家的数据实证研究了税率的高低对经济增长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一国的低税率对提高经济增长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税负提高1%就会引起GDP增长率下降0.36%,税负变化对高低收入国家的影响不同,税负增加1%,低收入国家经济下降0.58%,而高收入国家经济下降0.34%。scully(1991)估计了103个国家1960一1980年总税收及各种税收占GDP比重和经济增长的计量关系,结果发现,从平均水平来看,宏观税负不超过19.3%的国家,经济增长率达到了最大化;在宏观税负超过45%时,经济增长率趋近于O,继而负增长,使经济增长率最大化的各种税收占GDP的比重分别是:所得税11.9%,销售税4.6%,贸易税9.6%。scully(1995)认为,这一时期美国的最优宏税负应为21.5%,同时发现当宏观税负超过23%时,美国的实际经济增长率下降。BransonandLovell(1997)估计新西兰1946年一1995年及1928年一1995年的使经济增长率最大化的最优宏观税负水平分别是22.5%和20%。Scully(2000)采用新西兰1926年一1993年的数据估计了此期间的新西兰的使经济增长最大化的宏观税负水平,结论是:最优宏观税负是20%,与此宏观税负相对应的经济增长率是5%,而当时新西兰的宏观税负高于最优宏观税负水平,因而导致了3%的较低的实际经济增长率。二、中国宏观税负的研究国内方面,也有相当多的文献讨论过最优税负。李丽和陆颖(1997)认为,保证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宏观税负水平应在13%一16%之间。杨斌(1998)通过测算,认为1987一1996年,我国剩余产品价值总量占GDP的比重保持在31%一33%之间,这是我国宏观税负的上限。杨斌(1999)考虑到政府税外收费在内的宏观税收负担,认宏观税负为19%比较合适,因此不考虑政府税外收费的宏观税负应小于19%。许建国(1998)根据索洛一斯旺的新古典增长模型,把税收作为内生变量进行了回归分析,其结论是1981年一1993年期间中国宏观税负水平与经济增长率之间虽然存在负相关,但并不显著,总体宏观税负水平若增加或降低一个百分点,国民经济总值增长率尽可能相应降低或增长0.13个百分点。安体富等(1999)根据宏观税负水平界定的标准和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国情认为15%佗O%是合理的。马拴友(2001)根据我国1979一1999年统计资料,进行税收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回归分析,得出结论,税收收入每增加1000元,GDP大约减少2300元,宏观税负总水平过高会对经济增长有较大的阻抑作用。马拴友(2002)采用我国1979一1999年统计资料作为样本,进行税收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回归分析,得出结论:税收收入每增加1000元,GDP大约减少2300元,宏观税负总水平过高会对经济增长有较大的阻抑作用。陈莉(2002)根据1987一1999年我国社会公共需求量占GDP比重的数据,并且考虑了非税收入的影响,认为现阶段中国的税收负担率保持在20%一25%之间是合理的。刘永军和王进猛(2002)利用1979一1999年的数据估计出能使政府课税最大化的税率为34%,而使总投资率最大化的最优税率则为19%。马拴友(2003)利用Niskanen(1997)所建立的模型估计出使税收收入最大化的税负为33.7%,利用凹函数模型估题研究导论计并计算得出使投资和经济增长最大化的税负区间为14%一23%。郭庆旺(2003)通过对我国1995一2002年的数据进行计量分析也得出类似结论:从全国整体看,边际宏观税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经济增长率将下降0.027个百分点。姜超(2004)利用可计算非线性动态投入产出模型,认为我国长期内的最优税负水平是22.48%。刘普照(2004)参照马栓友的估算方法,结合税收收入与国民产出最大不相容原理,采用1985一2001年的数据,对我国的最优宏观税负区间进行了估算,结论是我国最合理的税负区间应该在20%一22%之间,不宜超过25%。孙玉栋(2005)利用经济增长回归方程,选用1979一2003年的数据样本,测算出我国税收负担的最优水平应该在15%一21%之间。刘凤良、于泽、李彬(2009)基于内生增长模型,利用ARDL方法得出我国目前阶段的最优宏观税负为16·47%。关于税收负担公平性及税制改革的政策取向问题,研究成果相当丰富。但许多学者只专注税负高低,忽略了税负结构的公平性问题。不过,仍有部分研究者从税收负担的地区结构、企业结构以及税种结构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石恩祥、林静(1999)把企业负担分为税收负担和税外负担,通过对几个省市1991一19%年企业税收负担和企业总体负担情况的调查,得出了一些结论性的意见。罗明华(2001)研究了我国西部地区的税收负担问题,指出西部地区税收负担沉重的现实和原因,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任珑、欧阳进(2002)对我国企业税收负担进行了口径调整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是我国企业税负较重,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税制,减轻税收负担的建议。王延明、李韬(2003)从规模、地区和行业的角度,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所得税负担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法定税率与实际税率存在差异的现状及原因。三、结论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包括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特别运用经济手段,其中,税收手段的作用尤为重要。作为税制改革、建设和税收政择的“核心”,税收负担问题是经济学家和税务工作者最为关心话题。宏观税负一定时期纳税人因课税而承受的经济负担水平,反映了一国之内的积累与消费水综合经济指标,它受政治、经济、财税体制等诸多因素影响。目前,对我国宏观水平高低的问题存在不同的理论和观点,从而引起关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一系论。因此,合理确定税负水平,科学制定财税政策,增强税收政策对经济的宏观能力,对保证政府的财政收入,实现政府的经济发展目标,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如何评价并合理界定一定时期的税负水平呢?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经济发展的总量和速度决定税收收入的数量和增长速度,税收收入的数量多少及制约和影响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水平。如果税收收入占GDP比例较低,生产领域充足,经济增长速度可能会加快。但是,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可能会因为资金不受到不利影响,最终也会影响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增长。如果税收收入占GDP比高,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资金充足,发展就会快一些。但是,经济增长可能会因金不足而受到不利影响。因此,在任何时候都需要确定一个合理的政府税收收入,也就是制定一个合理的税收负担水平。在此水平下,既能满足这回事业发展的,又在社会承受能力之内,不影响经济发展。只有税收收入占GDP的比例适当,在促进经济可持续、稳定、较快发展的同时,使各项社会事业也能够和谐发展。本文试图从宏观税负的相关理论入手,对比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宏观税负情况,客析我国目前宏观税负水平和存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为探讨的税负水平,本文引用了博弈论的分析方法,提出税收博弈关系的存在使得政府收政策及税收工具的选择上不仅要考虑到自身的收入目标和调控目标,还应考虑税人的收入最大化目标。考虑到税收政策对纳税人行为选择的影响,税收负担水我国宏观税负问题研究平的选择应能激励纳税人诚实纳税。在这种条件下,税收负担水平的确定不能追求理论上的最高值而只能是其次。参考资料:[1].VanRavestein,A.&Vijlbrief,H.,1988,“WelfarecostofhighertaxratesempiricalLaffercurvefortheNetherlands”,DeEconomist,136,205一19.[2].YuHsing,1996,《EstimatingtheLafferCurveandPolicyImplications》,JournalofSocio一Economies,VOlume25,No.3,PP.395一401.[3].Scully,GW,1996,《TaxationandEconomicGrowthinNewZealand》,PacificEconomicReview,Vol.1,No.2,PP.169一177.[4].Stuart,C.,1981,《Swedishtaxrates,laborsupplyandtaxrevenues》,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89,1020一38.[5].许建国,《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税收政策》[M],中国财政出版社,1998年版。[6].杨斌,《宏观税收负担总水平的现状分析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