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财政所得税理论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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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財政—所得稅理論與制度黃智聰教授1第九章綜合所得稅申報實務所得稅法第71條規範所得稅結算申報之法源依據,納稅義務人應於法定期限內,填具結算申報書,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其上一年度內構成綜合所得總額之項目及數額,以及有關減免、扣除之事實,並應依其全年應納稅額減除尚未抵繳之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計算應納之結算稅額,於申報前自行繳納。第一節申報主體及程序一、課稅主體(一)應辦理結算申報之納稅義務人1、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現行台灣綜合所得稅法之精神為屬地主義,惟自95年1月1日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實施後,暫訂於98年1月1日將個人海外所得納入基本稅額所得核課,以維持租稅的公平正義原則。有關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於第四篇進階篇中有詳細說明。2、納稅義務人之親屬或家屬,年滿20歲或未滿60歲,且有謀生能力而有所得者,應另行單獨申報。年度中滿20歲者,可自行選擇單獨申報或與扶養人合併申報。如未滿20歲已結婚者,有所得亦可單獨申報。3、年度中結婚或離婚,而其配偶於該年度中有所得者,於辦理該年度(指結婚或離婚之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可自行選擇與配偶分別或合併申報。否則,夫妻除分居外,一律應合併辦理申報。4、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年度中死亡,其死亡及以前年度依所得稅法規定應申報課稅之所得,應由遺囑執行人、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於修正後上課版本政大財政—所得稅理論與制度黃智聰教授2規定期限內,依所得稅法之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並就其遺產範圍內代負一切有關申報納稅之義務。但遺有配偶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仍應由其配偶依第71條之規定,合併辦理結算申報納稅。5、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年度中廢止中華民國境內之住所或居所離境者,應於離境前就該年度之所得辦理結算申報納稅。但其配偶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仍繼續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應由其配偶依第71條規定,合併辦理結算申報。6、執行業務者應將該年度執行業務收入、成本費用、所得分別填報,並檢附執行業務所得損益計算表、收入明細表、財產目錄及員工薪資明細表,併同申報。(二)免辦理結算申報之情形1、凡納稅義務人本人(以下稱本人)、合併申報的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全年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的合計數者,得免辦結算申報;如有薪資所得,可再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年滿70歲的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可再增加減除個人免稅額百分之五十。但有扣繳稅款或可扣抵稅額依法可申請退稅者,應辦理申報才能退稅。2、全年收入僅有「免納所得稅」之各類所得,如現役軍人之薪餉,以及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職員之薪資者,免辦結算申報;但另有其他各類所得,超過前述免申報範圍者,應就其他各類所得依法辦理結算申報。3、於一課稅年度在中華民國境內未居留合計滿183天者,其所得業經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所得時就源扣繳稅款,免辦結算申報。政大財政—所得稅理論與制度黃智聰教授3二、申報程序及方式(一)申報書類別1、簡式申報書:所得屬應開具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或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的薪資、利息、公司分配的股利、合作社分配的盈餘、取自職工福利委員會的福利金,全年收入在18萬元以下的稿費(含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鐘點費),採標準扣除額、無投資抵減稅額、無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且無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2、一般申報書:非上述簡式申報書適用範圍之所有納稅義務人。(二)申報時間1、一般納稅義務人: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2、個人年度中死亡:無配偶者於死亡人死亡之日起3個月內;遺有配偶者,由配偶於死亡人死亡日之次一年度5月1日至5月31日合併申報。3、境內居住者於年度中廢止中華民國境內之住所或居所離境者:離境前;但有配偶者,由配偶於離境之次一年度5月1日至5月31日合併申報。(三)申報方式及地點1、人工方式及二維條碼申報方式:以人工方式填寫一般申報書或簡式申報書,或利用國稅局提供之申報軟體,輸入申報資料產生二維條碼申報書,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就近至任一國稅局辦理;或利用郵寄以掛號逕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2、網際網路申報方式:以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或納稅義務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戶號」方式,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申報。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申報有應檢附的其他證明文件、單據者,可於政大財政—所得稅理論與制度黃智聰教授4每年6月10日前(日期由財政部每年度定之)逕送(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就近至任一國稅局代收。3、逾申報期限案件,僅能適用人工申報方式,且僅得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四)所得額填報方式納稅義務人填報所得額時有扣繳憑單、股利憑單者,應依扣繳憑單或股利憑單之給付總額或股利總額攔內之金額全數填寫,不得填寫給付淨額或股利淨額攔之金額,如有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則填列於申書之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攔內,以憑退稅或抵繳應納稅額。無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等所得申報憑單者,應依實際取得之所得,誠實申報。(五)繳、退稅方式1、退稅:可利用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在郵局的存簿儲金、劃撥儲金或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等)的支票存款、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綜合存款或在外商銀行開立的新臺幣存款帳戶辦理,於申報書上存款帳戶退稅款欄各欄項中填明,以便稽徵機關直接辦理轉帳退稅。退稅款不利用直撥退稅轉入存款帳戶或退稅款無法轉入存款帳戶者,國稅局會直接寄送退稅憑單(支票)或退稅通知。2、繳稅:目前綜合所得稅繳稅方式共有現金繳納、支票繳納、繳稅取款委託書、自動櫃員機、電子錢包線上繳稅、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繳稅及信用卡繳稅等7種,其適用範圍及方式列表如表8-1所示。