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最优税收理论LOGOPage2单击此处添加标题最优混合税理论最优税收理论的概述最优商品税理论最优所得税理论文献研究概括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启示LOGOPage3第一部分文献研究概括效率与公平是经济学研究的两大永恒主题,西方税收理论也一直存在效率和公平的两难选择,理论上的最优税收既要体现效率原则,也要保证公平原则的实现。西方的经济学家和数理学家在研究最优税收理论的过程中,一直致力于研究出能够指导实践的有效的税收建议。本PPT从最优税收理论的起源开始,选择性地分类对最优税收理论的发展进行述评,进而联系实际,以中国为例,讨论最优税收理论研究对于我国税收制度改革进程中的指导作用。LOGOPage4基础的最优税收理论开始于最优所得税的研究,它是从讨论公平开始的,试图将公平考虑纳入最优税制的设计中。1、1897年,英国经济学家埃奇沃思(Edgeworth)最早考察了最优税收问题。埃奇沃思的思路是求出在既定约束条件下,社会福利函数最大化的解。在假定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减条件下,得出了通过累进的所得税使得“劫富济贫”,以实现收入的均等化。2、莫里斯1971年的《最优所得税理论探讨》和1985年《最优税收理论》主要论述了如何解决最优所得税的问题。结论如下:(1)边际税率应在0与1之间,对最高所得的个人的边际税率为0,对中等收入阶层的边际税率可以适当提高,对低收入阶层的边际税率可以适当降低。(2)给予特定的免税水平,收入低于该水平者,纳税义务为负值,即政府应给予补贴。最优所得税LOGOPage5单击此处添加标题3.斯特恩(Stern)在其论文《对最优所得税模型的解释》中的思路依然是既定假设条件下的社会福利最大化,在设计该所得税的税率时,作者认为消费与闲暇的替代弹性、对公平问题的关注程度以及政府的收入水平都会对最优所得税产生影响。LOGOPage6最优商品税最优商品税作为最优税收理论的一个方面,主要探讨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政府只能以商品税作为筹集既定收入的工具,怎样的一套商品税才能使超税负担最小化?1、最早的解释来自拉姆塞(Ramsey)1927年的论文《对税收理论的贡献》。拉姆塞在论文中考虑的只是一人经济,即只考虑效率,不考虑公平,因此他也率先给出了如何按照效率原则来设计税制这一问题的答案。文章的思路同样是以政府取得既定的税收收入为约束条件,求在该约束条件下社会福利函数最大化的解。结论即我们熟悉的拉姆塞规则和反弹性法则。拉姆塞规则即税率的设定应使得征税前后消费者的消费结构(或生产者的生产结构)保持相对不变,反弹形法则即最优商品税率应和该商品需求弹性成反比。依据反弹性法则,最优的商品课税应对生活必需品等需求弹性小的商品课以重税,对奢侈品等需求弹性大的商品则应少征税或不征税。LOGOPage7单击此处添加标题2.、科利特(E.J.Corlett)和黑格(D.C.Hague)在其论文《互补性和税收的超额负担》中研究了政府如何对商品征收间接税以取得收入的情况。文章的思路同拉姆塞,但是放宽了拉姆塞关于商品之间不存在交叉效应的限制。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政府在不能对闲暇直接征税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对与闲暇存在替代关系的商品征收较低税率的税收,对与闲暇存在互补关系的商品征收较高税率的税收,这样可以使征税所造成的超额负担最小。3、鲍莫尔(Baumol)和布来福特在《边际成本定价的最优偏离》中进一步研究了逆弹性规则。说明依据最优商品税理论,对各种商品征税的税率应与应税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成反比,即应对需求价格弹性大的商品征收低税,而对需求价格弹性小的商品征收高税。LOGOPage8单击此处添加标题4、经济学家戴尔蒙(P.Diamond)与莫里斯(JamesA.Mirrlees)合作在1971年发表的《最优税收与公共生产:生产的有效性》与《最优税收与公共生产:税收规则》。