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官方和半官方投资主体一、官方国际投资二、半官方国际投资第一节官方国际投资官方国际投资的含义与内容官方国际投资的特点官方国际投资业务分述一、官方国际投资的含义与内容(一)官方国际投资的含义官方国际投资是一国政府机构使用国库资金进行跨国界投资的经济行为。这种国际投资具有很强的政策导向,其具体内容丰富,执行机构各异,因此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私人国际投资。(二)官方国际投资的内容(1)基础性、公益性国际投资(2)出口信贷(3)国际储备运营(一)官方国际投资行为带有鲜明的国家色彩和深刻的政治内涵(二)官方国际投资为低货币盈利(三)官方国际投资具有中长期性(四)官方国际投资具有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双重性二、官方国际投资的特点(一)政府贷款1.政府贷款的特点政府贷款(GovernmentLoan)是一国政府利用财政金融资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优惠性贷款。政府贷款具有“官方发展援助”(OfficialDevelopmentAssistance,简称ODA)的性质,因而又是一种软贷款。政府贷款的特点有三:(1)立法性(2)政治性(3)优惠性。政府贷款是期限长、利率低的优惠性贷款,宽限期通常可达5~10年,贷款期可长达30年。按照国际惯例,优惠性贷款必须含有25%以上的赠与成分(GrantElement,简称GE)。赠与成分是贷款中的赠送部分,是根据贷款的利率、偿还期限、宽限期和收益率等数据,计算出的衡量贷款优惠程度的综合性指标。“赠与”无需付息和还本,是国际间资金的单方面转移。国际通用的计算赠与成分百分比的公式为:式中:GE——赠与成分,即按贷款面值赠与因素所占百分比r——年利率;a——每年偿付次数;d——贷款期内贴现率,一般按综合年利率10%计算(是OECD在长期中的惯例);G——宽限期;M——偿还期。11/(1)(1)100(1)[1]()aGaMraddGEddaMaG2.政府贷款的类型无息贷款和计息贷款;现汇贷款、商品贷款和与项目结合的贷款(ProjectTiedLoan);混合贷款(MixedLoan)3.政府贷款的执行机构政府贷款的执行机构大致由贷款国的财政部或政府授权的经济部、外交部主管,多数设有官方机构负责对外贷款和援助工作。例如,日本海外协力基金(OverseasEconomicCooperationFund,简称OECF),隶属于日本政府经济企划厅。美国国际开发署(AgencyForInternationalDevelopment,简称AID),是隶属于国务院的半独立机构。这种机构具体执行政府间的双边贷款协议,根据具体的贷款合同对贷款的使用进行审批和管理。因这种机构不具有金融职能,所以贷款的资金操作和支付、计息等通常以借贷两国指定的外汇银行作为代理行,通过代理行进行资金的划拨清算。4.政府贷款的条件(1)政府贷款的标的,通常是以贷款国货币表示的货币金额,以示政府贷款的规模,有时也可用第三国货币。在实际支付时的标的则可采用不同方式,如商品及其计价总值、建设项目及资金规模等;(2)政府贷款的利息和利率,计息政府贷款的年利率一般在1%~3%左右;(3)政府贷款的费用,主要有两种,即承担费和手续费,各国收法不一,但费率都较其他贷款为低。无息或低息贷款有时需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按贷款总额计算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其费率可分为0.1%、0.4%、0.5%,不超过1%。对于计息的政府贷款,有的需缴纳一定百分比的承担费,其费率一般为年率0.125%~0.25%左右,一般每半年交付一次。多数国家不收取费用;(4)政府贷款的期限,可具体分为用款期、宽限期和偿还期。政府贷款属于中长期贷款,偿还期平均在20~30年之间,有的可长达50年之久,宽限期则一般规定5~7年,最长可达10年。(5)政府贷款的采购限制,商品贷款或与项目结合的贷款通常规定采购限制条件,即借款国的借款必须购买贷款国的资本货物或某些商品,或用于支付贷款国提供技术或劳务的费用;或者要求贷款国以国际指标方式,或在“合格资源国”进行采购等具有竞争性的条件。5.