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推荐4篇】【参考指引】此篇优秀合同文档“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推荐4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以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第一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指出,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须要求。目前,有的领导干部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害怕监督、拒绝监督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深刻认识加强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监督观念淡薄,把监督看成同自己“过不去”“找茬子”,感到“丢面子”,觉得“失威信”。笔者感到,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执行《意见》,就要把监督当成关心爱护,正确对待监督,虚心接受监督,带头抓好监督。领导干部要以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正确对待监督,确保行稳致远不迷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行之有效的监督可以帮助领导干2/24部少犯甚至不犯错误,是对领导干部政治上的最大关心,对其家庭的最好保护。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改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把接受政治监督摆在首位,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认真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监督的压力化作用好权力、砥砺奋进的动力,更好地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钱为民所花,物向民所发,保证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忘初心、行稳致远。领导干部要以闻过则改的崇高境界,虚心接受监督,养成甘愿监督好习惯。领导干部不论官职大小、身处什么岗位,都要增强虚心接受监督的意识,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学习工作生活,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更不可逃避监管,自觉把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能否虚心接受党内外监督,是衡量领导干部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高低的重要标尺。善待党各种监督,才是各级领导干部真正的胸襟、真正的自信、真正的智慧。领导干部要增强虚心接受监督意识,就要以闻过则喜、闻过则改的态度,主动接受监督,视监督是爱、是福,善于从人民群众监督中,汲取大智慧、获得正能量、掌握真本领,主动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担当作为,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领导干部要以率先垂范的高度自觉,带头抓好监督,实现监督工作全覆盖。领导干部在监督这方面要当标杆、作表率,3/24既要为下级做好样子,自觉接受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同级相互监督,又要做到监督下级不怕丢“选票”,监督同级不怕伤“和气”,监督上级不怕穿“小鞋”。要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要自觉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改变对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不敢监督的现象,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实现监督全覆盖。总之,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抓好《意见》落实,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监督制度,深刻认识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自觉做到“政治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生活上不出丑”,对党忠诚,让党放心,为党增光。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第二篇】2021年3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意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构建对“一把手”的领导班子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对于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意义。4/24坚定政治方向。《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出发,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主线,落脚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意见》贯穿着领导干部要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突出政治监督。《意见》强调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政治监督,明确政治监督的重点是“五个强化”,这“五个强化”是对政治监督内涵的集中概括,也是开展政治监督的主要着力点,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突出监督重点。《意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都紧盯“一把手”,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切实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将学习《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同时,要立足职能职责,确保各方面扎实监督、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第三篇】日前,《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这是我们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5/24《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围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对各级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以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别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制定《意见》意义重大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制定《意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一以贯之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才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同时也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6/24“制定《意见》也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贯彻执行党章党规、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该负责同志表示,《意见》围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同时把党章党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确保党内监督科学严密、权威高效。牢牢把握加强监督的政治性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问题,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才能看得更明白。《意见》共5个部分,3个板块,通篇都贯穿着“讲政治”的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意见》着眼政治大局,深刻把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大政治意义,旗帜鲜明讲政治。据介绍,《意见》规定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点是“五个强化”,即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这‘五个强化’是对政治监督内涵的集中概括,也是开展政治监督的7/24主要着力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说。此外,《意见》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要求相贯通,强调“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比如,“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等。把对“一把手”监督作为重中之重6000多字的《意见》全文中,“一把手”一词共出现了60次。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意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全篇各个部分。《意见》专设“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部分,作出一系列规定。比如,明确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巡视巡察等都要向“一把手”聚焦,重点盯住“一把手”是否履行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调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切实履行任职谈话、监督提醒等职责,并且要把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进一步明确述责述廉的范围和形式,要求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在《意见》第三部分“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中,同样把对“一把手”监督作为重点内容,其中规定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8/2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意见》第四部分“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中,也有多处关于对“一把手”监督的规定。比如,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拟任人选把关上,要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对涉及下级“一把手”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按规定开展谈心谈话或向上级报告。聚焦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增强监督实效,关键是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书记要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据介绍,《意见》聚焦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以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为监督主体,规定了39项具体措施。在《意见》第二部分“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中,围绕党委(党组)这个“主角”,规定党委(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在《意见》第三部分“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中,聚焦9/24党委(党组)“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规定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在《意见》第四部分“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中,明确提出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责任明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强化同级领导班子相互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在一起工作,发现问题相互提个醒、扯个袖,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据介绍,《意见》第三部分“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着眼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对领导班子成员增强相互监督自觉、解决自身问题专门规定了具体措施。比如: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10/24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