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信息摘编(142)-税收信息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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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税税收收收信信信息息息摘摘摘编编编2009年第二十二期(总142期)沈阳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秘书处编2009年12月15日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税务总局明确企业年金纳入工薪征个税资源税改革是财税改革首选项明年或突破煤炭资源税改革或因煤价高涨而暂缓实施明确4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企业10大税务高发问题被披露软件业迎重大利好:3%优惠增值税将继续小型微利企业获一年期所得税优惠严格税款使用管理是纳税人最大的权利重新设计税率级距个税信息全国联网车购税减半政策起了重要作用有何影响2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讯:日前,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该公告第一次以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规定进行了系统的归纳和整理,列明了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该公告明确,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依法享有14项权利。具体包括: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以及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该公告同时明确,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应切实履行以下义务: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和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据了解,税务总局发布这一公告的目的,一是便于纳税人全面了解其在纳税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增强纳税人维护自身权益3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告知纳税人所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方便其准确、快捷地完成纳税事宜,促进纳税遵从度的不断提高;三是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税收管理、行政执法和纳税服务行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税务总局明确企业年金纳入工薪征个税据《上海证券报》讯:加强税收征管仍然是税务部门的工作重点。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企业年金的个人和企业缴费部分均应缴纳个税。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但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单独计税,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即补充养老保险,又称“第二养老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4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有专家认为,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这一文件,依然剑指垄断行业高福利。目前,我国建立年金企业所属的行业,主要集中在电力、铁路、金融、保险、通讯、煤炭、有色金属、交通、石油天然气等高收入行业或垄断行业。资源税改革是财税改革首选项明年或突破据《上海证券报》讯:所长贾康近日在“我的钢铁”年会上表示,资源税改革应该在明年会有所突破,这也是财税改革的首要选项,他还表示,反对社会上所谓“资源税不应向老百姓转嫁”的观点。贾康认为,正是由于缺乏完善的资源税制度,导致企业回采率很低,只吃“白菜心”,丢“菜帮子”,造成资源极大浪费。而资源税应该是资源产品价格的组成部分,使用市场化的手段实现优胜劣汰的方式之一。他明确表示反对“资源税不应向老百姓转嫁”的观点,他认为,消费者在面对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波动时,自然也会调整消费习惯,实现节能降耗。对于低收入人群,应该适当提高低保标准,而中等收入人群则可以通过调整消费模式来适应价格波动。在他看来,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无论是生产领域,还是消费领域,资源要素的相对价格都应上调,从而使各方面更加珍惜资源、节约使用初级产品,刺激各种主体千方百计地开发节能减耗的工艺、产品和技术。贾康日前5还表示,2008年下半年,经济形势急转直下,初期也不可能启动资源税改革。当前,在经济向好大局已定的情况下,应抓紧做好相关配套改革,尽早推出资源税改革方案,否则再过一段时间,如果物价重新上扬,就难以出台了。煤炭资源税改革或因煤价高涨而暂缓实施据《中国证券报》讯:中国煤炭运销协会5日在北京举办“2010中国煤炭市场高峰论坛”。综合该论坛上的信息,业内一直关注的煤炭资源税改革可能会因为煤价高涨而暂缓实施。分析人士认为,由于煤炭税负提高无法完全转嫁给下游,暂缓改革资源税对煤炭企业意味着短期的利好。业内人士透露,近期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表示,考虑到煤炭企业的困难,将努力为煤炭企业争取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包括逐步清理对煤炭行业的不合理税费,会同财政部争取暂缓调整资源税的出台等措施。有关负责人也指出,从今年以来的煤炭价格走势看,国内外煤炭价格涨幅总体相当,煤价水平基本合适,不宜再现较大幅度上涨。此前业内一直预期煤炭资源税改革将于近期出台,具体方案将是征收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提高税率,这将明显增加煤炭企业的政策性成本,而企业也会在每年的合同煤价格谈判中以此作为提价的理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副巡视员侯文锦在论坛上介绍,截至11月29日,山西重组整合煤矿企业正式协议签订6率97%;主体接管到位率94%;已变更和正在变更采矿许可证的煤矿企业达到70%。