政大財政—所得稅理論與制度黃智聰教授5表8-1: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稅方式一覽表申報方式繳稅方式人工申報二維條碼申報網路申報現金繳納適用。適用。不適用。支票繳納1.適用。2.發票人非納稅義務人本人,應於支票背面背書。1.適用。2.發票人非納稅義務人本人,應於支票背面背書。不適用。繳稅取款委託書1.適用。2.須填寫繳稅取款委託書。1.適用。2.免填寫繳稅取款委託書,惟應於列印之申報書「繳退稅」欄位加蓋存款人印鑑章。1.適用(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之存款帳戶)。2.免填寫繳稅取款委託書。自動櫃員機(ATM)1.適用。2.須檢附交易成功之交易明細表或填寫切結書另附補登存摺之影本。1.適用。2.須檢附交易成功之交易明細表或填寫切結書另附補登存摺之影本。不適用。電子錢包線上繳稅不適用。不適用。1.適用。2.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他人金融機構之存款帳戶辦理。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繳稅不適用。不適用。1.適用。2.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他人金融機構之存款帳戶辦理。信用卡繳稅1.適用。2.限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名義持有之信用卡(且以一卡為限),透過電話語音(4121111或4126666,電話號碼六碼地區者為411111或416666,服務代碼166#)或網際網路(網址如下)辦理()。同左。同左。政大財政—所得稅理論與制度黃智聰教授6第二節所得總額組成項目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受扶養親屬,在年度中所取得的各類所得,不論有無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或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都要合併申報。一些不屬扣繳範圍之所得,如房屋出租予個人之租賃所得、自力耕作漁牧林礦所得、私人借貸之利息收入、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佃農因地主收回「三七五」耕地所取得之補償費收入等,該些所得於發生時均免予扣繳,納稅義務人雖未取得扣繳憑單,但仍應合併辦理申報。至於因故未在結算申報前收到給付人所寄發的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或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時,仍然要依法就所取得的收入按實申報。自辦理9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起,不論使用簡式或一般申報書,均免附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或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如於申報期限前尚未收到或不慎遺失所得憑單等資料時,可向所得給付單位索取或要求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上網際網路下載年度扣(免)繳所得資料,或攜帶個人身分證、印章向國稅局查詢。惟此查詢之所得資料,僅供申報時參考,如尚有其他之所得,仍應一併辦理申報,未依規定辦理申報致有短、漏報情事者,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處罰。綜合所得總額之組成,簡言之,就是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取得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利息所得、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自力耕作漁牧林礦所得、財產交易所得、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退職所得、其他所得等各類所得之合計。有關各類所得應扣繳規定,前已於第7章詳細介紹,本節特別針對各類所得中,非扣繳所得應申報綜合所得稅部份進一步解析。一、營利所得政大財政—所得稅理論與制度黃智聰教授7(一)合夥事業的合夥人每年度應分配的盈餘總額或獨資資本主每年自獨資經營事業所得的盈餘總額,應依獨資或合夥事業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填寫。獨資或合夥事業因不適用兩稅合一制度,亦免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其課稅所得額即為營利所得總額,繳納稅款則可填報綜合所得稅可扣抵稅額,申報時並應檢附該已申報收件的營利事業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及已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款相關證明文件。(二)合於88年12月31日修正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16條、第17條後段及獎勵投資條例第13條規定以未分配盈餘轉增資供擴充設備等用途者,其股東因而取得之新發行記名股票,於轉讓、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時的面額部分應申報課稅(或面額加計所含可扣抵稅額合計數),但實際轉讓價格低於面額時為轉讓價格(或轉讓價格加計所含可扣抵稅額合計數)申報課稅。(三)個人從事非經常買進、賣出之農、林、漁、牧等自力經營產品,買受人扣繳單位應填妥出售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及戶籍地址,就進貨金額、單價及數量向稽徵稽關申報一貿易申報書表,並交由所得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按銷貨收入金額百分之六計算營利所得。(四)非使用統一發票之獨資、合夥事業應依小規模營利事業查定課徵辦法調查核定每月營業收入,1依擴大書面審核純益率計算營利事業全年所得額,即為資本主或合夥人之營利所得額,直接歸併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小規模營利事業營利所得計算方式及步驟如下:1.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3條規定,所謂小規模營業人係指規模狹小,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財政部規定標準而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現行財政部規定每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者為小規模營業人。政大財政—所得稅理論與制度黃智聰教授81、全年營業稅本稅2÷營業稅稅率=全年營業收入2、全年營業收入×純益率=營利事業所得額(純益率一般為6﹪)3、營利所得=營利事業所得額(五)多層次傳銷事業(直銷事業)個人參加人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予消費者,其全年進貨累積金額在7萬元以下者,免按建議售價計算銷售額合計個人營利所得。至於其全年進貨金額超過7萬元者,所賺取之零售利潤應申報營利所得。參加人除可提供憑證核實申報外,得依直銷事業向稽徵稽關申報之多層次傳銷參加人進貨明細表上所載建議售價,依一時貿易盈餘純益率6﹪核計個人營利所得。但如多層次傳銷事業已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其個人參加人年度進貨金額等於建議售價總額,並將建議售價標示於商品上者,該部分得免計算個人參加人之營利所得。二、執行業務所得(一)執行業務者之所得如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可按執業類別(如會計師、律師等)依財政部訂定之執行業務者收入費用標準,核定所得額。然一般有設帳執行業務者之所得,通常以業務收入,減除下列各項費用或成本後的餘額為所得額:1、業務所房租或折舊。2、業務上所使用器材設備的修理費和折舊。2.全年營業本稅,可參看三個月乙張(一年共四張)之營業稅稅額繳款書,營業稅稅率一般為1﹪。政大財政—所得稅理論與制度黃智聰教授93、醫師診費收入中包括的藥品費和醫療材料費。4、業務上僱用人員的薪資支出。5、執行業務的旅費。6、執行業務者向金融機構借款購置或興建房屋供執行業務使用符合規定者,其利息支出。7、其他直接必要費用。(二)對於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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