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2篇范文1总则1.1编制目的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依法、科学、迅速、有效应对汛情、险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xx省机构改革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的暴雨洪水及水库工程(含电站水库)突发险情可能引发的次生洪水的防范和应急处置。1.4工作原则(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防汛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把保障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行业(领域)部门源头防控、协同应对的作用,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3)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级应对、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把各级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同各部门分工负责紧密结合起来,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由各级政府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统一使用应急资源。(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更加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5)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力量为突击、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6)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依法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7)预防为主、防抗结合。行业部门制定预防机制,加强源头防控措施,变被动防御为主动防御,做好水库、重点城市、河流险段、易发山洪沟道、乡镇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2.1省防汛抗洪应急指挥机构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履行省防汛抗洪应急指挥职责,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任总指挥,分管副省长任常务副总指挥,省政府相关副秘书长、省应急厅厅长、省水利厅厅长、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局长、武警xx总队副参谋长任副总指挥,省水利厅等32个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省应急厅厅长兼任主任,省水利厅厅长、省应急厅分管副厅长兼任副主任。各市(州)、县(区、市)政府与同级防汛抗洪指挥部合署办公,负责组织指挥本辖区防汛抗洪工作,执行上级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和指令。有关流域管理单位、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电站水库管理单位等要成立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本行业、本单位和所属工程防汛抗洪应急工作,执行有管辖权的地方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的调度指令。2.2省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职责省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负责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防总、国家流域防总防洪调度指令和防汛抗洪应急工作安排,统一指挥全省防汛抗洪应急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防汛抗洪应急工作职责,落实防汛抗洪抢险措施,协调解决防汛抗洪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省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协调储备防汛抗洪应急物资,统筹管理防汛抗洪应急资金,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统计、报告、发布防汛抗洪信息。负责省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3防汛抗洪重点3.1水库我省境内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和小(一)型水库(电站水库)。3.2重点城市xx市、xx市x区、x市x区、x市x区、x州x市等5座城市。3.3河流险段xx等重要河流重点河段。3.4山洪灾害全省易发山洪灾害的沟道、险段及相关区域城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区。4防汛抗洪应急响应分级标准根据汛情、险情和灾情程度,将防汛抗洪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等级。4.1水库洪水及险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Ⅳ级:小(一)型水库溃坝;或者小(一)型水库工程发生险情,可能造成溃坝,影响下游防洪安全;或者小(一)型水库上游发生洪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实测或预报上游河道来水仍在增加。Ⅲ级:中型水库工程发生险情,可能造成溃坝,影响下游防洪安全;或者中型水库上游发生洪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实测或预报上游河道来水仍在增加。Ⅱ级:中型水库溃坝;大型水库上游发生洪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实测或预报上游河道来水仍在增加。Ⅰ级:大型水库溃坝;或者大型水库工程发生险情,可能造成溃坝,影响下游防洪安全。4.2城市防洪应急响应分级标准Ⅳ级:黄河xx城区段洪水流量超过3000立方米/秒,且有持续或上涨趋势;渭河x区段、泾河x区段、白龙江x区段、大夏河x市段发生一般洪水,且有持续或上涨趋势。Ⅲ级:黄河xx城区段洪水流量超过4500立方米/秒,且有持续或上涨趋势;渭河x区段、泾河x区段、白龙江x区段、大夏河x市段发生较大洪水,且有持续或上涨趋势。Ⅱ级:黄河xx城区段洪水流量超过5600立方米/秒;渭河x区段、泾河x区段、白龙江x区段、大夏河x市段发生大洪水,且有持续或上涨趋势。Ⅰ级:黄河xx城区段发生6500立方米/秒及以上洪水,渭河x区段、泾河x区段、白龙江x区段、大夏河x市段发生特大洪水。4.3河流险段洪水应急响应分级标准Ⅳ级:黄河、渭河、泾河、洮河、大夏河、湟水、大通河、白龙江、黑河、疏勒河、石羊河、讨赖河等重要河流重点河段发生一般洪水,且有持续或上涨趋势。Ⅲ级:黄河、渭河、泾河、洮河、大夏河、湟水、大通河、白龙江、黑河、疏勒河、石羊河、讨赖河等重要河流重点河段发生较大洪水,且有持续或上涨趋势。Ⅱ级:黄河、渭河、泾河、洮河、大夏河、湟水、大通河、白龙江、黑河、石羊河、疏勒河、讨赖河等重要河流重点河段发生大洪水,且有持续或上涨趋势。Ⅰ级:黄河、渭河、泾河、洮河、大夏河、湟水、大通河、白龙江、黑河、疏勒河、石羊河、讨赖河等重要河流重点河段发生特大洪水。