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天》读后感【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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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供参考!1/16《第七天》读后感【优秀5篇】【引读】这篇优秀的文档“《第七天》读后感【优秀5篇】”由网友上传分享,供您参考学习使用,希望此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的话就分享给下载吧!《第七天》读后感【第一篇】脑海里最深刻的,是“死而平等”四个字。如果说高中政治的哲学课上说的“生而平等”,让我看到生命的平等,那这本书的“死而平等”,让我看到生命结束后一样的荒凉。奇怪的是,尽管虚无、悲凉,我却没有感受到绝望,但“我”应该绝望才对……“我”坐在餐馆里,一个家族经营式的餐馆,看着报纸,报纸上有“我”的前妻自杀的消息,“我”愣住了,是突如其来的难以置信和悲伤吗?竟然让“我”没有逃离餐馆的火灾,好像“我”是能逃脱的。突然就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我”却开始了一段新的路程,一段越走越“白茫茫一片”的路程。去殡仪馆前,“我”收拾了一下自己,但“我”明明孤身一人,连寿衣都没来得及准备,只能随遇而安了,毕竟生前的生活好像也是这样的。“我”走在熟悉的街道上,回顾着肉体丢失前1天发生的好文供参考!2/16种种,也许是因为这些都是发生的,印象更深刻些吧。让我心疼的,是坐在废墟前的穿着红色衣服的小女孩,那个原本是“我”做家教的学生,但不巧的是,她家已经被夷为平地了,因为拆迁。之所以她,是因为她很懂事地,要坐在“家门口”,等着父母回家。可是,后来“我”再继续走着的时候,却遇见了她父母的“灵魂”,而他们的躯体,在废墟之下。如果说“生而平等”,为什么一个可爱懂事的小女孩的家能够被瞬间强行拆除?可见,这也许不是一个真命题。是的,因为没有墓地,“我”去到了殡仪馆,可最后却没有火化(是的,死了之后,有墓地,才能被火化,像“我”一样的灵魂才会有归宿)。这么说来,也不奇怪“我”为什么会和小女孩的父母相遇了,因为他们也没有墓地,甚至,可能还活着的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根本不会知道他们已经死亡的事实,因为他们被埋在了废墟里,被掩盖在某些人坦荡的仕途之下。“生而平等”看似被否决了,但别着急丢掉生的希望和机会,因为“死而平等”也似乎是不太现实的。比如,像“我”的这些人,不,这些鬼去到殡仪馆的时候,等待区也是分等级的,所以“我”也只能坐在普通的凳子上等着被叫号,顺便再听着旁边的还有隔壁豪华区的“人”们说着自己的墓地有多奢华。不过,我是没搞懂,都死了,还有什么好炫耀的。后来我好文供参考!3/16想,可能是因为刚死不久,始终还是带点“人”的攀比心理吧。最终,“我”因为没有墓地,被“跳号”了,只好继续走着,要去哪儿?“我”不知道,我更不知道……跟着“我”虚浮的脚步,我见到了“我”的前妻,那个疑似成为了政商利益链牺牲品的人。“我”和她共度良宵,之后,她却走了,因为她是一个有墓地的“人”,或者说,在阳间有人为她准备墓地。可能她匆匆赶来,是因为当初的“离开”感觉到一丝愧疚?又或者,她从来没忘记“我”。看来,“死”可能会是后悔药,起码能够再次短暂拥有曾经失去的。人间会不会也有人为“我”准备墓地?我想会有的吧,可是,“我”这一路上,几乎遇见了生前认识的、有可能为“我”准备墓地的所有人。可是,“我”很久都没有找到“我”父亲。有人说见过他,这说明他的确比“我”先来到这个世界。寻寻觅觅,后来才知道,“我”走进殡仪馆,见到的第一个“人”,不,第一副骨架,原来是“我”的父亲。“我”以为父亲只是失踪,虽然怀疑过他因为知道自己要死,为了不拖累自己而走到某个角落,但一直没有确切消息,“我”自然是没有给父亲准备墓地的,所以父亲一番游荡之后,成为了殡仪馆尽忠职守的“志愿者”。可惜了,父子俩,相见不相识:父亲死去太久,只剩骨架;“我”死后没得修容,面目全非……但没关系,在之后很长很长的时间里,父子俩有大好文供参考!4/16把时间“叙旧”。因为,在阳间,好像已经没有什么人会为他们俩准备墓地了吧。这或许就是所谓的“死而平等”:有墓地的,得到了安息;没墓地的,得到了永生……在阅读之前,我小小地纳闷了一下,为什么是“第七天”?