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税务风险与规划之美国篇1仅供内部参考!所有权控制权受益权财富规划的核心问题2仅供内部参考!3目录一、美国税法要点二、我们的建议三、保险的功用四、境外保单比较五、市场热点追踪仅供内部参考!41.资产暴露风险根据最新的美国税务法案(FATCA),掀起新一轮的全球查税风暴。全球金融机构要向美国政府提供纳税人账户信息,海外隐匿资产无处可逃!2.税务加重、资产流失风险美国的税收体系更为完善,而且有很多税种国内没有,如赠与税、遗产税等,加重税务负担,甚至可能导致家族资产大幅缩水。3.违反美国税法的法律风险移民后,面临严格、复杂的美国全球征税体系,如果违反,可能面临严重处罚,最高入狱五年!对境外税务不了解、不规划,就如有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悬在头顶!心中难安!三大风险一、美国税法要点仅供内部参考!51.资产暴露风险2.税务加重、资产流失风险3.违反美国税法的法律风险1.征税体系2.税法税种3.税务申报主要风险对应税法解析一、美国税法要点仅供内部参考!61.全球征税体系美国对税务居民实行全球所得征税。国税局为了追查纳税人的海外所得,可谓无所不用其极。2009年,第一阶段境外账户自愿揭露计划(OVDP),第一次自首机会2011年,第二阶段境外账户自愿揭露特别规定(OVDI),第二次自首2013年,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FATCA),自首+号令全球银行配合披露此外,鼓励举报,奖励追回税额的15%-30%一、美国税法要点–(1)美国的征税体系全球追查步步紧逼如果隐匿资产将面临更大法律风险仅供内部参考!72.纳税对象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或符合美国的“税务居民”者(经常往来美国者,每年最好不要在美国居留超过121天,否则可能被认定为“税务居民”)。3.需要申报的财产凡符合以上身份者,需要对全球所得进行申报。海外资产申报的规定:海外账户金额最低一万美元起就要申报。一、美国税法要点–(1)美国的征税体系仅供内部参考!8国籍状况适用税法免税额度中国籍家庭(准备移民)不适用于美国税法,当前没有赠与税和遗产税的问题不适用跨境家庭:如:先生中国籍、太太和孩子美籍①美国税法针对“赠与人”或被继承人。因此如先生赠予美国的亲人,无税收问题,但收到的金额超过10万USD,亲人需要申报。②如果赠予、继承的标的为美国境内的资产,可能涉及税收。非美籍居民在美国境内的资产:①美国账户、存款、保险利益等免税。②不动产、有形资产等,需要征税。免税额度:60000USD美籍家庭①夫妻之间赠予、继承:免税;②代际继承、赠予:需要征税。年度免税额度:13000USD终身免税额度:500万美元1.赠予税、遗产税一、美国税法要点–(2)主要税种税率仅供内部参考!92.个人所得税现行的联邦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在1986年美国税制改革基础上修订的,属于综合模式的个人所得税。即对纳税人全年各种不同来源的应税所得综合起来,扣除相应的不予计列项目、分项扣除项目和个人宽免额,然后按照统一的税率计算纳税。美国适用的是六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10%、15%、25%、28%、33%、35%。根据不同申报身份的纳税人适用不同的税率表。一、美国税法要点–(2)主要税种税率仅供内部参考!10目录一、美国税法要点二、我们的建议三、保险的功用四、境外保单比较五、市场热点追踪仅供内部参考!11二、我们的建议相关风险,您需要提前规划资产暴露风险资产流失风险法律风险做好资产的净值报告运用不同的金融工具提前规划专业人士咨询、协助申报仅供内部参考!12资产暴露的风险以及申报的法律风险,稍加留心,即可规避。关键是如何规避大额资产转移带来的税收问题,避免资产流失。有如下建议:1.如果生活重心仍在国内,建议资产重心也留在国内;因为因为即使是非美人士,美国境内的资产也可能被征税。2.需要提前做一个整体的规划,税务、法律、理财,全方位考量,尤其是对于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资产跨境转移,避免高额税务。3.