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题1:投资2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跨国投资、跨国贸易、跨国资金和人员的流动,使得税源国际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世界各国对跨国税源的争夺也越来越激烈。对此,国际税务司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跨国税源管理,努力维护国际税收权益。“引进来”和“走出去”3专题1:投资1、外资投资政策风向标----产业指导目录2、鼓励类与限制类政策与对策3、外资投资形式4、地方招商引资政策4新产业指导目录,引导产业布局法律框架,战略布局2007产业指导目录第57号.doc5在中国严格的外资准入法规体系中,《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承担着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的宏观调控功能,因此一直被视为外资领域的政策风向标。自1995年首次制定颁布以来,《目录》已经经历了四次修订,而本次修订距上一版本也已经有三年的时间。在这三年中,新技术和新产品不断涌现,国内外经济形势和产业发展局面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本次《目录》的调整无疑将对此新环境下的政策诉求作出具体的回应,亦势必对外资在中国的未来布局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值得外国投资者和已在国内投资的企业予以关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6一、坚持扩大对外开放,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目录》在进一步引导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的同时,对一些国内已经掌握成熟技术、具备较强生产能力的传统制造业不再予以鼓励,并明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条目同样适用于外商投资项目。举例:在落实服务业入世承诺的同时,《目录》的鼓励类则增加了高附加值服务产业条目,顺应了国家产业升级的要求。---六、批发和零售业1.一般商品的配送2.现代物流---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7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目录》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例如1、新《目录》在鼓励类内容中增加了“环保型印刷油墨”、“矿山生态恢复技术的综合应用”、“生物质能源开发技术”等条目。2、对于国内稀缺或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目录》不再鼓励外商投资,例如铜、铅、锌、铝等有色金属矿的勘探和开采不再属于鼓励类范畴,而钨、钼、锡、锑、萤石等的勘查和开采则从限制类调整为禁止类。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8三、调整单纯鼓励出口的导向政策针对贸易顺差过大、外汇储备快速增加等新形势,《目录》不再继续实施单纯鼓励出口的导向政策;其中最重要的变化体现在“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不再被列为《目录》的鼓励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9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配合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的战略,《目录》不再列入仅“限于中西部地区”的条目。凡属于需鼓励外商投资的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在下一步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时将统筹考虑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10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五、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如电网建设、增值电信业务等,《目录》在谨慎开放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了相关条目。1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部分行业影响随着新《目录》的实施,可以预计未来的外资产业结构将会发生改变,某些产业有望成为新的外资增长点,相反一些传统的热点领域则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以下是几个主要行业的影响:1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贸易服务业《目录》的鼓励类增加了“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现代物流”等高附加值服务产业条目。“销售代理”、“货运代理”、“广告代理”等则从原来的限制类项目变更为允许类项目;与此同时,“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从鼓励类项目中剔除,重新归类于允许类项目。这些规定均体现了国家促进服务产业升级的调整思路。1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金融业对于业界普遍关注的金融领域,《目录》则在旧版的基础上作了适度放宽。2007年版的《目录》禁止类条目下已不再包含“金融业”,原列入禁止类的“期货公司”现调整为限制类;因此新《目录》实施后,在中方控股的前提下,外国投资者即可投资设立期货公司。同时,《目录》对寿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外资比例,经营范围等作出了明确(外资比例分别不得超过50%,49%,1/3;证券公司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H股以及公司和政府债券的承销和交易)。14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矿产资源业限外政策还体现在“三高一资”(即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项目的外资管理上,而其中首当其中的便是采矿、冶金等与自然资源密切相关的行业。《目录》从外资准入角度进行的产业规范仍然延续了今年早2期发布的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增补禁止类和限制类加工贸易目录的政策精神,不少具有重要意义的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以及高能耗的有色金属冶炼等被归入到限制类或禁止类的条目下。15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领域向外资全面开放,虽然鼓励类中的相关条目将限于中外合作、合资形式,但通过本次修订,外商投资将可能延伸到更广泛的领域,从轨道交通运输相关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配套产品生产以至维护维修。16新形式下外资房地产的投资和融资房地产业在过去几年中迅速成为外商的重点投资领域,其吸收外资的比重已仅次于制造业。近年来,国家不断通过投资与外汇管制、税务监查等调控手段对外资房产项目进行降温,新《目录》的相关条目修订亦传递出同样的政策信号。在继续限制外资进入土地成片开发和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和经营领域之外,2007年版的《目录》将原列入鼓励类的“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调整为允许类,同时在限制类中增加了“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外资进入房地产及其周边领域的政策壁垒。