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產品--(金融)服務業特性(1)個案投資顧問理財業個案研究相關議題金融服務業的探討相關網站寶來投資機會網哈網投顧大街想跟蘇永盛老師聊聊以上資料僅供教學參考,方便同學預習之用;著作權為原作者所有(請參考文章標註資料來源)投資顧問理財業個案研究中小企業處白皮書/現況展望/ch4.doc一、綜合分析(一)前言在商業司的公司登記資料中,民國85─87年登記的公司名字中有「投資顧問」這幾個字的公司共有236家。其中證券投資顧問有80家、不動產投資顧問51家、創業投資顧問3家,其他則是單純稱為投資顧問的公司共有102家。我們一共訪問了7家公司,其中證券投顧4家,創業投顧、不動產投顧及單純投顧各一家。不論哪一類的投資顧問公司,都是以提供專業知識及專業資訊來賺取報酬,屬於知識密集、資訊密集型的服務業。創業的資本額並不需要很大,主持人及員工的專業知識才是公司的最大資產。經營的經濟規模並不明顯,業界較有規模的公司會雇有10至30個專業人員,但是個人工作室、靠行型態的經營模式更是所在多無形產品--(金融)服務業特性(2)有。從業人員的學歷高是本行業的一大特色。創辦人至少有大學畢業,而所聘請的人員中,一半以上具有碩士學位。證券投顧所聘人員更絕大多數是具碩士學位。學科背景則多為企管、財務、經濟及工程。證券投資顧問業受到財政部「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的管理是屬於特許事業,其設立資格條件、營業範圍及方式都有嚴格的限制。其他型態的投資顧問業其設立本身並不需要特許,但是其營業的標的卻是受到特殊的管理,這包括創業投顧所管理的創投基金,及不動產投顧所仲介的不動產都分別受到主管機關的特殊管理。一般性的投資顧問則沒有特殊的管理法令規範其行為。以下分業別來討論。(二)證券投資顧問業1.管理規則目前加入證券投信投顧公會的證券投顧會員共有172家。根據民國72年10月6日發佈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規定,證券投顧的實收資本額至少要有一千萬元。投資分析人員要具有財政部認可的資格,公司董事則至少三分之一要具有上述財政部認可的資格。根據管理規則第五條,證券投顧可從事的業務限於下列四項:接受委任,對於證券投資有關事項提供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發行有關證券投資之出版品。舉辦有關證券投資之講習。其他經營證管會核准之有關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上述的營業範圍非常的狹隘,代客操作資產管理是所有證券投顧目前引頸企盼的業務項目,但是目前相關法規仍須經過立法院的通過。2.業務型態目前所設立的證券投顧公司的型態基本上有三種:第一種是一個綜合證券集團的一份子,其所扮演的角色是集團內的研究部門。僅對集團內提供服務而不對外提供服務。其營業收入是來自集團的委任,以整批委託的方式按年收費。雖然投顧本身也會出版刊物、辦講習等,但多半是對投資人的免費服務。在資金來源、經營及人力運用方面,與證券集團的其他部門有時很難明確區分。就本計畫所訪問的兩家這一類的公司而言,很難說他們是一個獨立運作的公司。集團必須將研究功能另設投顧公司是受到法令的限制,某些行為如發行刊物(即使是免費的)必須要是投顧才能做,因此,有必要設立一個投顧公司。然而這些投顧雖就資本額及員工人數來看符合中小企業的定義,但是實質上並不能算是一個中小企業。因集團財力的不同,產業及技術分析師有十至三、四十位。第二種證券投顧在資金來源及經營管理上都是獨立運作的公司,營業方式是直接對機構投資人或個人投資人提供資訊與投資建議。這其中又分為兩類,一類的服務對象是不特定的散戶,以賣雜誌、收會費或有償提供即時股市分析及投資建議無形產品--(金融)服務業特性(3)等方式來賺取報酬。