充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特别是保险,做好资产传承、规避跨境税务。二、我们的建议仅供内部参考!13目录一、美国税法要点二、我们的建议三、保险的功用四、境外保单比较五、市场热点追踪仅供内部参考!国籍状况持有保单中国籍家庭(准备移民)无需申报、也无需缴税跨境家庭:以先生中国籍、太太和孩子美籍为例1.先生为投保人,无需申报该保单,也无税收2.太太或孩子取得该保单收益,超过10万USD,需要申报,但无需缴税。3.身故保险金不计入先生的遗产。美籍家庭1.持有的保单按照现金价值计入个人资产2.保单产生的分红、满期金等收益,等值于保费部分免税,额外收入计入当年收入3.身故保险金计入遗产三、保险的功用不同类型家庭持有保单的税务分析14仅供内部参考!国籍状况保险解决方案中国籍家庭(准备移民)提前进行资产转移,避免成为美国居民后征收遗赠税。保险可以做到“移产不以权”,对于现金类资产,即可提前分配,又可控制传承过程。跨境家庭:以先生中国籍、太太和孩子美籍为例1.非美籍人士投保,美籍人士受益。2.受益人如果没有提前退保、保单贷款、部分支取等保单权利,可视为赠予行为。美籍家庭通过人寿保单来设立不可撤销信托(ILIT)在美国是一个流行的方式。投保人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投保,并从保单受益,并最后将受益金按照委托方式分配。要点:1.不可撤销;2.被保险人不可是受托人;3.被保险人死亡前三年设立。优点:1.规避税收,2.避债三、保险的功用保险解决方案15三、保险的功用–以年金为例全家中国籍。父亲为儿子购买了乐享一生年金年交100万,交费5年没有资产披露和税务问题。儿子加入美国籍。每年收到年金等保险利益;金额不超过10万USD,无需披露,亦无税务问题。超过10万USD,需披露,但也没税务问题。KEDP2大綱如保单金额巨大,跨度时间长,父亲投保后,可至美领馆做Affidavit认证。认证后,万一美国税务查问,方便解释。投保人变更,因父母也成为美国籍,可变更为别的亲人,如留在中国的爷爷、奶奶等。若干年后,父母也加入美国籍。每年收到年金等保险利益;金额不超过10万USD,无需披露,亦无税务问题。超过10万USD,需披露,但也没税务问题。1617总结:保险转移VS现金转移:为什么要通过保险来进行跨境资产转移?1.规避资产披露资产化整为零,蚂蚁搬家,避免大额资产转移的披露要求2.降低税务负担如果大额资产一笔过去,那么这些资产在美国产生的利息、资本利得第二年就要纳入收入税。放在中国,慢慢转移,大大降低、延缓税务负担。被保人收到年金等利益时,因为被保人对保单没有实际控制权,不会被认定为“收入”,而认定为赠予,从而避免了收入税。另外,如果上述被保人(儿子)身故,因为保单的实际持有人或控制人不是被保人,而是投保人,所以不算做美国人(儿子)的遗产。也没有遗产税的问题。三、保险的功用–以年金为例18总结:保险转移VS现金转移:为什么要通过保险来进行跨境资产转移?3.降低两边的债务风险在中国,该资产具有降低债务追偿风险。在美国一边,由于是分期实现获赠金额,万一遇到债务危机,在中国一边可改变年金给付方式为“累计生息”,延缓赠予实施。4.控制传承过程,进退自如相对于别的资产,保险可退保、更改收益人、定制受益时间、金额,从而有效掌控传承过程。三、保险的功用–以年金为例19三、保险的功用工具:资产安排计划-移民美国仅供内部参考!20目录一、美国税法要点介绍二、我们的建议三、保险的功用四、境外保单比较五、市场热点追踪仅供内部参考!21四、境外保险产品分析产品对境外和境内产品的分析1.万能险1.境外保单设计更为灵活,比如保证收益,可以灵活设定,交费方式和保额可以灵活选择等,还可贷款交保费等。2.另外,境外保单演示收益较高,但风险还是客户自己的。金融危机时美国和香港的养老金都大幅缩水,AIG卖身,很多QDII至今血本无归都是例子。3.境外万能保单的保障功能往往也更强一些。例如可达保费的3-5倍。2.终身寿险终身寿险,由于国外预定利率较高,相比国内会便宜一些。保障内容差异,中国模仿能力一向强大,能学的表象都学了,差距主要在服务和网络等软性内容,例如医疗险。但是,这些内容或者附加价格很贵,或者在地性很强(换言之,我们无法提供的服务,境外保单也很难做到)。3.定期寿险香港保费相对便宜一些。4.两全重疾1.香港保障的重疾种类更多一些,一般都在50种以上,大陆的一般都在30-40种左右。2.医院定义上,大陆产品认可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而香港的产品普遍只认可大陆三级医院诊断,有的只认可指定医院。