17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房地产房地产业在过去几年中迅速成为外商的重点投资领域,其吸收外资的比重已仅次于制造业。近年来,国家不断通过投资与外汇管制、税务监查等调控手段对外资房产项目进行降温,新《目录》的相关条目修订亦传递出同样的政策信号。在继续限制外资进入土地成片开发和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和经营领域之外,2007年版的《目录》将原列入鼓励类的“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调整为允许类,同时在限制类中增加了“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外资进入房地产及其周边领域的政策壁垒。1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第一,要坚持扩大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第二,要和现在正在实施的十个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等相结合,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防止一些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加重。第三,中国正在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我们考虑鼓励外商投资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产业等领域。第四,要促进服务业的发展,这也是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现在在产业上主要还是靠工业增长拉动整个经济的增长,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所以我们要继续鼓励外商投资于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我们要稳步推进服务业的扩大开放。第五,要支持技术创新,包括鼓励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和延伸产业链。第六,要更加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积极发展循环经济。19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应用1、鼓励类的外商投资企业能够享受投资总额内进口设备免征进口环节税收,2、2009年之前的购买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3、2008年之前的抵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一纸万金案例因此产业归类的变化将直接导致上述优惠政策对特定外资项目的适用性,进而影响项目的整体盈利状况。4、生产型的假外资与贸易型的假内资现象5、限制性行业的法律尝试与创新20如何规避政府对外资收购战略性行业中企业的管制盛大模式:在发改委和商务部2007年修订后的《外商投资行业指导目录》中,明确列示了限制外商投资和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目录。例如,名优白酒生产、出版物印刷、电网建设和运营、期货公司等行业被列为限制外商投资行业,要求必须由中方控股。再如,稀土开采、邮政、图书出版、新闻网站、互联网文化经营等行业被列为禁止外商投资行业。《外商投资行业指导目录》反映了中国政府有选择地利用外资的原则,体现了政府的行业政策。21然而,众所周知,新闻网站一直被中国政府列为禁止外商投资行业,然而中国的三大新闻门户网站——新浪、搜狐和网易,却全部实现了海外上市。中国最著名的网络游戏运营商,例如盛大、网易和巨人,也都实现了海外上市。事实上,这些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nternetServiceProvider,ISP)都异曲同工地采用了一种海外上市模式,我们简称为“盛大模式”。22案例:盛大模式境内ISP运营商A公司是一个纯内资企业,试图实现海外私募和上市。然而,ISP行业是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直接采用红筹模式是行不通的。因此,A公司在投资银行建议下,采用了本行业内企业海外上市的通行模式。首先,由A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境外离岸平台注册一家壳公司C,由C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B。B公司和A公司将签订一份结构性合同,一方面,B公司向A公司提供全方位的管理咨询和培训等服务,另一方面,作为回报,A公司定期将90%的收入和利润输送给B公司。由于境外壳公司C通过100%控股的公司B,控制了内资企业A公司90%的收入和利润,那么C公司就可以此为基础,向境外私募股权基金进行私募。私募完成后,由C公司到海外资本市场实施IPO。通过上述融资结构,受到政府严格管制的内资企业A,就间接实现了海外上市23这种结构的最大玄机在于A公司和B公司之间签署的结构性协议,正是这份协议,确保了A公司向没有任何股权关系的B公司输送收入和利润。不过海外投资者可能存在如下疑虑:一旦C公司在海外IPO成功募集资金之后,如果A公司单方面不履行结构性合同,那么将对C公司股票造成毁灭性打击。为了解除投资者的疑虑,在上述模式中,B公司通常会要求A公司实际控制人将所持有的A公司股份抵押给独立第三方(可能是作为B公司国内代理人的内资信托公司),作为A公司履行结构性合同的担保。一旦A公司拒绝履行合同,B公司可以行驶抵押权,通过内资身份的第三方间接获得A公司的控股权。243、组织形式: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67号有限责任(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股份有限外国企业办事处合伙企业25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及审批1.可与中方自然人合伙: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的中方股东身分,自然人被法定排除在外;而合伙企业允许中方直接以自然人身分成为合伙人。2.没有最低注册资金要求:合伙企业不具法人资格,没有注册资金最低要求。3.可以用劳务作为出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最为宽松的是,除了「公司法」、三资企业法允许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方式之外,还可以用劳务作为出资,也就是实际上认可了所谓「干股」的存在。4.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即可:合伙企业的设立与变更,无须经商务主管部门前置审批并颁发「批准证书」,可直接向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26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税收:合伙人是以自然人身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型态的法人则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虽然有诸多优势,但这一组织形式要求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传统的中外合资、合作及独资企业绝大多数都是采取公司的组织形式,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274、招商引资地方政策----筑巢引凤地方奖励---到位注册资金千分之3-5奖励。。。。土地出让金返还或者减收。。。。。税收返还。。。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返还28专题2:融资29专题2、融资1、企业外债额度?2、案例解析:外债利息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