开始我以为,是因为造物者造物花了七天,而亡者留恋人间,也仅有七天。但似乎并不止七天。只是,第七天,“我”不再漂浮在某个熟悉又陌生的白茫茫的地方,而有了安定之处——父亲在的殡仪馆。某种程度上,一个可以被称之为“家”的地方。《第七天》并未“揭露”死亡的真相,相反,它其实说着的,还是人间的事儿,但看完之后,会发现,竟然也不那么害怕死亡,并且对“好不了也不会更坏”的世界,多了几分,关于生的希望或者是敬畏。随意回忆,随手一写,迎喷~但我更希望,你去看《第七天》。读《第七天》有感【第二篇】“疲惫的思维躺下休息了,身体仍然向前行走,走在无边无际的混沌和无声无息的空虚里。”暑假马上要结束了,逛教辅的时候看到了《第七天》大大的蓝色海报,只一眼,就被完好文供参考!5/16全吸引。顾不得下午四点目眩的阳光,顾不得公交车上的颠簸,顾不得用手背揉揉微红的眼眶,在近一小时的返程中狠狠看到了“第三天”。从前年上高中就很少这样舍不得放下一本小说了,一开始只是忍不住动手撕开塑料封皮,在等一个信号时终于开始满足的沉迷于余华淡淡的叙述里,什么都不在乎了,单单还记得空出掌心不让汗水贴上书页的小心翼翼。第一天?第二天?早不可划分开,早已被颠簸的车在脑海中糅合在一起,记住的,是一个个真实的、鲜活的人和属于他们的故事。他们又笑又哭,他们抱怨社会的无情残酷却又止不住对未来的憧憬,他们是城市的龙套是城市中记不住名字的路人甲,但他们依然挣扎在绝望中活着,努力想要长成一棵大树——站紧在那片土地上,同时为身边人洒下阴凉。一个婴儿打破了铁道工的生活,从此父子俩相依为命,“我”完全占据杨金彪的生活,他们也互相抛弃过,却发现已习惯那份亦步亦随的温暖,父亲的倔强与柔情勾勒出最坚定的亲情,因此我在看到父亲死前悄悄去大青石时眼泪终于落下。父亲一直是内疚的,他后悔收养了“我”、让我过不上生母的好生活,他后悔为结婚抛弃了“我”,所以在生命终结时满脑子是看看大青石,纵使物是人非。而“我”视为母亲的杨月珍之死让我不解,只是车超速吗?她在贫瘠的年代用自己的健康换来了两条小生命的茁壮,在她终于要去女儿身边享福时,为好文供参考!6/16什么让这样一个“母亲”死去呢?努力甩开残酷的猜测,我宁愿相信作者是为了有人去照顾那27个婴儿啊!鼠妹和伍超的故事无疑是最催泪的,他们是生存在城市底层最直接的代表,踏实肯干却处处被欺负,他们为生活争吵,又很快和好继续为想象中美好生活打拼,他们单纯的想让对方过得更好,哪怕只是一丁点儿的温暖也足以支持下去,却阴差阳错双双死亡,最后只能错过新娘最美的时刻。拆迁造成夫妻意外离世,年幼懂事的女儿只能毫不知情的坐在掩埋了父母的废墟旁等待,善良的夫妻不为身死而愤恨,只是放不下孩子,甚至还不断感谢减学费的“我”。即使只读了一遍,他们在我脑海中仍都留有鲜活温柔的印象,若以上是苦辣中透着柔和暖意的大餐,那下棋下的毫无章法的警察与“李先生”无疑是清凉有趣的小菜,十年前互相憎恶,十年后反而成了不忍分别的老友,世事难料建,连杀身之仇都一笑而过了,又还有什么怨恨放不下的呢?谭家菜一行人则是饭后的小水果一盘,用简简单单的一小块温暖带给“我”继续找寻下去的勇气。听很多人说:最近的距离不是紧贴在一起,而是共同看着同一个月亮。因为大家都联系在一起,即使这带子无法触碰,也由心底散发出融融暖意。父亲、杨月珍、鼠妹…数不完的小人物相互穿插在一起,为彼此哪怕只是挡住几滴风雨,在寒冷中他们通过这张网相互偎依,分享着一丝丝的暖意。那一点一滴的温暖,就如同漫漫长夜中点亮了黑暗的星星之火,无数的好文供参考!7/16光芒汇聚在一起,最终成为了一条光的长河,它在无尽的岁月里,一直缓缓流淌,带给努力生活的人希望。又一次这么深刻的体会到,死亡,是这样让人不甘,却只能学习微笑着接受。上一次,是初一时爷爷去世,我甚至还没为小时候糟蹋了他的心意而道歉,还没来及把年级第一的奖品展示给他,还没来及长大,他便急匆匆因肺癌离我们而去。从此只能怀念,怀念老房子里调皮的猫,怀念冰箱里不时塞满的肉排,怀念那双让我有些畏惧的眼。从此只能对着照片哭泣,爷爷却夜夜都不肯来我的梦里。日子一天天累积,走在生活的路上,一定会失去些什么。因为我知道有些东西注定会失去,所以我屈从于现实拥有的温暖,慢慢学会珍惜,珍惜拥有的点点滴滴的记忆,这样才不会在某天失去时措手不及,只能在万籁俱寂的晚上怀念手心中曾握紧的温度。饭后沿河堤跑步,回头时,远远跑过的桥头已只见明明灭灭的车灯,我的路依然在黑暗中等待着我,没有星空,却有一盏盏的灯光从后方呼啸而过,三一刀客…用一片片温柔的橙黄照亮了前方的阴暗与坎坷。