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2023年住房工作计划_住房工作计划【推荐4篇】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我给大家分享的“2023年住房工作计划_住房工作计划【推荐4篇】”,欢迎大家参考下载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住房工作计划住房工作计划【第一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建保[]42号)、《省-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市年-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特制订本计划。本计划是解决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依据,在规划期限和范围内,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措施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并与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协调一致。(一)适用范围:市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东宝区、掇刀区、屈家岭管理区、经济开发区的城镇居民。(二)保障对象:符合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三)保障方式: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四)保障标准: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控制在人均住房建筑2/17面积12平方米以下,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内,保证基本的居住功能。租赁补贴根据当地平均市场租金、家庭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区新增廉租住房250套,发放租赁补贴4669户,其中新增1208户;管理区新增廉租住房200套,发放租赁补贴1300户,其中新增300户;经济开发区新增廉租住房128套;市新增廉租住房520套,发放租赁补贴5488户,其中新增1697户;县新增廉租住房492套,发放租赁补贴2493户,其中新增900户;县新增廉租住房488套,发放租赁补贴2824户,其中新增1261户;(一)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住房保障资金。各地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保证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不低于10%;管好、用好新建廉租住房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范围使用。省级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以及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地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配套,务必落实到位,发挥效益。市本级住房保障建设项目的中央、3/17省和市级财政筹措资金由市财政统一管理,对东宝区、掇刀区、经济开发区廉租住房建设保障资金按800元/?补助(含中央、省补助资金)包干使用。中央和省补助给屈家岭管理区的廉租住房建设保障资金全额拨付,市级财政不再配套。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二)多方筹措廉租住房房源。各地要加大廉租住房筹集力度,通过新建(包括统建和配建)、购买、改建、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回收剩余公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三)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建立行政审批快捷通道,缩短审批时限。廉租住房项目要合理布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推广省地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四)加强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加快实施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已初步纳入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是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责任主体,务必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职责,自行组织,自己解难,自我担责,不折不扣地完成4/17年度计划。市政府将定期对各地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情况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对履行目标责任且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对考核认定不合格给予通报批评。住房工作计划住房工作计划【第二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构建和谐的目标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解决我区公办学校教师和干部职工住房困难,不断提高和改善我区公办学校教职工居住水平。为确保这项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我局成立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申购余房对象:本次余房申购对象为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含区教育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20xx年12月31日前在编在岗未享受房改或参加集资建房的教师和干部职工。申购人员须填写《市区教育局教职工申购住房调查表》,经学校(单位)初审并公示后,报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余房申购的原则为公开、公正、公平。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城镇职工住宅建筑面积标准和装修标准的规定》(琼办发〔1994〕27号)的有关规定,被评为高级、特级教师,可申购100㎡或85㎡住房;被评为(任命)一级教师、科级干部,可申购85㎡住房。其他干部职工可申购85㎡住房.5/17暂按《市物价局关于市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2号)、《市物价局关于市侨中里教师公寓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3号)、《市物价局关于市白沙门园丁大厦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4号)文件暂定预售价格为:侨中里教师公寓3900元/㎡,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3950元/㎡(以上三个项目的价格均不含车位)。楼层价差为:一至七层和顶层按基准价计,从八层起(含第八层)每增加一层每平方米加10元。住房最终价格以工程竣工后审计决算结果为准,多还少补。为确保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市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方案》下发,各学校(单位)务必在显目位置张贴此方案,做好宣传及部署工作。直属公办中小学校申购人员须填写《市区教育局教职工申购住房调查表》,经学校(单位)初审并公示后,截止20xx年2月2日前报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侨中里教师公寓15套100㎡余房,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200套85㎡余房。