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稽查谋略第一节税务稽查谋略的一般原则原则,是人们依据事物发展的规律,制定的行为准则。我们观察和处理事物,不能随心所欲,凭感情办事,必须遵循一定的准则。原则是反映客观事物要求的主观标准,它是否正确要由客观事物来检验。税务稽查谋略是一种社会行为,必然也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税务稽查谋略的原则,应从税务稽查谋略的规律出发,继承传统的谋略思想和经验,结合时代的、现实的税务稽查客观情况而提出。一般地说,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税务稽查人员施智用谋之时,通常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一、利益原则利益原则,即无利不谋。利益是每一个人,每个社会集团,乃至阶级、阶层、国家追求的目标,它是人们行为活动的动力。“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利益是有远见的”。“这个世界之所以充满危险,是因为世界……是许许多利益的天下。“(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利益是激励人们为改造客观世界而自觉活动的客观动因。利益使人的需要得到满足,因此它强烈地牵动着人们的思想和感情,成为人们从事一切活动的动机和目的。人类的一切活动都离不开自身的利益追求,当然也包括纳税筹划、征税筹划(税务稽查)谋略活动在内。我们“没有永恒的敌人,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美国前国防部长语)。说到底,人们的一切谋略活动,实质就是在谋求利益。但这里还有一个人民根本利益问题,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利益的实现过程,来认识利益与权谋的内在联系,从而自觉地在税务稽查谋略活动中坚持利益原则。利益的实现过程可分为如下阶段:(1)利益刺激和利益目标追求。利益是历史活动的动力,它可以刺激人、激发人,使人萌发情欲冲动,形成利益关心和利益认识,继而产生对一定利益目标的持续追求。利益刺激和利益目标追求是利益实现的第一阶段和首要因素。没有利益的刺激,不可能有权谋的动意。(2)谋利活动。它是指人有意识、有目的地谋取利益的社会活动,这种活动是指人在一定物质欲望的驱使下,在一定利益的刺激下,在某种利益认识的指导下,持续地追求利益谋取的社会活动。谋利活动是利益实现的最基本的阶段和要素。凡谋利活动必需一定的谋利工具、手段和其它必要的谋利资料。而谋略无疑是谋利的重要手段。(3)利益竞争。利益在刺激人们产生思想动机冲动,使人们为了追求利益而产生竞争。利益是动力,是在利益竞争的意义上说的,人们在对利益的追求中所发生的利益竞争2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利益竞争自然为谋略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动力,谋略水平的迅速发展并不断提高,也使利益竞争日益加剧。利益形成的多样性决定了利益竞争的复杂性,也就决定了谋略的复杂性,无利不用脑,无益不设谋,无利可言也就无谋可谈。不论人们图什么样的利,都离不开用谋。不论是为人民大众的整体利益图利,还是敌人图利,都离不开用谋。就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而言,前者表现为急功近利、唯利是图,为了取得眼前的某种利益,而想方设法,不择手段地围绕这一目标而急中生智、临机设谋,后者则是老谋深算,不计眼前得失,为了长远的更大利益,甚至能以眼前的某些牺牲为代价,来获取更大的利益。“吃小亏占大便宜”。前一种态度,多是层次较低者所为,而后一种,是高明的战略家所追求的。谋略要追求利益,但在诸多的利益中,战略利益、长远利益相对于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实说,是至高无上的。谋略有优劣之分,优劣只是相对而言的,不论追求什么样的利益,都以取得利益的大小来评价谋略的优劣。利益获取得越多,则谋略更为上乘。《孙子兵法》认为“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再次伐兵,其下攻城“。伐兵和攻城之所以相对于伐交和伐谋来说是下策,就是因为要付出代价,往往要“杀敌三千,自损八百”。《孙子兵法》最为推崇的,则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兵不钝而利可全”,这一不付代价而获全胜的谋略是施智用谋的最高境界。二、变化原则谋略的运用最忌墨守成规,一成不变。古来谋略家无不讲随机应变。