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差异梅品皓会计079H班2007939133朱竑亮会计079H班2007939134詹淑群会计079H班2007939128何杰会计079H班2007939135魏依文会计079H班2007939136•引言自古以来内地与香港两地都是同一血脉,经济文化的交往也是唇齿相依。但由于香港在发展中的独特背景,使得两地的政府在经济生活中担任的角色有了不小的差异,这就使得与政府权力紧密联系的税收制度也就同样表现出不小的差异。个人所得税起源于1799年的英国,至今已有210多年的历史,目前已被世界各国广泛推广采用,并成为发达国家最主要的税收来源。而我国于198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其后经历了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制自运行以来,由于具有税基广阔、稳定经济、调节收入的特点,使其在经济发展中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内地的社会经济变化发展迅速,目前个人所得税法已经滞后于经济发展。I.税制模式的差异II.对于纳税人规定的差异III.对税率规定的差异IV.优惠部分的差异V.申报、征管方面的差异结果与分析中国内地的个人所得税制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对不同性质的所得项目,分别扣除费用,采用不同税率计税。香港地区基本上采用分类综合的所得税制模式,对个人所得的课税涉及薪俸税、利得税和物业税三个税种,其分类综合所得税主要体现在个人入息税上。上述三个税种,无论应纳一种或几种,纳税人都可以就个人所得入息,从而选择最佳的计税方式完税。Ⅰ.税制模式的差异Ⅱ.对于纳税人规定的差异中国内地个人所得税制原则上采取属人原则,将纳税人分为居民与非居民两种:居民是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拥有中国国籍和户籍的中国公民,以及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天的外籍人员和没有户籍的中国公民。这类纳税人对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负有纳税义务。非居民是指不在境内居住,或在一个纳税年度在境内居住不满365天的外籍人员和没有户籍的中国公民。这类纳税人只就其在中国境内的所得负有纳税义务。香港的税务制度规定,个人所得税管理坚持严格的属地原则:只有在香港获得的收入才要纳税,纳税人在香港境外获得的收入,即使是汇到香港,只要来源不属于香港,就不需纳税。Ⅲ.对税率规定的差异中国内地的个人所得税在税率上采用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按所得的种类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其中,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香港地区在税率设计上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其中,薪俸税采用15%的标准税率或2%~17%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人可以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薪俸税,但按超额累进税率征收的薪俸税,不得超过以扣除费用前的总所得乘以标准税率计算出来的税额。利得税和物业税都采用标准税率15%。Ⅳ.优惠部分的差异在香港,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项目相比较少,在其薪俸税中的优惠部分主要分为可申请免税与可申请的扣除额两部分。可申请免税的内容主要包括:单身或已婚人士免税额;子女免税额及供养兄弟姐妹免税额;单亲免税额;供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税额等。在薪俸税中可申请的扣除额包括:个人进修开支;认可的慈善捐款;向政府认可的退休计划供款等。而在内地,个人所得税的优惠项目与香港相比则显得多得多,但同时申报的要求也更为严格与详细。其中可归纳为三大部分:综合性的免税规定、单项免税规定与捐赠扣除部分。而其中第一项综合性的免税规定中又划分为三个小部分:(一)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二)外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三)个人所得税的减征部分。Ⅴ.申报、征管方面的差异香港各个税种基本采用自行申报纳税。香港每年进行统一报税,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出报税表,要求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填报。税局可以向纳税人的债务人追索税款。另外,目前香港已建立了一套统一的数据处理系统,每位香港居民都以其身份证号作为税局电脑个人档案号码,公司及股东以其商业登记证号作为电脑档案号码。同时,税务机关根据税源大小,确定税务稽征的重点,把重点放在占税源80%的纳税大户上。而内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是源泉扣缴,只有在某些情况下才采取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方式。相比之下,香港的征管制度更科学与高效,内地个人所得税应充分借鉴其成功经验,尽快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加快税收征管电子化。同时,与纳税人编码制度相配合,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数据管理一律用计算机进行,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现代化水平。结论与建议结论如果用最简单的语言来总结内地与香港两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差异,“繁”与“简”两字相信会是最恰当的选择。