讨论的内容便是把拉姆塞规则从一个家庭的情形推广到不同的家庭共存于一个经济中的情形。文章依旧沿用了兰姆塞的研究思路,他们认为:在税收的具体操作上,应该让贫困家庭消费的消费品的商品税有所下降;税收应集中于收入效应高的奢侈品上,这样做,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LOGOPage9最优混合税随着最优所得税理论和最优商品税理论的不断发展,很多学者开始研究不同税收种类的组合搭配,从而形成了后来日益丰富的最优混合税理论。LOGOPage10单击此处添加标题1、1976年,阿特金森和斯蒂格利茨在其论文《税制结构的设计:直接税与间接税》中对商品税和所得税的搭配进行了探讨。文中探讨了在效率、公平的不同侧重下,商品税和所得税的相互作用以及最优组合。2、1996年阿尔姆在《什么是最优税收制度》一文中指出,商品税和所得税都有自己的缺陷,但缺陷发生的方式不同,因此二者应配合使用,最优混合税主张所得税与商品税应同时征收,但应适用比较低的边际税率3、2000年科尔曼在其论文《福利与动态最优消费税和所得税》中提出,从整个社会的福利角度考虑,对于需求缺乏弹性的商品征收消费税比对供给弹性较大的劳动力征收所得税造成的福利损失要小4、2007年史瑞森在《最优税收理论:该政策的相关性是什么?》一文中,一方面肯定了最优税的进展和积极方面,另一方面更强调政策制定和执行中常常会出现的问题,这些问题正是政治经济学派、制度经济学派所关注的LOGOPage11文献总结有关最优税收文献的贡献,在于系统地考察了各种伦理和行为假设的含义,从而推动税收政策更清晰的讨论。以上理论,除阿尔姆和史瑞森所讨论的是有关现实中的最优税收制度设计外,其余所列举的有关最优税收的讨论都是严格假定条件下的或者说是非现实中的最优税收设计。这些假定条件基本包括:(1)市场是完全竞争的。(2)政府没有行为缺陷且有父爱情结。(3)政府没有行为成本。(4)一定社会福利函数的选择。很多学者都在试图论证其实践的不可行性,但正如基础科学对应用科学的指导作用一样,这些经典理论仍然是我们进行经济改革、税收研究的理论基石。LOGOPage12概念最优税制理论研究的是政府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如何征税才能保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问题。核心在于对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的内容进行整合,以便能够在两者的权衡取舍之间选择一个最优的组合。第二部分最优税收理论的概述最优税制的三个标准税收公平标准最小行政成本标准最小负激励效应标准基本方法运用个人效用和社会福利的概念,在赋予各个标准不同权重的基础上,将这些标准统一于惟一的标准之中。能够带来最大社会福利水平的税收就是最优税收LOGOPage13第三部分最优商品税最优商品税研究在政府税收既定的前提下,如何对商品进行课税,使征税所带来的额外负担最小。PXafiD(1+t)PgPhd税收收入:长方形gfdh的面积消费者剩余损失:梯形ghif的面积税收的超额负担:三角形fdi的面积因此最优税收研究的问题就是使三角形fdi的面积最小问题。LOGOPage14正统学派观点为了不扭曲商品的相对价格,最优商品税应该对所有商品征收单一税率的商品税MRS=商品1的税前价格(1+税率)/商品2的税前价格(1+税率)MRT=商品1的税前价格/商品2的税前价格课税后MRS=MRT征税保证了帕累托效率,但是没有考虑不同商品的消费群体的收入水平及税收承担能力,也没有考虑征税对社会公平的影响。LOGOPage15在对所有商品课税的同时也能对人们所拥有的闲暇(对闲暇本身课征,而不是放弃闲暇的收入课征)课税,就不会产生超额负担。理想税制应当对包括闲暇在内的所有商品按照从价税率课税。但由于不能直接对闲暇征税,可以提高与闲暇互补性强的商品的税率,可以间接地降低人们对闲暇的消费,促进劳动供给,从而符合效率原则。。罗森认为解决最优商品税问题需要对闲暇课税,他看到了问题的所在,但是直接对闲暇本身课税是不现实的。科哈的理论较接近现实,是最优税收理论的一大进展。