《孙子兵法》精辟地论述:“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者也”。“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以思维角逐为主要特征的谋略斗争,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如人们可将谋略艺术进行抽象概括,提出谋略产生的一般规律,谋略思维的一般方法,谋略思维应遵循的原则,等等。但是这种规律的把握却与人们对物质世界规律的把握有着显而易见的区别。对物质世界规律性的把握,从原则到具体人们都可能做到;而谋略的规律,人们却只可把握原则,不能把握具体。这是因为谋略的产生不仅要依据变化着的客观物质条件,而且有物质条件以外的许多看不见、摸不着,但又起着非常主要的作用的东西,谋略家只是力图在变化中把握变化。时移则势异,势异则情变,情变则法不同。谋略体现思维斗争,而思维斗争的变化较之于客观物质环境的变化更加复杂和难以把握。谋略思维可以影响客观情况的变化,进而操纵对方思维的变化,以决定对方的谋略,这正是谋略家于变化中把握变化的高明之处。谋略斗争,双方都在不拘一格地运筹谋划,一方在动脑筋,另一方也在苦思冥想。不能光想到已方的变化,还要想到对方,透过变化的事实,推之敌方变化了的思维,才能因变制定,稳操胜券。三、整体原则毛泽东指出:“指挥全局的人,最要紧的是把自己的注意力摆在照顾战争的全局上面。”指挥战争,谋划全局,毛泽东多次把它比作下棋,“一着不慎,满盘皆输”。谋篇布局,“善谋者,谋势。不善谋者,谋子“。“谋势重于谋子”。这个“势”,就是全局和整体,而“子“就是局部和部分,谋略的原则之一就是整体性原则。它具有以下特点:3(1)全局性。注重于研究全局的指导规律,局部服从全局,以全局带动局部。为全局甚至不惜牺牲和舍弃局部。有时虽然局部蒙受了损失,但从全局着眼,局部的舍弃正是换来全局的胜利。没有好的全战役计划,绝不可能有真正好的第一仗。这就是说即使初战打了一个胜仗,若这个胜仗不但不于全战役有利,反而有害时,则这个胜仗虽然“胜”也算败了。整体性原则的全局性特点常体现为“将欲取之,必先予之”。(2)长期性。整体性原则的着眼点不是当前,而是未来。具有远见的谋士绝不会只虑眼前而不顾及长远。有些事情,尽管从眼前看是有利的,但从长远看却是有害的。如为了眼前的利益,而牺牲长远的利益,这就叫做缺乏谋“势”的眼光。当然,未来是以当前为出发点的,未来发展趋势的准则也要以过去和当前为依据,故立足(3)层次性。谋略具有全局性的特点,而全局的范围是有大小之分的。任何系统,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全局。所谓系统,是具有一定功能的由相互作用的若干元素组成的复合体。系统是有层次的,有大系统、小系统;有母系统、子系统。相对应于不同层次的系统,就有不同层次的策略,就要体现不同层次的整体性。全局和局部的划分是相对的,子系统的全局相对于母系统来说,只是后者的一个局部。局部应该服从全局,故考虑制定下一层次的谋略时,应该同上一层次的战略要求相符合,而不能相背离。税务稽查谋略须高度重视整体性原则。税务稽查谋略者如同一个乐队指挥,他并不需经常练习并演奏乐队的各种乐器,他的职责是指挥全乐队的各个演奏员,让大家密切配合奏出感情丰富、意境深远的和谐乐曲。坚持整体性原则,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具备高瞻远瞩的谋略头脑,透过变动不定的情况,预见事物的发展趋势,作出正确的整体筹划。不能目光短浅,不能只看到眼前的局部利益,而须作远的战略考虑。否则,将会造成严重的甚至不可逆转的后果。四、周密原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设谋如同设网,千虑一失,就将功亏一篑,饮恨千古。以谋制胜,慎之又慎,常言讲“老谋深算”,就是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谋略世界上本无十全十美的事物,任何谋略也不可尽善尽美。因为谋略者所掌握的客观情况,受着种种主客观诸因素的制约。主观上,设谋者的知识、胆略、思维方法等各有长短,金无足赤;客观上,纷繁复杂的情况,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故凡谋略不可百分之百地求全,只能不周全中求周全。周密是相对的,于万变中求不变,于不周密中求周密,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怎样在税务稽查谋略中遵循周密原则呢?把握税务稽查主要矛盾即为重要一条。我们讲周密布谋,并非是不分主次的排列,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要着力把握决定事物性质发展的关节点。这个关节点,有时看起来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有时看上去又似乎是一个很小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分清主次,把握重心。