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岛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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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岛免税政策2011年3月24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简称离岛免税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告》中指出,海南将在2011年4月20日试运行“离岛免税”政策,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海南成为世界上继日本冲绳岛、韩国济州岛和马祖、金门之后,第四个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区域。基本内容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的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离岛免税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离岛免税店是指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1.政策适用对象。离岛免税政策适用对象是年满18周岁、乘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即岛内居民)。2.享受政策的条件。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已经购买离岛机票和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其中港澳台旅客持有效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第二,在指定的离岛免税店内付款购买免税商品,商品品种和免税购物次数、金额、数量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并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第三,在机场隔离区凭身份证件及购物凭证,在指定的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由旅客本人乘机随身携运离岛。3.免税税种。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旅客购物免税试点商品为18种《公告》公布了离岛免税政策的离岛免税店、免税商品品种、免税税种。离岛免税店是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海口、三亚两地各开设一家离岛免税店进行试点。其中,三亚免税店在原批准设立的离境市内免税店基础上,增加其实施离岛免税政策功能,自公告执行之日起启动试点。海口免税店待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选址及相关配套设施确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启动试点。免税商品限定为进口品,试点期间,具体商品品种限定为:首饰、工艺品、手表、香水、化妆品、笔、眼镜(含太阳镜)、丝巾、领带、毛织品、棉织品,服装服饰、鞋帽、皮带、箱包、小皮件、糖果、体育用品共18种,国家规定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5000元为限《公告》指出,离岛免税购物次数:非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岛内居民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旅客购物后乘机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岛内居民旅客身份以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为主要依据进行认定。免税购物金额、数量: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以内(含5000元),即单价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免税商品,每人每次累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购买免税商品数量范围为首饰、工艺品、手表、香水、眼镜(含太阳镜)、丝巾、领带、毛织品、棉织品、鞋帽、皮带、箱包、体育用品等商品均为2件,化妆品、笔、服装服饰、糖果等商品均为5件,小皮件为4件。此外,旅客在按完税价格金额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5000元以上的商品。离岛免税政策主要实施流程包括:离岛免税店进口免税商品,离岛旅客在店内选购付款,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至机场,旅客在机场隔离区提货并乘机携运离岛。国内外年满18岁旅客乘机离开海南均可享免税购物《公告》指出,离岛免税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年满18周岁、乘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已经购买离岛机票和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有效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二是在指定的离岛免税店内付款购买免税商品,商品品种和免税购物次数、金额、数量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并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三是在机场隔离区凭身份证件及购物凭证,在指定的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由旅客本人乘机随身携运离岛。政策意义海南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在区域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为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制定了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重要战略部署,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有关精神,大力发展与旅游相关的现代服务业,支持海南建设成为国际购物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胜地,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在海南省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下,在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财税体制实际情况和海南省地方特点,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研究制定了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实施方案,并以公告形式对外公布。在海南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试点,有利于改善海南旅游环境、扩大旅客购物的规模、提高旅游购物的档次,促进游客数量和人均消费增长,带动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利于保持和发挥海南的生态资源优势,支持海南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升海南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切实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战略的实施。