简单是香港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也是香港政府各税立法的宗旨之一。而中国内地的个人所得税分类制度,除了通过分税种实现外,实际上在各所得税税种下仍有着复杂的分类。中国政府希望通过个人所得税对此进行调节的同时能照顾不同纳税人的一些特殊利益,所以这成了中国个人所得税制设计的一个出发点,其结果使得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呈现出一种面面俱到的格局。建议通过与香港个人所得税差异的比较分析,我们清楚的了解到,我国已是WTO的一员,在税制改革上也需要与国际惯例接轨。政府需要更多地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地区或其他国家成功的经验,首先从税率方面进行改革,逐步采用家庭课税制,在扣除费用方面向香港地区学习,按照家庭不同情况分别扣除,以体现人性化的关怀。最后根据具体国情,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使中国内地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可以逐步向国际接轨。1税制模式2纳税人3税率4扣除费用5实行家庭课税制综观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除前面所提及的分类所得税制外,还有综合所得税制。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能体现税收的公平性,但对纳税申报和所得汇算有较高要求,鉴于我国目前征管水平较低且纳税人纳税意识较弱,不宜采用综合所得税制,但可以逐步向综合所得税制过渡,现阶段采用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最为适宜。该税制模式由分类所得税和综合所得税合并而成,采用这种模式,可以在目前所得分类的基础上,先以源泉预扣方法分别采取不同的税率征收分类税,纳税年度结束后,由纳税人申报全年综合各项所得,由税务机关核定,统一按规定的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对年度已纳税额作出调整,多退少补。此举,既能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又能对高收入者的实际收入产生较大的影响。税制模式中国内地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两种,采用的是“属人”原则,但由于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对“有住所的个人”一语做出最终的解释,致使实际执行起来缺少一个确切的标准,以判断某个人是否属于居民纳税人;再者,扣除标准的不同,导致纳税人之间缺乏公平。如果能借鉴香港地区所采用的“属地”原则,在征收管理上也会更加简便,判别应纳税收入也更加明确。纳税人关于个人所得税税率。工资、薪金最高税率45%偏高,高收入者近半收入纳税,会间接影响高收入者的工作热情;劳务报酬所得税目中,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元,其税率高40%,比目前一般企业所得税率都高;个体工商户的税率也比一般企业所得税率高出许多,这也就加大了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者的负担。税率相比之下,内地个人所得税采用的工资薪金一律实行定额(率)扣除,这个扣除规定过于简单,难以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因为在实际生活中,每个纳税人为取得相同数额的所得,其支付的成本费用占所得的比例各不相同,甚至相去甚远,规定所有纳税人都从所得中扣除相同数额或相同比例的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同时,对中国内地居民和外籍人员的工资薪金采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虽然在短期内有利于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有利于展现改革开放的形象,但如长期采取这种措施必然产生税负的长期不均衡,也不符合国际惯例。扣除费用家庭课税除具有效率的优势外,还有公平方面的优势。一般情况下,凡是税制建设比较完善、治税思想体现公平观念比较充分的政府,多在税前规定了不同数额不同名目的扣除额,如子女抚养费及教育费扣除、父母及祖父母赡养费扣除、贫困亲属资助的扣除等。而选择家庭课税最大的优点在于能充分考虑一个家庭的实际支出情况,能使税后结果尽量公平。比如:抚养一个子女与抚养两个子女的扣除区别;抚养一个健康子女与抚养一个残疾子女的扣除区别;赡养老人与没有赡养老人的区别等等。实行家庭课税制参考文献[1]杜莉,徐晔.《中国税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2]甘功仁.《个人所得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3]瞿继光,《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与案例分析》.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4]张颖.《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法律出版社.2007.[5]张正军,《个人所得税实务全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6]王威,“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实施后内地、香港个人所得税如何申缴.民主与法制时报.2010,4,21.[7]无名,在香港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会计往校-税务网校-税务知识-税收常识,2006.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