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规划--税务代理概述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税务代理概述(了解)一、代理的内涵含义: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进行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的的法律行为。特点: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活动。二)代理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或法律规定或指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或超越代理权限。三)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有法律意义的活动。三个特点:三个词(名义-范围-法律活动二、税务代理的概念及特点税务代理是指注册税务师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以税务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税务代理的基本特征:1.主体资格的特定性2.法律约束性3.内容确定性4.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5.有偿服务性三、税务代理的特性及原则(一)税务代理的特性1.公正性2.社会性3.知识性4.专业性(二)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这个多选题注意1.自愿委托原则2.依法代理原则3.独立、公正原则:从事的具体代理活动不受税务机关控制,更不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左右。代理过程中以法律为依据。4.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第二节税务代理制的产生与发展(了解)第三节注册税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熟悉)(一)、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取得(二)注册税务师的注册登记制度(熟悉)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者,必须在取得证书后三个月内到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熟悉)多选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B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3年者区分:是执行完毕起算,不是判刑之日起算C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3年者D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具备税务代理资格的情况注册税务师有下列情况之一,注销其注册税务师资格:(熟悉)1.在注册登记中弄虚作假(违规取得的)22.同时在两个税务代理机构执业者3.死亡或失踪者4.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适合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情况注册税务师每次注册有效期限为三年,每年验证一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注册税务师应到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三)注册税务师的权利与义务(这的考点是法律责任,所以权利就简单归纳6点记下不难吧,呵。)注册税务师代理过程中所规定的权利:1依法代理2不受干预3有权查询查看4订购5拒绝权6可复议或起诉注册税务师应按其代理职责履行义务并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1.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时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被代理人签订《税务代理协议书》,不得以个人名义揽业务,或擅自收费。2.注册税务师有向被代理人、税务机关及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出具证明的义务,对其代理业务出具的所有文书有签名盖章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注册税务师有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接受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育和考核,并作为重新注册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4.注册税务师有恪守被代理人商业秘密的义务。法律责任是个考点,我习惯用简记法,觉着合适也来这样记吧:4句八个词:1)统一受理2)出具签章证明3)接受培训4)恪守秘密。第四节税务代理的范围与形式(熟悉)(一)、税务代理的范围(熟悉)(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专用发票只能有纳税人自购)(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五)制作涉税文书。(六)审查纳税情况。(七)建账建制,办理账务。(八)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九)税务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十条就来按顺序理解来记吧,没问题一个也不啦的:登记变更注销--建账-领购—申报扣缴—交钱—文书—审查—咨询--复议(这个顺序刚好一整套啊,呵。好记吧。)这还有个多选题:A注册税务师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B对税务机关规定必须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税务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C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准代理。二、税务代理的基本形式3全面代理、单项代理、常期代理、临时代理。第五节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掌握)一、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一)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熟悉)前提:合法+资格+统一受理+协议书(不习惯这样的可以看下面原文,呵,)1.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2.受托代理机构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格。3.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4.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注:税务代理关系必须书面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否则不受法律保护。税务关系确立的程序和形式:准备签约(二)税务代理关系的变更(熟悉)多选题三个词:项目+人+时间三项内容变化时需修订协议变更1.委托代理项目发生变化。2.注册税务师发生变化。3.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注意经过委托方和受托方以及注册税务师共同签章后生效,修订后的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熟悉)自然终止―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委托方单方终止的情形:委托方两句话:未按约提供服务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主体不存在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税务师事务所单方终止的情形: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前提条件是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要有造成代理错误的结果受托方三句话:主体不在+违法加劝不停+虚假代理的二、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一)委托方的法律责任(掌握)考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受托方的法律责任(掌握)1.《民法通则》的规定4税务代理如因工作失误或未按期完成税务代理事务等未履行税务代理合同,给委托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应由受托方负责。2.《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重罚)3.《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五章的规定(1)注册税务师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进行代理或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代理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处以罚款,并追究相应的责任。(2)注册税务师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本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两次以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停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1年以上。(3)注册税务师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或知道自身的代理行为违法的。除按第1条规定处理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注销其注册税务师注册登记,收回执业资格证书,禁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4)注册税务师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5)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和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进行代理活动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以罚款,或请有关部门给予停业整顿、责令解散等处理。其中:第(1)-(4)条是对注册税务师的处罚第(5)条是对税务师事务所的处罚注意享有处罚权的权力机构的不同和具体的处罚规定。总结记忆一下吧:受托方的的责任:《民法通则》的规定:由工失误造成损的人负责(这个没什么考的,呵。)《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处未缴或少缴50%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一定要记住,用处多多。《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五章的规定:1责任2一年二次由省单列机构停代一年以上3主观工上的禁止代理4刑法5县级以上警告罚款停业整顿解散(三)对属于共同法律责任的处理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税务代理特征中的税收法律关系的不转嫁性:考单选的理解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关注:1平均7分左右单选、多选、简答52本章新增征管内容第一节税务管理体制一、税务管理体制概述(了解了有好处)1概念:划分为税立法权(包括:制定-审议-表决和公布权)和税收管理权(行政权)包括:开停征权-解释权-税目税率增减权-减免审批权2分税制下的税务管理:概念重点:划分中央及地方财政收入二、我国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1.国税局征收范围的划分:多选题:记住几个主要的就可以了增值税,消费税,进口消费及增值税,国有营业税,中央所得税,等注意:从2002年1月1日起,新注册登记的企业,所得税一律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国税系统的征税范围还包括:个人所得税中的利息税和车辆购置税2.地税局征收范围的划分营业税,个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车船税,房产税,资源税,等。第二节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一、税务登记管理(掌握)考点也是本章重点(一)税务登记的概念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二)税务登记的内容(分别掌握各自的范围及时限要求)1.开业税务登记(1)开业税务登记范围:包括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以及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法律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6项一个也不能少,记)谁让你考代理呢呵。(2)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一般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如果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注意:税务机关对等的也应该在30日内审核完毕(从收齐资料之日算起)注意案列中运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开立账户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2.变更税务登记(1)变更的适用范围企业的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改变住所、经营地点(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改变经济性质、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产权关系;注册资金。(2)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6一般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应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自工商自批准30日内办理变更。3.注销税务登记(1)适用范围:A公司不存在B吊销C因住所而使主管机关变D境外机构完成工程离境。(2)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特殊情况: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的,只能从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吊销营业执照的,也只能从吊销营业执照起15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剩下就是一般情况的工商前了注意: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三)税务登记的管理选择考点1.税务登记证使用范围书中有7条,只记和税务工商办与税有关的都要带2.税务登记证的审验税务登记证一般一年一验,三年一换;要求在公共场所公开悬挂;若有丢失,应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具体是指,纳税人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注意这的案例计算中用到。记住关键词。实际经营和提供劳务之日起;连续12个月内二、账簿、凭证管理(掌握)(一)设置账簿的范围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工商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置账簿。可不设账簿的前提条件:A会计制度健全、B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C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3.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税务机关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税控装置。(二)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三)账簿、凭证的保管除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