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热点及报送资料通知临翔区国家税务局流转税股2009年1月第2页•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企业新增的机械设备其进项税额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缴款书、运输发票准予抵扣。第3页•以上政策包含几个条件:•一是所有行业;•二是新增的机械设备,不含原有设备;•三是进项税额抵扣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缴款书、运输发票。•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第4页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个人消费包括交际应酬消费。第5页•不能抵扣的进项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动产、在建工程、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劳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均属于不动产);•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耗用的购进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自用消费品(游艇、汽车、摩托车);•以上项目涉及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费。第6页关注(一)•(1)矿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取消废旧物资免税政策。•(2)改变农产品抵扣税额计算方法•政策调整将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的不含税销售额视同含税销售额,按买价除以1.13后再依13%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实际抵扣率下降为11.504%,比原政策实际抵扣率的13%下降了约1.5个百分点。按13%抵扣率计算•(3)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税金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第7页•3、边贸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2号),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通过指定边境口岸进口原产于毗邻国家的商品,除烟、酒、化妆品以及国家规定必须照章征税的其他商品外,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第8页对固定资产抵扣范围的具体处理•(一)对于机器设备等明确属于可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在90天期限内及时认证或采集清单、当月纳税申报抵扣。(二)对于明确属于不可抵扣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不动产,以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等,按规定不允许抵扣。。第9页其他问题:一是外购礼品赠送他人问题外购货物,非本企业自产产品,无本企业同类同期货物销售价格。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八)款,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必须视同销售,开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要按组成计税价格征税,如果购进用于办公支出则不属于征增值税范围。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第10页二是销售额的确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1、销项税、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车购税、车辆牌照费2、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输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给购货方);第11页3、同时符合3个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一是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政府批准,二是开具经财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行政事业发票,三是全额上缴财政或在政府的监管下使用)。第12页特别关注(二)一、各企业必须加强对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进行逐项落实。2008年度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于2009年2月20日前报主管税务机关税政股进行备案。二、祥细落实本企业《可抵扣进项税固定资产名录》,于2009年2月20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政股备案。同时写出近年固定资产投资情况、2009年预计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以及对增值税的影响测算)、第13页•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