关节点有时可能是重点,而有时又可能是次点,但在一定条件下,次点又可能转化为重点。4强调税务稽查谋略的周密原则,并不否认在谋略思考过程中和谋略实施中,对临时情况的紧急处理,并不排斥抓突发点。突发点的出现正说明了谋略的不可完全周密性,突发点的出现与解决也正是使谋略不断趋向于周密,在税务稽查谋略过程中,强调周密原则,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但也不可忽视谋略实施中补救、完善让其更加趋向于周密,使谋略的产生与实施的全过程都做到周密严谨。五、慎重原则古代军事家在“兵者,国之大事”上,历来信守“慎重”思想。《孙子兵法》“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军事谋略如此,税务稽查谋略也离不开这原则,要慎之又慎,一着不慎就会给全局带来不利乃至重大影响。“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每战都要力求有准备,力求在敌我条件对比下有胜利的把握。“凡事谋划,都应有周密的计划和准备。对税收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须切实建立在有力、有利、有把握的基础上,并认真做好组织计划和准备工作,不可轻敌鲁莽。初战事关全局,不打则已,打则必胜。凡事都需用谋,用谋必求制胜,故所设之谋,有成功把握方可实施,这既是税务稽查设谋者遵循的原则,也是其追求的目标和境界。六、奇胜原则奇胜原则,即奇正相生,以奇制胜。核心在“奇”上。《孙子兵法》中提出:“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唐太宗在《李卫公问对》中提出“正亦胜,奇亦胜”论述。(1)谋贵用奇。“出奇制胜”,是人们常引用的一句成语,权谋者无不十分推崇这一思想,在税务稽查谋略中这也是非常重要的。(2)奇在不意。用奇,旨在“攻其不备,出其不意。”意在达成突然性,这正是谋略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此计在众人的意料之中,就不成其为谋略。意外,可以说是谋略中最精彩也最危险的领域。对意外的索求与防范,敌我的机会常常是相等的,在谋算敌人之时,不可忘了对手也在想方设法占据你的思维“真空”。谁捕住了对方的意外,谁就找到胜利的“支点”。意外,无疑是谋略家殚精竭虑拼命追求的领域。奇与正是相对于敌对双方的一个完整系统而言的。某一韬略的运用,可能是大家熟知的常法,但敌人恰恰疏于戒备,此时用这种方法,就是奇法,而那些鲜为人知的方法,可自己的对手却防范森严,高度警觉,使用它却又属于常法、正法。区别奇正的关键在于此谋是否能出敌于不意。(3)奇由正出。奇缘于“正”。正功练到家,基本功过硬,临阵交战,才可能运用自如,灵活多变急中生智,用奇很大程度上是对“正”的应变。应变出奇、多变出奇,善变使敌不意。变法出自常法,“不知用正,焉知用奇”。(4)奇正相生。奇可变为正,正可变为奇。一般说来,传统思维符合一般规律为正,超常思维打破常规常法为奇。税务稽查人员只有奇正变化的要旨与奥秘,才能收到“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之效果。反之,就会被对方的奇正相生所感。唐代军事家李靖说得好:“善用兵者,无不正,无不奇,使敌莫测。故正也5胜,奇亦胜。”讲奇正变化,就是讲用谋的辩证法,使奇正互为对立,互为变化,互为统一。税务稽查人员既懂得设谋常法,又懂得“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道理,掌握“不知用正,焉知用奇”的涵义,才能更好地运用奇正原则,以谋制胜。第二节税务稽查谋略的类型一、调动型的稽查谋略稽查谋略应在设计、运用上善于调动税收违法犯罪分子,而不为对方所调动,“致人而不致于人“,掌握稽查工作的主动权。我方思路和行动应让对方无法捉摸,“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如“欲擒故纵,明撤暗攻”,“抛砖引玉,引彼暴露”,“调虎离山,引蛇出洞“等。二、迷惑型的稽查谋略稽查人员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使用诱惑的手法,以假乱真,真真假假,以静待变,诱使对方不打自招,自投法网。如“声东击西,迂回包抄”,“以桃代李,以假充真”等。三、利用型的稽查谋略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要不断研究对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规律,个性特点,并抓住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