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民法典》讲课稿【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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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学习《民法典》讲课稿【精编4篇】【参考指引】这篇优秀办公文档“学习《民法典》讲课稿【精编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以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学习《民法典》讲稿【第一篇】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自己的、凝聚14亿人民共同意志和中华民族精神的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增进人民福祉、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我就抓好民法典的学习贯彻,讲三点意见。一、充分认清民法典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民法典的编纂把握时代脉搏、回应时代要求,紧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问题、新挑战,提出民法制度的解决方案,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一)民法典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座里程碑。编纂民法典是对几十年来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一次系统梳理和融合升级,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伟大成就,也是依法治国各方面工作长期积淀的智慧结晶。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民法典的颁布,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志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翻开了新章、拉开了2/13新帷幕、迈开了新步伐。(二)民法典是加强民事权利保护的时代宣言书。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权利宪章”,我国编纂的民法典,将民事权利集中规定并全面保护,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和人民特色,特别是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改变以往“重物轻人”现象,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三)民法典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民宣讲台。民法典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法律文本,融入民事法律规范,随着民法典的颁布、施行和宣传,民法典所蕴含的契约精神、规则意识、自愿原则和平等观念等私法理念,必将深深扎根于民众内心,逐渐成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和文明建设的内生力量。二、准确把握民法典的实质内涵民法典顺应时代要求,符合人民愿望,契合发展需要,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充分回应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引领21世纪潮流的民法典,是民事法律规范的集大成者。(一)民法典是一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大法。保障人民根本权益,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坚持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民法典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比如,总则编以专章形式,尽可能对民事主体享有的各种权利进行详细列举,并留有发展空间;物3/13权编加强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增加规定居住权;合同编强化对债权实现的保护力度;人格权独立成编;等等,这些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助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二)法典是一部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的大法。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人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民事司法的基本依据,因此被视为法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一方面,民法典全面规范民事关系,涉及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重要位置。另一方面,民法典实现了民事法律关系领域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民法典的颁行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步骤,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奠定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三)民法典是一部有利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大法。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民法典的颁布,将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商事活动的基本规则,为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有效健全经济秩序、维护交易安全。民法典编纂坚持立足我国国情,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实际,必将发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四)民法典是一部有力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4/13会一体建设的大法。民法典调整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有利于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民法典各分编通过具体规范来确认和保障民事主体的各项具体民事权利,要求公权力依法行使,尊重和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这就能够间接发挥规范权力行使的重要功能,有效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五)民法典是一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大法。民法典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条文中,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强化法律规则的道德约束和道德规范的法律支撑。比如,总则编确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和绿色原则,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基本原则层面的转化和表达。又如,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适当扩大扶养人范围,将“树立优良家风”作为处理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等,都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注入强大的道德力量。三、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可以说,民法典不仅与我们每个人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也是全体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无论从我们个人生活角度,还是从更好履职尽责角度,都要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一)搞好学习转化。民法典坚持以民为本、以民为上的立5/13场,反映的是人民的利益诉求,保障的是人民的利益。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原本本、逐编逐条学,真正吃透民法典精神、民法典原则、民法典规定,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水平。(二)丰富学习形式。坚持以集体学习带动个人自学,既集中发力,又要长期坚持,并通过灵活多样的手段、喜闻乐见的语言、鲜活生动的事例,把宏大叙事和具象表达结合起来进行学习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真正认识到民法典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使民法典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融入日常生活,成为日常行为规范。(三)加强宣传解读。民法典事关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解读和普及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让每一个人走近民法典、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富强文明。学习《民法典》讲稿【第二篇】各位村委会干部、村民,大家好,我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是村2020年度的驻村法律顾问。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6/13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民法典》与中国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共1260条涵盖了生活的所有方面。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必须受到《民法典》的管理。所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民法典》,主要学习和大家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一、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增加的新条款,之前的《婚姻法》是没有的。它规定在《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四章“离婚”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此之前,如果夫妻双方都想离婚,应通过协商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填写《离婚协议书》。财产和子女抚养权明确约定后,可以当场办理离婚手续,非常方便快捷,半天就可以办完。此时的离婚程序分为三步: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签《离婚协议书》,办理手续并发送至《离婚证》。但是,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如果夫妻双方都想离婚,还需要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签署后双方回家30天后回来。这30天是所谓的“离婚冷静期”,这30天的作用不仅仅是让双方平静地回家,还给予任何一方“任意撤回离婚申请”的权利。只要一方不想离婚,7/13他们可以从婚姻登记处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程序将在撤回后结束。如果夫妻双方在30天内仍然不喜欢对方,并坚决执行离婚原则,那么他们需要在离婚冷静期届满之日起30天内,即31-60天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在第二个30天内提出申请,则不能离婚。因此,《民法典》生效后,离婚程序分为四个步骤。二、结婚彩礼问题彩礼是我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彩礼被赋予了物质含义。一些“天价彩礼”事件诸见报端,因为彩礼面临分手、悔婚的例子屡见不鲜。不少小情侣,谈了好几年的感情,就因为给不起彩礼,只能无奈分手,葬送了一段美好姻缘。更多的农村家庭,为了让儿子娶上媳妇,可以说耗尽半辈子的积蓄,很多男孩付不起高额彩礼,只能打光棍,这也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不过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一般情况下,在婚约不成立时,彩礼的赠与也自动解除,所以赠与方有权要回彩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个法条就意味着即使在婚前你支付了彩礼,如果你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一笔钱是对方强迫要求给予的,那么在法律上是可以要求退还的。三、夫妻共同债务界定夫妻共同债务,防止“被负债”离8/13婚设置一个月“冷静期”,火速转移共同财产行不通,债务需“共债共签”,以个人名义欠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中,以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需要的配偶债务,不是配偶的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生活,共同生产和经营,或者以夫妻共同表达意愿的除外。四、离婚抚养权《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第1084条和第1085条是对离婚后子女的基本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力求在婚姻关系解除时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民法典》还有其他亮点值得注意:如经人民法院判决不9/13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此次民法典增加这一规定,无疑释放出一个积极的信号,给法院在认定夫妻是否离婚的情形中又多了一条更明确客观的认定标准,对当事人来说是有积极意义的,有助于破解反复起诉离婚却离不成的难题。这些变化,将会极大影响我们每一个人未来的婚姻家庭生活。如今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对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影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力求将坚守公序良俗的理念导入每个人的内心,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时间关系,今天的讲座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聆听,不足之处,请大家包涵并指正。学习《民法典》讲稿【第三篇】《荀子·君道篇》中有载:“法者,治之端也。”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万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9日下午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重“典”已出,广大党员干部当深学细悟总书记的这份重要“讲义”。深“明”大义,读懂以人民为中心的时代内涵。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利益的主体日益多元化,人民群众的生活经历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有所呼,则法有所应。5年打磨,民法典宝剑锋从磨砺出,终成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