政府贷款的发展政府贷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国际经济援助的形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战后的西欧各国和日本急需恢复经济所必需的资金,美国以马歇尔计划、占领地区救济基金与占领地区复兴基金等方式,分别向西欧和日本等国提供巨额政府贷款,为美国的资本、商品和军用物资寻找到出路,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20世纪50年代后,西欧与日本实力已开始恢复,一系列亚洲国家获得政治独立而迫切需要发展民族经济,因此政府贷款的对象转移至发展中国家。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形势发生巨变,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由援助国转为授受国,中东产油国家援助减少3/4以上,发达国家在援助问题上基本垄断了发言权。同时,导致官方发展援助总额趋于减少,政治和其他附加条件增多。6.政府贷款的意义(1)扩大贷款国的商品输出(2)带动贷款国的资本输出(3)从受信国角度促进了其经济开发,推动了发展中国家的民族经济的发展(4)政府贷款对于国际社会调节利益、协调关系以及促进各国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发展互助合作关系也发挥了重要作用。1.出口信贷的含义出口信贷(ExportCredit),又称对外贸易中长期贷款,是出口国政府为了鼓励本国商品出口,加强本国商品的国际竞争能力所采取的对本国出口给予利息补贴并提供信贷担保的中长期贷款方式。(二)出口信贷2.出口信贷的特点(1)出口信贷不同于一般与贸易有关的融资,出口信贷是官方支持的中长期信贷,而其他各种融资是带有抵押性质、期限较短的贷款;(2)出口信贷的利率一般低于相同条件资金贷放的市场利率,利差由国家补贴;(3)作为官方资助的政策性贷款,许多国家设有专门的信贷部门或机构负责;(4)出口信贷与信贷保险相结合,并由国家担保。3.出口信贷的类型(1)买方信贷(Buyer’sCredit)(2)卖方信贷(Seller’sCredit)(3)混合贷款(Co—financing)。混合贷款是由政府和民间商业银行联合提供的一揽子贷款,是既包括出口信贷又包括政府贷款混合贷放的融资方式,这是国家官方间进行出口信贷竞争的产物。混合贷款的形式基本有两种:第一种为政府和信贷机构分别为某一项目提供政府贷款和买方信贷,两者各占一定的比例。这种形式必须同时签署两个不同的贷款协议,分别规定不同的贷款利率、费率和期限等融资条件。第二种形式为混合形式,即一笔出口融资既包括一定比例的政府贷款又包含一定比例的出口信贷,两者混合在一起,根据赠与成分的比例计算出平均利率和平均贷款期限。第一种形式为法国、意大利等国采用,第二种形式则有英国、瑞典等国采用。第二种混合形式中平均利率和平均期限的计算公式为:式中:Vm——混合贷款的平均借款期限;C1——政府优惠贷款本金额;C2——出口信贷的本金额;Vm1——政府贷款的平均借款期限;Vm2——出口信贷的平均借款期限。Vm1和Vm2是贷款第一次偿还本金所需月数与最后一次偿还所需月数之和除以24个月。其公式如下:式中:Ft——第一次偿还所需的月数;Fl——最后一次偿还所需的月数。112212mmmCVCVVCC11122212mmCiVCiVRCCm2V24tlFF(4)出口信贷君子协定。为了约束和防止各国官方竞相降低贷款利率,1976年7月西方七国政府代表在巴黎就长期出口信贷条件达成“一致同意”(Consensus),包括进口商应支付的最低现金额(货价的15%)、最低利率、最长的偿还期等。1978年2月又达成了《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指导原则协议》(ArrangementonGuidelinesforOfficiallySupportedExportCredit),简称OECE国家的“君子协定”,于1978年4月1日起生效。现几经修改,最后一次修订为1994年8月通过的“一揽子”方案,主要对国家类型划分和出口信贷主要条款的约束性规定进行了修改。4.出口信贷的发展国际出口信贷市场是国际资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80年代初、中期由于拉美等国的严重债务危机,包括出口信贷在内的大量债务重议和拖欠使出口信贷市场持续收缩,1988年度新增贷款为240亿美元,仅为1982年的42%。