奔跑在无尽又短暂的旅途上,掌心握紧的暖意带给我让我一直跑下去的力量,坚信终到达“树枝上结满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摸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那般阳光盖在身上的温暖彼方。好文供参考!8/16《第七天》读后感【第三篇】从看过《活着》以后,就开始喜欢余华,只是单纯的喜欢,却没有更多的去了解他。我想,我可以借用钱鍾书老先生的话来开脱,即使我觉得今天学校的煮鸡蛋味道鲜美,也没有必要非得去见一见下蛋的母鸡。中学的时候再一本杂志上读到1篇文章——《我们为什么要读名著》,这篇文章的作者指出,名著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每一次读你都将会有更多的收获和体会。在读《红楼梦》的时候,我对此感触特别深,虽然至今都没有将《红楼梦》完整的读过一遍,甚至一直还在上篇徘徊。我重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很怪的习惯,我喜欢随便翻一页,从中间读,读的高兴了觉得有必要看看前面,才会翻到第一页开始读。啊,扯得有点远了~我很喜欢这本书,除了男友,我没有想要将它推荐给别人读。我想,大概《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类的岁月静好般的文章才适合向广大人民群众推荐吧,诸如《海贼王》这样才的漫画、《活着》这样满满艰辛与辛酸的文字,只适合喜欢同一口味的人吧。这让我想起,向别人推荐介绍中医学的情形,呵呵,我还太年青,现在才意识到自己与身边的同学的想法原来是不同的……所以说无论是什么,无论它怎么好怎么优秀,都只适合推荐给相信它的人。啊,扯得更远了~第一天:杨飞死的第一天,他是被砸死的,脸已经变形了。好文供参考!9/16这一天,他去了殡仪馆,在殡仪馆,遇到很多侯烧者。这些侯烧者讨论着自己的寿衣、骨灰盒还有墓地,富人区和普通区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想法,活生生的勾画出了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中的两个阶层之间的鸿沟。可是,杨飞他没有骨灰盒,也没有墓地,他只有离开殡仪馆。他想起了他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天的遭遇和他的死因(此处是后面的一个很重要的铺垫)第二天:杨飞遇见了自己前妻,李青。并回忆了两人相知相恋到相濡以沫再到劳燕双飞,再讲到两人分开以后的各自的生活。在这段回忆里,我看到了同事之间的冷漠,美丽背后的痛苦,还有爱情。第三天:讲了他的父亲收养他的过程。读这一段,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思考。感动于养父子之间深厚的感情,感动于李月珍夫妇的善良,思考着杨飞生母一家的生活和杨金彪的生活。这一天,也讲到了李月珍的死。第四天:讲了生活在这个社会底层的鼠族刘梅和张超的爱情故事,也引出了张刚与李姓男子之间的恩恩怨怨。后面两天没有讲什么新鲜事儿,只是把前面所有事情的原因、内幕都揭开了,为所有的事情画上一个句号。首先,说说作者的写作方法吧,个人觉得非常的巧妙,所有的事情都得到了合理的解答,也就说前面埋下的所有铺垫,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解释的一清二楚,于人物形象来说,这样的叙述显示出了主人公杨飞最后对所有事都已经看透,于故好文供参考!10/16事情节来讲,将整个故事都显得饱满起来,而且不拖沓,没有矫揉造作的痕迹。我喜欢余华的小说,因为在他的小说里面,没有那些伪装的痕迹,没有为了感动而感动,没有为了绝望而绝望,没有那种“装”的感觉;喜欢他的故事里的每一个饱满的人物形象,更喜欢他的这本小说中,冥冥中带有希冀的感觉。其实,我也很喜欢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设计,掀开最外面的包装,里面是质朴的,是粗糙的,是厚重的硬面书皮。我喜欢这种简单的书,特别是这种,看着简单质朴,细细一看很有料,读起来更有料的书。书名第七天,在扉页也写的是《创世纪旧约》中的第七天,但是,内容却是中国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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