4.4山洪灾害应急响应分级标准Ⅳ级:暴雨洪水造成集中死亡或失踪1~3人,或者围困1~4人,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房屋倒塌,影响100~200名群众正常生活。Ⅲ级:暴雨洪水造成集中死亡或失踪4~9人,或者围困5~14人,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房屋倒塌,影响200~500名群众正常生活。Ⅱ级:暴雨洪水造成集中死亡或失踪10~29人,或者围困15~29人,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房屋倒塌,影响500~1000名群众正常生活。Ⅰ级:暴雨洪水造成集中死亡或失踪30人以上,或者围困30人以上,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房屋倒塌,影响1000名以上群众正常生活。5预防预警5.1预防与检查坚持地方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和部门行业负责制。汛前落实水库、城镇、主要河段及涉水设施、场所和施工项目的行政领导和技术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防洪安全责任书。坚持防汛检查制度,按照防汛检查工作大纲的规定认真细致做好汛前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措施。水库、水电站、堤防、淤地坝、尾矿坝及涉水设施、场所、景区及在建工程的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组织对工程防洪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隐患。县、乡政府及城区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对辖区山洪沟道防洪安全进行检查,调查登记涉险区村庄、人员居住和通行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转移撤离路线。各级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气象、水文报汛机制,及时掌握天气、降雨和洪水信息,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5.1.1水库防洪调度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做好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编制审批工作,严格监督落实调度措施。各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要依据设计文件和工程现状,编制汛期控制运用计划,合理确定调度指标和调度方式,汛前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5.1.2城市排水防涝全省县城以上城市特别是防洪重点城市,在汛期前制定、完善城市排水与暴雨内涝防范应急预案;加快编制完成城市排水防范设施建设规划,力争用较短的时间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有效解决影响较大的严重积水内涝问题,避免因城市内涝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5.1.3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社四级防汛责任体系,落实防洪安全责任制。负责组织做好暴雨山洪预警避险、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建立和完善暴雨山洪预警机制,遇有暴雨天气预警和预报,要立即逐级预警至乡、村、社,跟踪督促预警到户。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健全管理队伍,落实运行维护资金,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发挥监测预警作用。各县(区、市)要按小流域建立上下游之间信息通报机制。有关部门、涉水景区等要加强山洪易发地区建设运营项目管理,落实山洪预警防范责任和措施。5.2监测预警各级气象、水文部门应当按照职责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和水雨情的监测、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不断提高精度,对重大水旱灾害趋势作出评估,及时上报本级政府和防汛抗洪指挥机构。各级气象、水利部门要不断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提升监测预警技术,完善预警机制,提高预报预警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强化洪水风险意识,科学规划生产生活设施空间格局,规范建设工程设施,加快防洪治理,健全预防机制,落实工程设施初期应对措施,提高防洪能力,着力降低洪水风险。5.3预警发布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根据气象、水文预报测报、防洪工程险情态势和应急响应状态,发布防洪预警,动员各地和各成员单位做好启动或提升防洪应急响应的准备。防洪预警共分四级,分别为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一般情况下,防洪预警由低级到高级逐级提升。当出现突发汛情和险情时,直接发布对应级别的防洪预警。5.3.1Ⅳ级(蓝色)防洪预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发文件,发布Ⅳ级(蓝色)防洪预警。(1)当气象信息专报、重大气象信息专报预报全省将出现大范围降雨天气,暴雨覆盖范围大,两个以上(含两个)市州可能出现大暴雨。(2)黄河干流xx河段出现编号标准(2500立方米/秒)洪水、且有持续上涨趋势。(3)所列河流险段洪水持续上涨、可能出现一般洪水。5.3.2Ⅲ级(黄色)防洪预警省防汛抗洪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已经启动Ⅳ级防洪应急响应,山洪灾害、河流险段、城市防洪及水库汛情险情发展,可能达到Ⅲ级防洪应急响应标准时,省防汛抗洪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主任签发文件,发布Ⅲ级(黄色)防洪预警。5.3.3Ⅱ级(橙色)防洪预警省防汛抗洪应急指挥机构已经启动Ⅲ级防洪应急响应,山洪灾害、河流险段、城市防洪及水库汛情险情发展,可能达到Ⅱ级防洪应急响应标准时,省防汛抗洪应急指挥机构副总指挥签发文件,发布Ⅱ级(橙色)防洪预警。5.3.4Ⅰ级(红色)防洪预警省防汛抗洪应急指挥机构已经启动Ⅱ级防洪应急响应,山洪灾害、河流险段、城市防洪及水库汛情险情发展,可能达到Ⅰ级防洪应急响应标准时,省防汛抗洪应急指挥机构副总指挥签发文件,发布Ⅰ级(红色)防洪预警。6信息报告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洪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各级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处理。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做好信息交流共享。防汛抗洪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迅速报告基本情况、及时续报详细情况。6.1信息分类(1)气象水文信息。主要指可能引发洪涝灾害的气象水文预报信息、暴雨实时信息、江河洪水信息等。(2)工程险情信息。主要指水库(水电站)、堤防等工程出现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情况,交通、能源、通讯、供水、排水等重要基础设施因洪涝等灾害导致的突发险情,以及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