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国际出口信贷业务开始活跃,出口信贷总额逐年增加,这些资金主要流向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以支持这些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国民经济。随着国际资本市场利率水平下降,贷款条件的放宽,以及出口信贷机构建立起的一套较完善的评估风险和分散风险的办法,出口信贷更灵活地适应了国际资本市场的需要,对企业投融资更具吸引力。1.国际储备的构成(三)国际储备运营2.国际储备的管理规模管理运营管理核心——最适度国际储备3.外汇储备的币种结构4.同一币种的资产组合第二节半官方国际投资半官方国际机构的产生及其组织机构半官方机构的功能世界银行集团一、半官方机构的产生及其组织机构(一)半官方机构的产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国际开发协会、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区域性金融机构(二)半官方机构的组织结构1.决策机构理事会执行董事会2.行政管理机构行长(总裁)副行长(副总裁)内部机构二、半官方机构的功能(一)半官方机构的资金来源1.会员国缴纳的股份2.借款3.发行债券4.会员国捐赠5.业务经营的盈余(二)半官方机构的属性1.组织形式的企业性,以股份公司形式组成,具有明显的企业特征;2.国际性,表现在成员国的众多以及资金来源和投放的国际性;3.政策性,把该类机构定为半官方便源于此,半官方机构的业务具有显著的政策倾向,资金投放的开发性质、经营目的的非盈利性都说明了这一点;4.超国家性,表现为不受任何国家管辖的无国籍性以及不应对成员国国内政治事务进行干预。(三)半官方机构的功能1.国际信用中介机构;2.调整经济结构;3.协调国际经济关系。三、世界银行集团(一)世界银行的投资管理1.投资管理的宗旨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宗旨通过对生产事业的投资,协助成员国的复兴与建设,恢复被战争破坏的经济,使战时经济平稳过渡到和平时期经济;通过担保或参加私人贷款及其他投资方式,促进私人的对外投资;鼓励国际投资,协助成员国提高生产能力,促进成员国国际贸易的平衡发展和国际收支状况的改善。国际开发协会的宗旨对欠发达国家提供比世界银行条件更宽厚、期限较长、负担较轻、并可用部分当地货币偿还的贷款,以促进它们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而补充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活动,促进世界银行目标的实现。2.贷款类别世界银行——长期贷款与项目结合的贷款和非与项目结合的贷款自行发放贷款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联合贷款国际开发协会——软贷款3.贷款管理的条件(1)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nternationalBankforReconstructionandDevelopment,简称IBRD)必须是成员国政府或经成员国政府组织担保的私人企业;一般要有工程项目计划,经该行审查确属经济上应优先考虑者;该项目确实不能以合理条件从其他来源获得资金;专款专用,并受世界银行监督,以保证到期偿还;贷款的使用不能限定在某一特定成员国中进行采购,而要通过国际招标,以保证贷款不被挪用,并保证所有的成员国和非成员国都有参加招标的机会;属于中长期贷款,短者5年,长者可达30年。从1976年7月起,实行浮动利率,一般低于市场利率进行定期调整。从1980年1月起贷款利率高于借款费用0.5%。此外,对已订立合同但尚未支用部分按年征收0.75%的承诺费。1982年1月开始,对所批准的贷款征收手续费;贷款货币呈多元化趋势,但以美元计值,由借款国承担汇率风险。(2)国际开发协会(InternationalDevelopmentAssociation,简称IDA)按人均收入衡量的受信国的贫困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