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1PPT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5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用教材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2PPT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本章要点第五章第一节投资银行概述第二节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第三节证券投资基金概述第四节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和托管人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3一、资本市场、直接金融与投资银行资本市场是经营期限在1年以上代表股权和债权关系的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等)的金融市场。金融市场按交易中介作用的不同,可划分为直接金融市场和间接金融市场。①直接金融市场是指政府、企业等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方式在金融市场上直接向资金供给者融通资金的市场。在直接金融市场中,代表性金融机构是投资银行,它是以收取服务费为主要收入。②间接金融市场是指资金供给者将闲置资金贷放给银行等中介机构,然后通过信用中介机构转贷给资金需求者。在间接金融市场中,代表性金融机构是商业银行,它是以赚取利差为主要收入。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4一、资本市场、直接金融与投资银行投资银行是资本市场领域的直接金融中介机构。其英文翻译为“InvestmentBanking”,该英文翻译中至少包含4层含义。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5二、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区别(1)投资银行作为直接融资中介机构,仅仅充当中介角色,为投资者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并为筹资者寻找合适的融资机会。其经营机制如右图。(2)商业银行作为间接融资中介机构,具备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的双重身份。对于存款人而言,商业银行是资金的需求者,存款人是资金的供给者;对于借款人而言,商业银行是资金的供给者,借款人是资金的需求者。其经营机制如右图。一般情况下,投资银行并不介入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之中,只收取佣金服务费。第二种情况下,资金存款人与借款人之间不直接发生权利与义务,而是通过商业银行分别与最终资金盈余者和赤字者发生债务、借贷关系。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6三、投资银行的功能作为资本市场的直接金融机构,投资银行具有媒介资金供求、构造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以及促进产业集中4个功能。(一)资金供求的媒介投资银行通过以下4个中介作用来发挥其媒介资金供求的功能。期限中介•投资银行通过对其接触的各种不同期限资金进行期限转换,实现短期和长期资金之间的期限中介作用。风险中介•投资银行不仅为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了资金融通的渠道,而且为投资者和融资者降低了投资和融资的风险。信息中介•投资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核心机构之一,它有能力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流动性中介•投资银行为客户提供各种票据、证券以及现金之间的互换机制。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7三、投资银行的功能(二)资金供求的媒介证券市场的构成可以分为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两类。1.证券发行市场证券发行市场是证券发行人以发行证券的方式筹集资金的市场,又称为一级市场、初级市场。在发行市场中,投资银行以承销商身份,通过咨询、信息披露、定价和证券销售等方式帮助构建证券发行市场。证券交易市场是买卖已发行的证券的市场,又称为二级市场、次级市场。在证券交易市场中,投资银行扮演着证券经纪商、证券自营商和证券做市商三重角色。2.证券交易市场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8三、投资银行的功能投资银行的三重角色123②投资银行在证券发行完成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常常以证券做市商的身份买卖证券,以维持其承销的证券上市流通后的价格稳定。③投资银行以证券自营商和做市商的身份活跃于交易市场,维护市场秩序,收集市场信息,进行市场预测,吞吐大量证券,发挥价格发现的功能,起到活跃并稳定交易市场的作用。①投资银行以证券经纪商的身份接受顾客委托,进行证券买卖,提高交易效率,稳定交易秩序,使得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9三、投资银行的功能(三)资源配置的优化者投资银行可通过证券发行和并购对现有资源进行配置优化,使其发挥最大作用。1.投资银行证券发行业务与优化资源配置从自身利益出发,投资银行更愿意帮助产业前景好、业绩优秀、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投资银行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从金融市场上筹集所需资金,使资金流入效益较好的行业和企业,从而达到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10三、投资银行的功能2.投资银行并购业务与优化资源配置兼并收购在资源有效配置中的功能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理解。宏观层面微观层面通过兼并收购,有助于当地经济、投资环境的改善,或使重组后的资产重新投入适应当地环境的生产领域。企业兼并收购的微观功能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可以提高被兼并企业原有资产或资源配置的有效性。②可以优化与促进优势企业内部所有资源或资产配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11三、投资银行的功能3.产业集中的促进者(1)在资本市场出现之前,产业的集中是通过企业自身成长的内在动力以及企业之间的优胜劣汰缓慢进行的。(2)在资本市场出现之后,企业价值注重未来的评价机制引导着资金更多地流向效率较高的企业,大大加快了产业集中的进程。投资银行适应资本市场中投资者的评价标准,通过募集资本的投向和并购方案的设计,引导资金流向效率较高的企业,从而促进产业集中的过程。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12PPT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本章要点第五章第一节投资银行概述第二节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第三节证券投资基金概述第四节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和托管人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13一、投资银行业务概述只要与证券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可以成为投资银行的业务。由于投资银行业务的复杂性、多样性以及对金融需求变化的适应要求,使得投资银行业务具有专业性、广泛性和创新性等鲜明的特征。投资银行的业务分类(1)证券经济活动中介类业务是传统的通道服务性质的业务。(2)用自己的资本金或以自身为主体借来资金后进行的证券相关投资活动。(3)以自身的专业机构优势接受客户委托,帮助客户进行证券相关投资。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14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一)证券发行与承销概述证券发行是指商业组织或政府组织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社会投资人出售有价证券的行为。证券发行与承销是投资银行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也称证券一级市场业务。证券承销是指在证券发行过程中,投资银行按照协议帮助发行人对所发行的证券进行定价和销售的活动。