LOGOPage16Ramsey法则假设条件:X和Y为不相关商品,即X和Y之间即不存在替代关系也不存在互补关系。任一种商品的价格变化只影响自身需求不影响另一种商品的需求。结论:为了使税收总的超额负担最小,税收应当满足△X/X=△Y/Y△X△Y表示由于课税而引起的X和Y的需求量的变化。X与Y表示的是需求总量。解释:为使总的超额负担最小,税收应当使所有商品需求量以同一比例减少。然而,拉姆塞规则并不是说以同一比例对商品课税。Ramsey法则的发展:狄格特发展了拉姆塞的理论,提出了反弹性规则txηx=tyηytxηx表示的是由于税收引起的对X的需求的减少LOGOPage17反弹性规则要求对需求弹性较高的商品征收较低的税收,对需求弹性较低的商品征收较高的税收。评价:拉姆塞规则不仅仅考虑了对所有商品课税,还将各个商品的需求弹性考虑进来,这无疑是一个好的规则。然而由于需求弹性较低的商品大多是生活必需品,穷人富人都要消费,对这些商品课征较高的税是不公平的。其次该规则假定经济是单一消费者经济,商品间不存在任何交叉影响这一假定离现实相差太远。LOGOPage18偏离拉姆塞法则的最适程度,一般取决于两个条件:第一,社会对平均主义的偏好程度。如果社会只关注效率,那么社会必须严格遵守拉姆塞法则。第二,穷人和富人消费格局的差异程度。如果穷人和富人对两种商品的消费比例相同,那么对这些商品按不同的税率征税不影响收入分配。LOGO公共政策学派公共政策专家长期以来主张实行统一的商品税。一,统一税率的增值税更容易管理和少受假冒伪劣商品的影响。二,根据Ramsey规则,差别税率的商品税制要求税率随偏好的变动而变动。这将导致税制的不确定性。三,差别税率作为税制设计的一般原则会导致特殊利益群体游说对他们偏好的特别经济活动实行低税率LOGO小结对最优商品税理论的批评在于它不具有可操作性,因为我们没有以及现实中也不可能获得依据最优商品税理论实行差别税率所必需的信息,另外,还有管理和政治等方面的理由反对实行差别税率的商品税制。许多政策专家和理论学者主张实行统一的增值税,并通过选择性的消费税进行补充以纠正明显的外部性。最优商品税理论研究的最新进展指出实行差别税率所需信息至少比以前认为的相对容易获取,但同时由于实际中对一些商品和服务无法征税,因而完全意义的统一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认为税收差别是不可避免的,那么我们就应主张政策制定者不妨根据最优税收理论尽可能的实行差别税,即便最优税收理论不能以完美的方式实行。LOGO第四部分最优所得税理论最优所得税理论的发展过程中,有很多学者创建了相关的理论模型,这里挑出两个来进行讲解,分别是埃奇沃思模型,斯特恩最优线性所得税模型。一、埃奇沃思模型假设:1)采用边沁功利主义的社会福利函数,即社会福利函数是个人福利函数的简单加总2)所有的个人效用函数是相同的,效用是收入的增函数,收入边际效用递减3)政府的税收收入是固定的4)税收的目的是使得社会福利最大化计算过程如下:LOGOPage22单击此处添加标题文字内容文字内容文字内容所以,在这些假定条件下,社会福利最大时的条件在于使每个人的收入的边际效用相同,,由于个人福利函数完全一样,只有在收入水平完全一样时,收入的边际效用才会相同。其政策指导意义是要使得确立税制后的每个人收入都要相等。要求有一种累进的所得税制把富人的收入转移到穷人手中以达到模型当中的完全平等。所以在税率设置的时候要求多级次高税率的累进制,高所得者的边际税率可达到100%。LOGOPage23单击此处添加标题文字内容文字内容文字内容但是,从这个理论的假设条件来看,第二第三项理想化了,一来是实际上若是采用高税率的累进制,模型中忽视了这样的高税率将带来的劳动者对自己工作和闲暇时间的选择变化,会对劳动供给带来拟制作用;二来是个人效用函数完全相同以及怎样准确去测量,也是个难题。二、斯特恩最优线性所得税模型作为所得税的一个特例,斯特恩假定边际税率不变,对任何收入水平,税率是一样的,然后利用负所得税计划这一工具,在考虑的范围内加上了个人在所得和闲暇之间做选择的情况,提出了一种具有固定斜率和截距的线性税收模型:T=-G+tY,式子中G表示个人获得的补助,并且假定这种补助是一次性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