各学校单位负责对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人的职务(职称)、学历、工龄、双职工、申领独生子女证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按申请人的工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独生子女、军属等情况进行记分,计分时限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具体计分办法如下:1.在职职工工龄分:一年记1分,不足一年者,按一年6/17记。2.在职教师和局工作人员教(局)龄分:一年教(局)龄记1分,不足一年者按一年记。3.学历分:博士研究生13分,硕士研究生11分,本科9分,大专7分,中专5分,中专以下3分。多个学历的以最高一个学历进行记分。4.职务(职称)分:1教师:高级45分、一级40分、二级及以下35分。2行政:正处50分、副处45分、科级40分、科员及以下35分。3工勤人员:高级技师40分、技师35分、高级工30分、中级工28分、初级工26分、普通工人24分。以现聘最高一个职务进行记分。5.配偶为区属学校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计15分。6.已申领独生子女证的计3分。7.配偶是现役军人的计3分。(一)首期购房款缴交的标准及时间首期购房款缴交标准:100㎡缴交12万。85㎡缴交10万。首期购房款缴交时间:申购人选房后,应在选房次日起10天内,到指定银行缴交首期购房款,并将缴款回执单及时送海甸岛沿江三西路15号601室申购经办人确认,并领取缴款收据。(二)贷款方式付款申购缴交首期购房款后,其余房款可以向银行贷款支付(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具体按银行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如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足所应缴的其余房款的,购房者应在三日内补足。(三)分期付款方式付款7/171.“侨中教师公寓”购房者其余房款按以下工程进度支付:第二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二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70%。第三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六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90%。第四次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10%的购房余款。2.“新大洲教师小区”购房者其余房款按以下工程进度支付:第二次付款:工程建至第七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80%。第三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二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90%。第四次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10%的购房余款。申购人交付首期购房款后,由于其他原因需办理退房、退款者,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局审查小组审核、市局领导批准后办理退房、退款手续。房款结算:房屋面积以市房产部门测绘(含公摊)为准,最终价格以工程竣工后审计部门的审计决算结果为准,缴交房款多还少补。申购人如未按规定时序付款,按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处理,经市局领导小组审核后,退回已预付的购房款,退还活期利息。余房分配由区教育局派人,按分配给本区余房的套数抽签选定房号,再按计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为第一号、第二号…..依次类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抽签确定排名顺序,最终确定选择房号的顺序号。如果申请人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排名抽签的,在同分的范围内排名自动延后。第一顺序号为第1个开始选择房号,依次在标准房号当中任意选择一个房号,房号选择好后,工作人员将已被选择的房号及时公布,选定好房号后不能变更。在第一顺序号选择房号时,第二顺序8/17号申请人由工作人员带领下候场。第一顺序号选择好房后到现场登记处登记,余下依次类推。所有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选房现场,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进入选房现场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为了确保本次保障性住房余房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顺利完成分房任务,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对分房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住房工作计划住房工作计划【第三篇】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委、区政府加快xx“三融共进、五化同步”现代化进程、全力建设xx发展“西引擎、西高地“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服务群众惠民生、服务项目促发展”的工作目标,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一)助力新城品质提升,棚户区改造取得新成效。20xx年我区上报省厅棚改计划任务x户(桐梓坡x户、老咸嘉x户、正圆x户),截止目前x户已全部完成,完成率x%。市棚改计划任务x户(白沙液街两厢棚户区改造项目x户、望新片区正圆棚改项目x户、含湘江新区坪塘片棚改项目x户、麓山南路国有土地征收项目80户,另新增扫尾任务x户),截止目前完成x户;完成率x%。完成四个扫尾项目全部清零x户(桐梓坡x户、白沙液一期1户、观音港1户、老咸嘉湖项9/17目x户)。正圆棚改项目(一期)作为20xx年省市重点棚改项目,自今年9月3日项目正式启动签约以来,实现了在奖励期内全部签约,取得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当年立项、当年启动、当年清零的优异成绩,创造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新速度,被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表扬通报。(二)推进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今年我局公租房项目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做好续建的八方小区二期f2栋雇员公寓公租房项目和金溪湾二期公租房项目管理和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八方小区二期f2栋雇员公寓项目已经完成报规报建手续,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全部已经完成地下室施工,正在进行地上21层施工,今年项目完成总投资x万元。金溪湾二期公租房项目现已完成不动产证和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报建手续,工程已完成地下室施工,现在正在进行地上12层施工,今年项目完成投资x万元。积极配合市局完成了新城小区和谷山乐园公租房小区提质改造工程的现场查勘、设计方案的内部评审、招投标等工作。(三)加强保障性住房登记管理积极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服务项目上,重点做好了各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住房保障审批工作;对历年来各类保障对象基础数据普查核对和档案资料进行归档入库;20xx年共办理了各类住房保障对象资格x户(其中:公共租赁补贴19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x户;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9户;经济适用住房实物335户;棚改安置补贴x户),上报区政府认定10/17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对象x户。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老百姓,方便群众少跑路,完善住房保障网上审批体系,全面提升住房保障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及办事效率,12月13日,在全市率先进行了全区住房保障政策和网上审批系统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