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15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1.证券承销的方式我国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采用包销或者代销方式。货币制度123②代销也称尽力推销(BestEfforts),是指承销商只作为发行公司的证券销售代理人,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尽力推销证券,发行结束后未售出的证券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不承担发行风险。③余额包销(StandbyCommitment)是指通常发生在股东行使其优先认股权时,即在融资的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前,向现有股东按其目前所持有股份的比例提供优先认股权,在股东按优先认股权认购股份后若还有余额,承销商有义务全部买进这部分剩余股票,然后再转售给投资公众。①包销(FirmCommitment)是指投资银行按议定价格直接从发行者手中购进将要发行的全部证券,然后再出售给投资者。此种承销方式,承销商要承担销售和价格的全部风险。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16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2.首次公开发行与股权再融资股票的公开发行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权再融资。首次公开发行股权再融资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PublicOffering,IPO)是指股票发行者第一次将其股票在公开市场发行销售。股权再融资(SeasonedEquityOffering,SEO)是指股票已经公开上市,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公司再次增发新股。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17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估值和定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估值和定价的方法如下。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估值估值的方法主要有相对估值法和绝对估值法两种。(1)相对估值法也称可类比上市公司估值法,是指将拟首发股票公司与具有相同行业和财务特征的上市公司进行比较估值的方法。该方法有5种类别。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18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常用的相对估值法是:市盈率和市净率倍数估值法。①市盈率的计算公式。市盈率=股票市场÷每股收益公式中每股收益是指每股净收益。②市净率的计算公式为:市净率=股票市场价格÷每股净资产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19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2)绝对估值法是着眼于企业未来的经营业绩,通过估算企业未来的预期收益并以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借以进行企业估值的方法。绝对估值法的类别•DDM模型(DividendDiscountModel,股利折现模型)•DCF模型(DiscountCashFlow,折现现金流模型)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20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定价方式是指在估值的基础上对新股定价和以一定的方式将股票销售给投资者的整个机制和过程。新股发行定价方式分为竞价方式、簿记方式、固定价格方式和混合方式4种。(1)竞价方式又称拍卖方式,是指所有投资者申报价格和数量,主承销商对所有有效申购按价格从高到低进行累计,累计申购量达到新股发行量的价位就是有效价位,而在其之上的所有申报都中标。(2)簿记方式又称累计订单定价方式。具体定价流程如下。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21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22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3)固定价格方式是指由承销商事先确定发行价格,投资者根据这一价格进行申购,如果出现超额申购,承销商或拥有较大的分配权利,或采取按比例配发的方式。(4)混合方式是指多种招股方式同时混合使用,如我国香港地区采用的模式是将簿记方式与固定价格公开认购相结合,台湾地区采用的模式则是簿记方式、竞价方式与固定价格公开申购三者的结合。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23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3.我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制我国A股市场从2005年初开始实行询价方式与固定价格公开认购相结合的模式。①证监会于2006年9月11日正式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等环节,完善了询价制度。②2013年12月和2014年3月,证监会两次修订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可知,我国的询价制既不是完全的簿记方式,也不是完全的竞价方式,而是结合了二者主要特征,以适合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状况的一种新股定价方式。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24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③新修订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主要修订内容12345③调整回拨机制,改进网上配售方式,尊重网上投资者的认购意愿。⑤完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自律监管、记入诚信档案等多层次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监管。②提高网下配售比例,调整有效报价投资者家数的限制。④提高发行承销全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强化社会监督。①取消行政限价手段,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25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④按照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人应在发行公告中说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⑤按照询价制方式,我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新股定价和配售有如下规定。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26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新股定价和配售规定1)网上网下同时发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发行应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参与申购的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应当全额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应自行选择参与网下或网上发行,不得同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只有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2)双向回拨机制: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①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回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