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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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与汇算清缴概述•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类别及构成•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的主要内容和政策要求1第一讲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与汇算清缴概述基本法律规定范围和基本程序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报送的资料特定纳税人汇算清缴税务机关的审核2一、企业所得税申报与汇缴的基本法律规定(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341、主体:纳税人——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2、依据:纳税人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3、时间要求: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二)基本法律依据和规定法律依据: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规定税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做为一个纳税年度。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分月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说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它有关资料。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开业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条列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它有关资料。6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范围和基本程序(一)企业汇算清缴的企业范围:71.按经营期限分:(1)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含试生产、试经营)的企业;(2)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上企业都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人。2.按征税方式分:(1)查账征收所得税的企业;(2)核定征收中定率征收所得税的企业。(二)基本程序:81、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2、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本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3、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4、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并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三、汇算清缴主体----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一)纳税人的责任义务91.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按有关程序、时限和要求报送材料等有关规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及时办理。含减免税、资产损失2.纳税人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3.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汇算清缴,或者未报送《管理办法》规定资料的,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二)纳税人的权利101、延期申报权: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或备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2、重新申报权: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3、结清税款权: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4、延期缴款权: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补缴企业所得税款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手续。《征管法》第31条: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四、纳税人汇算清缴报送的资料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2、财务报表;3、备案事项相关资料;4、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5、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6、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11五、特定纳税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12(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汇算清缴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按照上述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法规依据:国税发(2008)28号(二)合并纳税企业的汇算清缴经批准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由集团母公司(简称汇缴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汇缴企业及各个成员企业合并计算填写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有关资料及各个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统一办理汇缴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成员企业向汇缴企业报送的上述资料,应经成员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六、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后,应对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逻辑性和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包括:(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与企业财务报表有关项目的数字是否相符,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计算是否正确。(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和结转以后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三)纳税人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税收优惠的确认和申请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四)纳税人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程序。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分支机构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由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证明。(五)纳税人有无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完税凭证上填列的预缴数额是否真实。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及其所属分支机构预缴的税款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中分配的数额一致。(六)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和其他各税种之间的数据是否相符、逻辑关系是否吻合。13第二讲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类别及构成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算与申报方法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类别及构成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表顺序14一、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算与申报方法•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两类,即居民企业纳税人和非居民企业纳税人。•居民企业应缴纳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又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又分为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与实行核定应纳税额方式)两种;•非居民企业应缴纳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简称扣缴表)及相关资料,并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综上看出,企业所得税汇缴主要针对居民企业纳税人的。(一)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申报161.应纳税额的计算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在实际过程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1)直接计算法: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2)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金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二是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2.纳税申报方法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二)核定征收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申报171.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2.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这类纳税人应按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类别及构成(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主要类别1、查账征收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国税发〔2008〕101号)•国税发〔2008〕101号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2、定率征收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国税函〔2008〕1081号)•国税函〔2008〕1081号文件规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18(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构成1、申报表编制原理2、申报表结构3、申报表数量构成191、申报表编制原理新申报表的主表是以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税法规定为标准进行纳税间接调整,从而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按照原来的直接按税法规定计算填报收入和成本费用,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纳税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额+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应纳税额=应纳所得税额-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20•会计账簿作为记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核算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工具,主要是遵循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相关财务会计的规定。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充分尊重企业现实基础和会计人员的习惯,可大大减少纳税人纳税的遵从成本,方便纳税人计算填写。212、申报表结构原申报表根据税收政策,将免税所得列入纳税调整后所得减除,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没有所得额,免税所得将不能扩大年度亏损额。新申报表根据新所得税法规定则将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减免税项目所得、加计扣除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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