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册注:本登记册一式三份(A4纸),纳税人、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各留存一份。包括:《税务登记表》、《关联企业情况表》、《房产税税源情况登记表》、《土地税情况登记表》、《车船情况表》、《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纳税人名称地税局纳税人代码登记种类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识别号填表须知一、期限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二、应提供的证件及资料: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下同);2、承包(租)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境外企业承包工程或劳务合同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5、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6、承包租赁经营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境外企业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说明:1、税务登记表须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2、税务登记表应用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并使用标准用语(不允许复写);3、本表一式三份,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留存一份。纳税人声明我声明:此税务登记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填报的,我确保它是真实、可靠、完整的。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受授权人(签章):年月日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填用。二、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1.“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2.“类型”栏: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类型,按照表中所列选择填写。3.“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有效身份证件等。4.“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5.“生产经营地址”栏: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场所地址。6.“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7.“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8.“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9.“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主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02)。A、农、林、牧、渔业01农业02林业03畜牧业04渔业05农、林、牧、渔服务业B、采矿业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0非金属矿采选业11其他采矿业C、制造业13农副食品加工业14食品制造业15饮料制造业16烟草制品业17纺织业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9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1家具制造业22造纸及纸制品业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7医药制造业28化学纤维制造业29橡胶制品业30塑料制品业3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4金属制品业35通用设备制造业36专用设备制造业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4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43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4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4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48建筑安装业49建筑装饰业50其他建筑业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1铁路运输业52道路运输业53城市公共交通业54水上运输业55航空运输业56管道运输业57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58仓储业59邮政业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60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61计算机服务业62软件业H、批发和零售业63批发业65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66住宿业67餐饮业J、金融业68银行业69证券业70保险业71其他金融活动K、房地产业72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3租赁业74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75研究与试验发展76专业技术服务业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78地质勘查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9水利管理业80环境管理业81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82居民服务业83其他服务业P、教育84教育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85卫生86社会保障业87社会福利业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8新闻出版业89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90文化艺术业91体育92娱乐业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93中国共产党机关94国家机构95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96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97基层群众自治组织T、国际组织98国际组织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填表日期: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类型请选择对应项目打“√”□领取临时营业执照□承包租赁经营□境外企业承包工程或劳务登记注册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机关名称工商发照日期批准设立机关批准设立文号开业(设立)日期生产经营期限证照名称证照号码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生产经营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核算方式请选择对应项目打“√”□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从业人数其中外籍人数临时税务登记有效期出租(包)方情况名称出租(包)金额纳税人识别号双方的利润分配形式境外企业承包情况工程或劳务名称工程或劳务金额施工地单位性质请选择对应项目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网站网址国标行业□□□□□□□□适用会计制度请选择对应项目打“√”□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经营范围: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此处。项目内容联系人姓名身份证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国籍电子邮箱种类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税务代理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币种金额币种金额币种金额投资方名称投资方经济性质投资方式投资比例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国籍或地址自然人投资比例外资投资比例国有投资比例分支机构情况分支机构名称生产经营地址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识别号负责人电话总机构情况总机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主管税务机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附报资料:经办人签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年月日纳税人公章:年月日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纳税人所处街乡隶属关系国税主管税务局国税主管税务所(科)是否属于国税、地税共管户地税主管税务局地税主管税务所(科)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本受理日期:年月日核准日期:年月日发证日期:年月日经办人(签章):税务登记机关登记专用章: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一、总体情况说明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均需填报《房产税税源情况登记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登记表》。每个登记表按照纳税人对房屋(土地)的拥有和使用情况分为自用、出租、无偿使用和承租四种情况,纳税人需按照自己生产经营房屋(土地)的权属关系对应各项目详细填写。其中“自用情况”为利用自有房屋(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出租情况”指将自有房屋(土地)有偿出租他人使用的情况;“无偿使用”情况指纳税人无偿(无租)使用他人房产(土地)的情况;“承租情况”指有偿租赁他人房产(土地)用于生产经营的情况。自用(出租)房屋、土地数量较多,超过本表栏目的,仅填写“小计”、“合计”栏,但须根据本表所列项目单独附表登记房屋、土地明细。二、分项说明1、登记类型:凡初次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含换发税务登记证)的,在初始登记框中划“√”;办理初始登记后,凡对本表所涉及项目的变动情况进行登记的,在变更登记框中划“√”2、房屋(土地)坐落地:此栏目分两个子栏目。其中“行政区域”一栏中,填写房屋坐落行政区域,市内四区按照“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填写,县市区按照各自行政区域填写,例如金州区、普兰店市等等。“详细地址”一栏中,纳税人应按照房屋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上登记地址进行填写,具体到门牌号。填写格式××区(市)××路(街)××单元××号3、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证号:按照房屋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上注明的编号进行填写,未办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土地)权属未明确的,应注明。4、房屋原值:按照现行房产(城市房地产)税有关规定应计入财务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的房屋原价(含单独核算的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设施)。对未办理竣工结算但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其原值为房屋预算价值。5、可扣除的免税房产原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辽宁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等规定属于免税房屋的房屋原值。6、应税原值:为房屋原值减去免税部分原值的差额。7、自用情况年应纳房产税:应税原值×70%×1.2%8、承租单位(个人)名称:按照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填写房屋(土地)承租方的全称。9、出租(承租)期限起止时间:合同规定的租赁时间,格式为××××年×月至××××年×月10、出租情况年应纳房产税:年租金收入×12%(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等单位和个人出租的房产按自用房屋年应纳房产税计算公式计算缴纳房产税)。11、是否代缴纳房产税:无偿使用他人房产,若实际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则填写“是”;若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税,则填写“否”。12、无偿使用情况年应纳房产税:年应纳房产税=应税原值×70%×1.2%13、出租单位(个人)情况:出租方为单位的,应填写出租方的单位名称、纳税代码、联系电话;出租方为个人的,应填写出租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4、土地等级:市内四区土地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的通知》(大政发[2006]61号)明确的土地等级进行填写。其他县市区土地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进行填写。15、实际拥有土地面积:按照土地使用证列明的土地面积进行填写,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以实际占地面积进行填写。16、免税面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辽宁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等政策规定属于免税土地的面积。17、自用情况应税土地面积:应税土地面积=实际拥有土地面积-免税面积-无偿提供他人使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