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市政协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安排,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于6月,围绕我市“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了协商式民主监督活动。市政协主席会议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研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协商式民主监督活动方案》,优选部分省、市政协常委、委员,各民主党派市委会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集中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政策法规。6月15日,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市政协副主席XXX带领调研组一行到我市中级人民法院、XXX区人民检察院、XXX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市一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心开展了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会上,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妇联和市关工委等成员单位介绍了2021年以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与会委员作了发言,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规格成立了“`XXX市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12个县(市、区)相继成立县级领导小组,实现了领导协调机制全覆盖。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配合,逐步构建起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综合保护体系和权益保障机制。市民政局强化阵地建设,打造了1个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8个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20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366个村(居)“儿童之家”的四级未成年人保护阵地。2021年以来,为全市147个乡镇(街道)配齐儿童督导员,为2800多个村(居)配备儿童主任;培育新增社工组织16家(共41家),新增持证社工569人(共654人)。市教体局会同政法、公安、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围绕教育公平、“五育”并举等内容,制定完善了控辍保学、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建立预防欺凌、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案工作机制。市公安局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零容忍”,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实行快侦快破快诉快判,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涉未成年事故案件高发势头。市检察院把检察职能和未保工作深度融合,从严从快办理了一批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挽救了一批涉罪未成年人,联合教体局开展“云端未检”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检校合作,270余名检察官担任300余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未成年人检察和保护工作始终位于全省第一方阵。市中级法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审判方针,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市妇联以家庭教育促进家庭保护,开展“三进一送”“最美家庭”“佑未来护成长”等活动,受益未成年人及家长6万余人。市关工委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开展“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参与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二、存在的问题从《未成年人保护法》涵盖的“六大保护”体系来看,在家庭保护中,家庭教育宣传引导还需进一步深入和扩大,开展家庭教育宣讲培训的形式较为单一,质量也需进一步提高,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学校保护中,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开展不充分、不深入、不完整;校园暴力、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保护中,未成年人公益性文体场所减免费用开放范围和力度还需进一步提升;大型商场、超市、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游乐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旅游景区等场所设置与运行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系统还未大面积推广;在网络保护中,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现象仍然突出;网络监管部门信息监看发现能力还有待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吸引力、感染力有限,缺少具有地方特色,受未成年人喜爱的网络品牌栏目。在政府保护中,承担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儿童主任缺乏激励考核机制;强制报告制度仍需大力宣传和推广;托育机构发展不充分。在司法保护中,涉未成年人案件总量较多,基层司法保护力量较为薄弱。从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员单位来看,民政局方面,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后,民政部门承担的职责、服务的对象增多,受客观条件制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督导职能未能充分发挥。教体局方面,防治校园欺凌工作落实情况存在不足,德治和法治教育、特殊学生异常情况预警和干预有待加强。公安局方面,缺少对涉案未成年人有效的训诫、惩治制度,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治安处罚后,无法形成有效震慑,相当一部分继续作案,存在“先抓后放,继续作案”的恶性循环。检察院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形式还较为单一、简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宣传的方式、方法不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法院方面,“双向保护”原则落实得还不够彻底,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保护有所忽略。妇联方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不均衡,农村贫困地区,尤其是留守、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儿童关爱帮扶有待加强。关工委方面,各县区关工委工作发展不够平衡,部分县区的组织建设明显滞后,一些乡镇和基层关工委班子稍显薄弱。三、意见建议(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积极担当作为,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超前谋划,深度推进,做到专人负责,定期研究,落实落细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二)协调联动,标本兼治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目标要求,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做到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合力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民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综合协调作用,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综合协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周密、高效、安全运转,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实际情况,客观反映基层意见,更好为协调机制提供决策服务。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领导小组印发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未成年保护工作任务分工,提高业务处理能力和业务配合能力,与其他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关爱帮扶,在涉及到未成年人困难救济、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要整合各单位资源特事特办、急办快办,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三)突出重点,问题导向1.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一是深入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进村(社区)行动。整合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多种形式开展心理讲座、个案咨询等活动。二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建好用好各类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帮助家长改进教育方式、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三是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质量。按照《XXX市儿童发展规划》要求,持续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校配齐配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心理健康课程列入中小学必修课内容并切实保证课程质量。2.严防校园欺凌行为。一要坚持预防为主,学校要加强学生欺凌防治教育,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及时排查处置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教师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关注学生异常表现并查明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二要对受害学生及时进行心理辅导,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学习生活。三要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开展心理和行为矫治并予以适当的教育惩戒。3.持续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一是加强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保护,深入开展网络服务平台超范围收集、违法违规使用个人信息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二是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网信部门要督促网络服务平台设置青少年模式,落实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制度,控制未成年人上网时间。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对学生手机使用的管理,确保在校期间专心学习。三是规范网络信息,杜绝色情、暴力等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全面整治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乱象,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4.严厉打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公检法司机关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暴力、虐待、性侵等案件,要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持从严从重,强化源头治理,织密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网。落实好强制报告和从业查询制度,重点督促学校、儿童福利院、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医院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和社会组织,强化及时主动报告意识,对应发现未发现、应报告未报告的溯源倒查、依法追责,同时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查询义务主体责任,让有前科的违法犯罪人员远离未成年人。5.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中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要予以重点关注、特殊保护。对家庭教育不到位的,妇联、教育等部门要及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立未成年人监护评估制度,按评估风险等级分类精准施策。对履行监护义务不力甚至涉及违法犯罪的,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要及时依法予以教育、训诫;对困难家庭重病、重残的未成年人,要加强生活保障,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民政等部门要及时开展救助,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四)夯实基础,建章立制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着重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加快推进各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支持推进县级儿童福利机构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尽快实现市、县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所有村(居)委会设立妇女儿童委员会。二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涵盖妇儿工委、民政、公安、检察、法院、教育等领域的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工作队伍,积极探索疑难复杂案件专家会商论证机制,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化水平。建议通过政府购买、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社工人才、志愿者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专业性、多样化、多层次的关爱服务。三是建立科学有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机制,包括高质高效的统筹协调机制,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全面从严的依法保护机制,稳定规范的经费保障机制等,以健全的机制措施保障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顺利开展。(五)加强督查,创新载体一方面加强督导检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力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恶性案件、重大事件要加强跟踪指导、挂牌督办、限时整改。各成员单位要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隐患问题排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干预。另一方面创新形式载体,建议可整合资源,建立我市“未成年人动态基础信息数据库”,实时精准收集、登记未成年人相关信息,畅通数据共享渠道,构建集监测预防、发现报告、研判转介、帮扶干预、督查追责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六)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增加宣传渠道的多样性和方法的灵活性。建议可搜集“校园霸凌”“网络犯罪”等频发的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在匿名保护涉案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宣传,通过直观生动的案例教育,提升宣传教育的效果和质量。同时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等活动,各成员单位大力宣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先进典型,倡树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的理念,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