3.重疾的定义:大陆对主要疾病有标准定义,香港是各保险公司自有发挥,各公司标准不统一。仅供内部参考!22对于国内的外籍人士,购买外国保险公司发行的保单没有限制;对于大陆人士,可以在境外购买,但是监管要求不允许在境内购买。目前主要境外保单形态是有储蓄功能的投资型保单。今年,到香港购买保单的人不在少数,根据香港保险处估算,目前内地人士赴港购买保费约50亿每年,也有业内人士估计约150亿港币,占香港保费收入1/4。但是也须注意相关风险:1.法律纠纷如果发生问题,由于法律体系不一致,可能导致纠纷。2.市场风险境外投资工具多、投资比例灵活,但相应风险也更高。3.汇率风险外币标价的保单收益,可能会随着人民币的升值而受损。四、境外保险产品分析–总结仅供内部参考!23目录一、美国税法要点介绍二、我们的建议三、保险的功用四、境外保单比较五、市场热点追踪市场热点追踪从深圳市或将试点遗产税看中国的遗产税影响仅供内部参考!一则新闻引发的热议25仅供内部参考!新闻链接26王永庆在台湾岛内的遗产总额高达六百多亿元,扣除一半的夫妻“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等免税额、扣除额后,遗产净额高达二百多亿元。因王永庆适用“遗产税旧法”,课税税率高达50%,估计遗产税高达一四七亿元,创下史上最高遗产税额。台塑集团主管表示,家族成员已有共识,会按照程序去处理,而十二名继承人也会去各自想办法藉由“质押股票”或“借款”方式来筹得需缴交的遗产税。仅供内部参考!中国的政策依据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调节过高收入,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调整消费税,开征遗产税等税种”,为我国遗产税立法提供了政策依据2004年9月21日,中国经济网首次刊登《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同年11月19日,有报道称《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已经上报到了国务院2010年8月新出的《草案》中,对其中部分内容做了修订,并且添加了新的内容2013年2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再次提出“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27仅供内部参考!未来究竟会怎样……?28仅供内部参考!政策有风险资产保全方案很重要!29仅供内部参考!财富传承方案比较30•为什么需要遗嘱?1•遗嘱=资产传承方案?2•怎么来立遗嘱?3遗嘱——财富传承的基础31为什么需要遗嘱?仅供内部参考!争产2年!!33仅供内部参考!律师提示注意移民目的地的继承法律、婚姻法律、税法等注意司法管辖权冲突的问题34财富传承中的法律问题财富传承的保全方案遗嘱遗嘱形式瑕疵导致的法律问题王老太遗嘱(87岁所立)房屋4套,价值1700万,全部归大儿子存款127万,归大女儿存款40万,归二女儿见证人一:大女婿见证人二:居委会主任代书人:居委会主任孙先生【遗嘱打印并签名】房屋3套:归妻、儿投资700万:归妻、儿存款200万:归母亲与前妻之女(已成年)遗嘱形式瑕疵导致的法律问题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法第27条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何立遗嘱?遗嘱的效力遗嘱的保管遗嘱的执行遗嘱所确定的财富传承方案能够有效规避法律风险!39遗赠中的法律问题爷爷留下遗嘱并公证:祖传的四合院归孙子xx所有,其他任何人都不得继承法院判决:1、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故该遗嘱性质为遗赠2、由于未在2009年9月12日前行权,视为孙子放弃受遗赠权3、四合院视为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处理2009年7月12日,爷爷死亡,2009年12月,孙子回国表示愿意继承房产仅供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