除了專業知識之外,分析師個人的魅力及知名度非常重要,所以分析師都會爭取在有線電視或其他媒體出現,甚至包下時段固定播出,以增加知名度並取得投資人的認同。本計畫所訪問的天富投顧是此類中較有組織與規模者,公司有10位分析師,年營業額達一億兩千萬至一億五千萬。另有僅靠分析師個人魅力存在的投顧公司,甚至靠行類型的投顧。第二類是以服務特定法人或個人擔任其投資顧問方式來經營。其目標客群是金字塔尖端的投資者,例如:上市、上櫃公司和地方財主。目前的經營方式事實上是為了代客操作預作佈局,一旦開放,這些客戶立即就是可以代為管理資產的對象,本計畫所訪問的禮正投顧是此類的代表。此第二大類的投顧的負責人通常本身就具備專業能力,是主要的分析師也是企業的管理者,較有規模的公司可能會有20人左右,但是三、五人甚至一人公司也是可以運作的,因此是典型的知識密集型的中小服務業。在代客操作尚未開放的情況下,證券投顧的營業範圍非常受限,而免費的投資資訊到處充斥,更限制了投顧的生存空間。但是因為投顧提供的服務並非標準化的產品,仍有空間讓有能力的業者建立起個別的特色,以爭取投資人的認同。第三類證券投顧是外資,以代理海外基金為主要業務內容。此類投顧與中小企業的關係不大,所以不在本研究的探討之內。(二)創業投資顧問業創業投資顧問是以受託管理創投事業所募集之基金為其主要業務。依照「創業投資事業管理規則」的規定,創業投資事業是需要經過財政部同意才得以成立的特許事業。依該管理規則的規定,創業投資事業的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新台幣兩億元,並需成立公司組織。投資創業投資的股東原來依照「產業升級條例」第8條的規定,在持股滿兩年後,享有20%投資抵減的優惠,按所投資金額的20%抵減其個人或法人的所得稅。管理規則並規定創投事業的投資準則,包括規定投資的行業限於製造業及高科技業,每個投資案的金額不能超過創業投資事業實收資本額的20%等。目前創業投資公司基金的管理模式有三種,一種是創投公司自組經營團隊來經營(占15.38%),二是委託其他創投公司的經營團隊來管理(占8.55%),三是委託專業的投資顧問公司來經營(76.07%)。可見至目前為止國內的創業投資公司實際上的經營模式是大都委託管理公司來管理其投資,由管理公司負責尋找案源、進行評估、執行投資及投資後的管理。創業投資事業在委託國內外登記為對創業投資事業從事管理顧問之專業機構經營時,應提示該受託機構的有關資料向財政部備查(管理規則第8條)。投資管理顧問公司收取管理費(約每年2.5%)並可參與分紅,但是不負擔投資的虧損。在此種運作模式下,創投事業事實上只是一個基金的性質,由管理顧問公司來管理基金。許多的情形是先成立創業投資顧問管理公司,再由其募集創投基金。一個顧問公司可以受託管理好幾個創投事業。本研究所訪問的「碩聯創業投資顧問公司」就是此種情形。顧問公司的資本額通常只有幾千萬而已,顧問公司最重要的資產是負責尋找與評估投資對象的專無形產品--(金融)服務業特性(4)業人員。創投顧問公司由於資本額低,又不負擔投資虧損的責任,如遭特權份子利用政商關係加以運用,很容易產生道德危機,危及投資者的利益。根據創投公會的資料,現在共有60多個經營團隊經營管理共約800億的創投基金,經濟部商業司的公司登記資料,民國85至87年間僅有3家稱為創業投資顧問的公司。但創投管理顧問公司的名稱很歧異包括管理顧問、財務顧問、科技公司等,並非一定會稱之為「創業投資顧問」公司。具創投公會非正式的統計約有半數的經營團隊(顧問公司)是最近三年成立的。所以創投管理顧問公司算是一個新興崛起知識密集適合中小企業經營的服務業。創投事業的投資抵減優惠已經在最近「產業升級條例」修法中被取消(2000年一月開始生效)。然而在創投業者的要求下在「產業升級條例」中仍保持創投的法源,使創投事業仍維持特許行業的狀態,以避免與其他良莠不齊的投資公司難以區別,以利創投資金的募集。同時,創投業者特別呼籲政府放寬現行保險公司、銀行對創投公司投資比例的限制,並開放證券公司、郵政儲金及勞退基金投資創投公司的限制。(三)一般性投資顧問業另有投資顧問公司並不專門從事創投基金的管理,而是從事更廣義範圍的投資顧問。