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4篇)【导读指引】此篇由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4篇)”精选优质文档,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第一篇】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根据县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安图县教育系统开展清廉教育实施方案》要求,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教育领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制度,推动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源头治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二、工作重点针对学校在招生、录取、分班、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查处7个方面违规违纪行为:(一)违规招生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无计划、超计划、跨区域、提前招生等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招生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责任部门:副校长室责任人:(二)违规择校行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特长生”、“择校生”、“借读生”,禁止各种违规择校行为,重点查处跨学区择校、借读、违规转学择校,以及收取或变相收取“捐资助学款”方式招生入学的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认真开展新生入学户口、房产证复查,全面加强学籍管理,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责任部门:教导处责任人:(三)违规择班行为。健全相关制度,制定相关计划,实行“阳光分班”,加快引进智能化分班系统,在分班过程中邀请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与,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重点查处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违反“阳光分班”工作纪律,通过“找关系”等破坏公开透明分班秩序的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责任部门:副校长室责任人:(四)违规补课行为。任何教师不得利用节假日补课和变相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泛讲课下精讲,并收取补课费,重点查处学校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以及教师有偿介绍补习班、介绍生源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等违规行为。责任部门:副书记室责任人:(五)违规订购教辅材料行为。严禁任何学科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诱导学生违规订购教辅材料,重点查处学校或教师变相强制学生乱订教辅材料,指定地点购买复习资料,以及在订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等违规行为。责任部门:教导处责任人:(六)违规收礼行为。重点查处教师利用年节收受家长或学生礼品、礼金、购物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以及让学生家长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相关费用等违规行为。责任部门:工会安全科责任人:(七)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公职人员利用职务影响干预插手学校招生入学、装备采购、基础建设、职称评审等工作,以及截留克扣“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以及擅自将工程建设、校舍维修、物资采购专项资金挪作他用,在工作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吃拿卡要以及在工程建设、校舍维修、物资采购等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责任部门:校长室副书记室计财科责任人:三、方法步骤专项治理共分4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3日至7月20日)7月13日,学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认真解读和讨论研究此次教育系统专项治理活动具体落实方案,7月15日,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及时将专项治理有关要求传达到各科室、各学校每一名教职员工。要统一思想认识,相关科室负责人要切实担起专项治理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进一步研究细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员,抓好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校长长与三位校级领导围绕重点治理内容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有效开展。信息技术中心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和家长积极支持、有序参与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责任部门:党支部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7月20日至7月30日)学校和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围绕7个方面的专项治理重点,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全方位查摆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改立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措施,力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处室要于7月25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报送至副书记室,学校要于8月5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汇总后报送党办备案。责任部门:党支部副校长室教导处政教处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20日至10月30日)学校要把解决教育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作为监督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要求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在招生、入学、分班及日常教育教学等重要工作环节签订保证书,校长向教育局承诺“加强队伍建设,严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党支部要及时公开公布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电话和反映问题途径,主动接受全体教师和家长的监督,同时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及时移交、优先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等方式处理;对轻微违纪行为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专项治理开展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责任部门:党支部副校长室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学校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梳理查找共性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列出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从制度层面完善机制、堵塞漏洞,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制度落实责任机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工作要求,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专项治理长治长效。责任部门:副书记室副校长室教导处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每所学校均落实专项治理包保责任人。(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采取新闻媒体宣传、内部文件通报、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动态信息,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对专项治理期间公职人员顶风违纪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三)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惩处问责。学校将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督导小组,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推动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线索反映突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党员干部、教师参与违规办理相关事宜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四)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党支部负责督促各责任处室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各责任处室应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第二篇】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张家口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县教育局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教育局及刘田各庄学区校《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解决学校教育扶贫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工作机制,决定开展学校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治理要求深入梳理查找教育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持彻查彻纠彻改,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聚焦教育扶贫政策落地,全面开展一次“回头看”,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为核心,进一步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清理解决政策缩水变形、执行走样等问题,提高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服务意识,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教育精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二、治理重点专项治理工作聚焦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发生的问题。主要包括:(一)违纪违法问题。1.贪污侵占和克扣、挤占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款物;2.行贿受贿,利用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项目、款物分配、管理谋取利益;3.虚报冒领,通过伪造材料、虚报情况等方式骗取、套取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款物;4.截留挪用,将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款物截留或挪作他用;5.在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项目、款物分配使用中挥霍浪费、脱离实际、造成损失;6.吃拿卡要,违规向贫困群众、贫困学生索要财物、收取费用或提供有偿服务;7.优亲厚友,在贫困生认定、资助申请和学生资助、扶贫款物发放中不讲原则、有失公平公正;8.违规操作,教育扶贫资金项目不按程序审批、招投标、验收等;9.其它违纪违法问题。(二)执行政策和工作作风问题。国开发〔202-〕10号文件中列举的6类25项问题(见附件2),全部纳入专项治理范围。在此基础上,突出治理以下问题:1.教育扶贫帮扶措施脱离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建档立卡等资助办法不符合国家政策;不按照规定及时足额落实地方分担资金。2.建档立卡“三免一助”未做到“全覆盖”,存在漏助、失助现象;未及时将建档立卡、低保和残疾等学生信息与有关部门进行双向比对。3.资助不精准,未按照贫困程度合理划分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次,存在错评漏评等问题。4.资助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存在“先收后返”现象。5.评审程序不规范,存在附加额外受助条件、暗箱操作、人情资助以及轮流享受、平均资助等问题。6.资助政策宣传不到位,造成师生和群众对教育资助政策不了解,获得感、满意度低。三、工作步骤专项治理行动从202-年12月开始至202-年12月,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核查、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一)自查自纠阶段(202-年12月至202-年2月)。学校对照治理重点,全面自查存在的问题,做到自查自纠全覆盖。不能以下级和教师问题代替自身问题,要负责监督做好本学校的自查自纠工作。制定自查方案,开展“拉网式”全面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掌握问题或线索,建立问题台账。要组织专门人员,于202-年1月底前,将202-年以来所有问题彻底查清;202-年2月底前,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所有问题彻底查清。建立问题清单制度。学校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单位领导班子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填报《违法违纪问题清单》和《作风问题清单》(见附件3、4),两个清单须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要坚持立行立改,对查出来的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和整改。202-年3月底前,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都要处理到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202-年6月底前,所有违纪违法案件要结案归零;案情复杂或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时间调查的,按照有关程序报批。(二)集中核查阶段(202-年2月初至202-年6月底完成)。采取专项核查和自查自纠压茬推进形式,核查范围和内容同自查自纠一致。校长负责本校核查工作,成立专项治理核查组,进行“拉网式”核查。对集中核查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移交责任办公室进行处理和整改。(三)巩固提升和建章立制阶段(202-年7月至202-年12月底完成)。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同步进行。核查结束后,利用1个月时间,认真组织一次“回头看”,主要查看自查自纠的问题是否全部查纠、已查纠的问题是否出现反弹、需要问责的是否问责到位、检查发现的制度漏洞是否及时堵塞、工作作风是否明显改进。学校领导班子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查找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或办法,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有效机制。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将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校长靠前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