限制条件离岛免税政策核心在于将免税购物的适用对象由离境旅客调整为包括本国公民在内的离岛旅客,适用对象范围更广、税收优惠力度更大。因此,本着宽严适度、稳妥可控、便利可行的原则,借鉴国外成熟经验,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规定了一些限制条件,主要包括4个方面,即限品种、限次、限值和限量。具体来看:免税商品品种免税商品限定为进口品,而不包括国产品,主要是考虑到离岛免税店经营的免税商品大多在境内消费,如经营退税的国产品将对国内同类国产品普通零售业务产生不公平税负。同时,基于促进旅游这一政策目标,免税商品应以与旅游相关的个人消费品为主,而不应包括大宗耐用消费品,在借鉴国际经验并参考我国现行离境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的基础上,经过适当调整确定了18种离岛免税店免税商品品种,其中增加了具有海南旅游特色的体育用品。具体商品品种限定为:首饰、工艺品、手表、香水、化妆品、笔、眼镜(含太阳镜)、丝巾、领带、毛织品、棉织品、服装服饰、鞋帽、皮带、箱包、小皮件、糖果、体育用品共18种。国家规定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免税购物离岛次数由于离岛免税政策旨在鼓励岛外特别是内地居民赴海南旅游,而大多数旅客每年赴海南旅游次数一般不会超过2次,因此政策规定非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同时,借鉴国外经验,为使岛内居民也能享受到一定政策成果,政策规定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免税购物金额和数量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以内(含5000元),即单价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免税商品,每人每次累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时各商品品种购买数量不得超出规定范围。此外,旅客在按完税价格全额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5000元以上的商品。上述免税购物金额、数量的限制条件主要出于以下考虑:第一,关于免税购物限额5000元的问题。从国外离岛免税政策实施经验看,韩国济州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限额为4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400元),日本冲绳免税购物限额虽然较高、为2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6000元),但只免除税率较低的关税,而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优惠幅度较高。综合考虑国内外情况,政策规定离岛免税购物限额暂定为每人每次人民币5000元这一适中水平。第二,关于购买商品数量限制的问题。离岛免税政策允许旅客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购买免税商品,但牟利性消费不符合政策精神。因此,在参考目前免税商品实际销售情况的基础上,本着便于管理和有利于消费者理解的原则,政策规定了各商品品种的购买数量范围。第三,关于可购买1件单价5000元以上商品的问题。由于免税店经营商品中单价超过5000元的高档商品较多,为使离岛旅客拥有更多的消费选择空间,政策没有简单地禁止旅客购买这些单价超出5000元限额的商品,而是在综合考虑税收减免幅度可控和操作可行等因素的基础上,允许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在全额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情况下,可以购买1件单价5000元以上的商品。由于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普遍低于同一商品的进口综合税率(包括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因此按此规定购买的商品,也比在普通零售商店购买的相同商品享受了一定幅度的税收优惠。实践经验离岛免税政策并不是一种国际通行做法,只有极少数国家或地区实施了这一政策,其中实施时间较长、运行较为成熟的主要是日本冲绳和韩国济州。这两个地区均为四面环海、地理位置相对独立、环境相对脆弱的海岛区域,与海南省有许多相似的特点。日、韩离岛免税政策适用对象均包括离岛但不离境的所有境内外旅客(含本岛居民),其重点旨在鼓励本国公民赴岛旅游,运行流程也基本一致,但在免税商品品种、免税税种、免税购物限制条件以及免税店经营主体等部分政策细则方面不尽相同。从日、韩实施经验看,离岛免税政策对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且两国政府均将该政策作为针对特定地区的特殊优惠政策,并没有在国内其它地区进一步推开。我们在制定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试点实施方案过程中,借鉴了日本冲绳、韩国济州的成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了适当调整。需要指出的是,对海南实施的离岛免税政策,是国务院批准在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整体发展战略的一部分,是在充分考虑海南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产业结构、发展思路的前提下制定的特殊优惠政策,不具有普适性。我国离岛免税政策政策规定根据颁布的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自今年4月20日起,国内外游客和海南本岛居民在离开海南岛前,在三亚免税店凭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从三亚机场离岛的航班和日期信息,就可以在免税店内购买免税商品。该政策规定,非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以内(含)。此外,旅客在按完税价格全额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5000元以上的商品。[1]试点范围考虑到海口、三亚同为旅游重点城市且均具有离岛机场条件,国务院决定在海口、三亚两地各开设一家离岛免税店进行试点。其中,三亚免税店在原批准设立的离境市内免税店基础上,增加其实施离岛免税政策功能,自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离岛免税政策试点公告的执行之日起启动试点。海口免税店将待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选址及相关配套设施确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启动试点。市场前景专家对海南免税市场充满信心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如果海南免税市场真的做起来了,市场容量非常可观。离岛免税政策推行将为海南免税购物行业新增目标客户群大约160万人,至少可为海南免税业带来20亿元的市场大蛋糕,真正把海南打造成国际性购物中心。迟福林指出:“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可以参照济州岛、冲绳岛等的做法,将海南打造成内地第一个日用消费品的免税区。外国游客离境购买的免税商品应无次数、无金额、无数量限制。本岛居民在岛内购买免税日用消费品无限量、限额、限次规定,内地游客购买的免税商品无次数限制,但应有金额和数量限制。”前期三亚首家免税店试点运营的情况表明,对于境内游客来说,免税店目前还处于“只能看、不能买”的状态。据了解,该免税店的销售对象仅为从三亚凤凰机场离境的外籍人士、华侨和中国港澳台同胞,购物时需出示护照和机票等。同时,购买后游客不能直接提货,必须凭免税店里提供的单据于离境前在凤凰机场国际出发候机厅免税店提货点领取所购买的商品。而且免税店的管理也非常严格,免税店的每件商品都与海关联网备案,销售记录海关也将实时追踪。比如,水晶制品出现损坏的情况,必须由海关人员前来进行验证方可进行产品的注销。买入评级由于市场对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推出时间及实施细则的预期出现一定程度的反复,公司股价调整幅度相对较大;近日,我们调研了中国国旅,拜访公司及中免的高管,主要就海南离岛免税实施、中免公司业务发展以及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