顧問業者整合各方資源從事中小企業股權上的投資,有必要時也派員參與經營一段期間,俟所投資公司經營穩定賺錢之後再出脫股權獲利了結。按經濟部商業司的公司登記資料,在民國85至87年之間共有105家一般性的投資顧問公司成立。本計畫所訪問的台林投資顧問公司就是此種性質。這類的投資顧問公司與企管顧問公司、財務管理顧問公司在業務性質上有其重疊之處,除一般公司法上的規定外,並未受到政府的特殊管理,營業範圍廣及所有的未上市上櫃公司。許多經營未上市股票的盤商是這類投資顧問公司更進一步的演化,但是受限於不能向非特定個人籌資的規定,而使未上市股票盤商的經營有著爭議性的色彩。一般性的投資顧問公司雖然受到的法規管制最少,但是因為業者良莠不齊,投資人難以分辨,使產業的發展反而受限。(四)不動產投資顧問業不動產投資顧問所從事的案件通常不是較單純的住宅房屋買賣,而是從事工業商業不動產,或是土地開發的企畫顧問與仲介。仲介雖也是業務重點,但是為與房屋仲介公司有所區別而不稱為仲介公司。根據經濟部商業司的公司登記資料,在民國85至87年之間共有51家不動產投資顧問公司成立。台灣的土地管制法令複雜,行業性質不同,對於可以使用的土地與建物的規定也會有所不同。一般工商業要購買自用辦公廳舍或是廠房稍有不慎就可能會買到與法令規定不符的物件而不能合法營業。因此專業的不動產投資顧問除了產權確認的問題之外,還需要提供許多專業法令知識的服務,才能圓滿達成任務。然而過去並未有住宅以外的專業不動產經記商,有需要購置辦公廳舍與廠房者需要公司內部自有專業知識。但隨著台灣經濟型態的日益複雜化,對專業知識的需求日益增強,根據本計畫所訪問的「地王不動產投資顧問公司」的陳述,以工業無形產品--(金融)服務業特性(5)不動產為例,只是最近8年才有專業仲介業者出現,現在全台灣也只有8家公司。所以住宅以外的專業不動產仲介是一個非常新的行業。目前其經營規模大多很小,資本額數百萬元至數千萬元,人員從個人工作室至10人左右都有。此與房屋仲介業呈現大型連鎖經營的方式大不相同。不動產經記業自民國88年2月3日公布「不動產經記業管理條例」後已經成為特許行業,主管機關是內政部。不動產經記業的成立需經主管機關的許可,並需繳納營業保證金,經記人員則需領有經紀人證書或經記營業員證書。上述之不動產投資顧問公司因為也從事不動產的仲介業務,因此將也會受到此一法案的影響。該法案的實施設有緩衝期,目前各公司正在積極努力讓員工取得經紀人證書,以便使公司的經營合乎該法案的規定。本計畫受訪企業肯定該法案的實施,認為將對該行業的發展有正面的影響。(五)結論綜上所述,投資顧問業是適合中小企業發展的專業服務業,所需資本額並不大,但是專業需求高,所以專業人員自行創業以及從業人員的教育程度高是本行業顯著的特色。投資顧問扮演著導引與仲介法人與一般社會大眾投資流向的角色,本身卻不需負擔投資失敗的財務責任,因此為保護一般的投資大眾,政府特許是本行業的另一特色。證券投顧的營業範圍是上市、上櫃公司股票需要特許,創業投資公司的管理公司雖不需要特許,但是創投公司本身是特許事業,此外,不動產的投資顧問與仲介最近也成為特許事業。政府對特許事業的管理固然可以在某種程度上保障投資人,但是若對業者設下許多不必要的限制,也限制了業者的正常發展,如:證券投顧業者至今仍未開放代客操作業務,使其業務的開展大受影響。大部分受訪企業肯定政府管理的必要性,但是也呼籲管理的目的是要使市場機制更為健全,而不應干擾了市場機制的運作。除了特許之外,政府也可以利用評鑑的方式,對特許或非特許的投資公司之經營成效作一評鑑,將評鑑結果提供民眾在選擇上的參考。無形產品--(金融)服務業特性(6)二、SWOT分析表表4-1投資顧問理財業的SWOT分析表優勢機會1.不論個人或法人對投資理財的需求都很旺盛。2.服務差異化程度大,同業之間以專業競爭,價格競爭程度不高。3.雖屬新興行業所需人力素質高,但人力供應尚稱充沛。4.經營規模可大可小,沒有明顯經濟規模,適合專業者自行創業。1.代客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