主体到位后煤矿的复工复产、改造建设、矿井关闭工作将全面展开。2010年,随着山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深入及新建矿井、技术改造的矿井陆续投产,预计山西全省可供煤炭资源约6.7-7亿吨左右,比2009年增加5000万-8000万吨左右。其中,包括整合后的重点煤矿将提供4.7亿吨的资源,地方煤矿将提供2.3亿吨,比2009年减少2000万吨。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秘书长董跃鹰介绍,目前包括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和资源整合在内的全国煤矿在建项目多达3000处以上,产能超过10亿吨,估计全国在建、改扩建和现有生产煤矿总的产能规模在30亿吨以上,这些煤矿建设项目将在今后两三年内集中释放产能。不过,受资源整合影响,山西、河南等省的产能增长缓慢;受资源条件限制,山东产能增长缓慢。未来内蒙古、安徽、贵州、陕西及神华、中煤两大央企的产能增长较快。山西北路的资源增长较快,而中路、南路资源增长有限,将对山东及华中地区的电煤供应造成一定的影响。明确4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据《中国税务报》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出典房产、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政策以及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7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明确政策一: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财税专家解读:根据财税部门原有的相关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由使用人代缴纳,但对这种情况下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按租金还是房产余值没有明确规定。为统一税收政策,对无租使用房产应按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明确政策二: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财税专家解读:根据现行房产税条例,房产出典的,房产税由承典人缴纳,但对出典房产的计税依据并没有明确。根据现行房产税政策,房产税有从租和从价两种计税依据,由于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明确政策三: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财税专家解读:按原规定,融资租赁房产按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纳税人由各地税务机关自定。据了解,大部分地区都规定由承租人缴纳,也有少数地区规定由出租人缴纳,这种政策执行当中的不一致不利于税收公平,也不利于税制规范,应统一予以明确。实际上,房产融资租赁是承租人分期付款购买房产的一种形式,出租人提供的只是金融信贷服务,因此房产融资租赁期间的纳税人应为房产承租8人。明确政策四: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财税专家解读: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技术的进步,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逐渐增多。对地下建筑,现行政策已经明确应征收房产税,但对其用地,没有明确是否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这造成了一定的政策空白。《物权法》明确规定,地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土地使用权同属物权。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同样属于占地行为,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面积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面积为准,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上没有标明用地面积的,应以建筑物投影面积为准。同时,考虑到地下空间的开发有利于土地的节约利用,相比地上空间,其开发、利用成本也较高,因此对地下建筑用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宜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企业10大税务高发问题被披露据cctv新闻讯:从今年四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开始了大规模的税务稽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今天根据稽查情况,总结并披露了半年多来发现的企业税务漏洞10大9高发问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稽查情况,总结出目前我国企业常见的税务漏洞,涉及发票、增值税和所得税三大项共10类,分别是违法制售假发票、恶意虚开发票、非法代开发票,利用假海关完税凭证偷税,隐瞒收入账外经营,骗取税收优惠偷税,以及拖欠税款大小非减持逃税。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为职工超标发放通讯费交通费等补贴,未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刘太明:“因为税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体系,所以我们的纳税人总体上是,知法能力守法能力都不足,我过去做过六年的总局税务稽查局局长,我知道每年我们查处的纳税人,每查出100户,大约能占到50%-60%的纳税人,他们都会存在各种各样的涉税问题。”刘太明表示,这10大问题高发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企业日常对涉税业务重视程度不够,税法知识更新缓慢,另一方面则是今年有关部门加大了税务稽查力度,许多往年没有被发现的细小漏洞今年纷纷浮出了水面,从而导致今年众多企业税务问题突出,记者也注意到,很多热门行业企业,也都是税务问题高发区。像拖欠税款一项,重庆地税局公布的128家欠税企业中,房地产企业占了70多个,北京尚欠税黑名单中,房地产企业也都是大户。而在大小非减持逃税方面,粗略估算逃税规模在百亿元,仅深圳市涉及大小非减持补缴的税款就高达数亿元。软件业迎重大利好:3%优惠增值税将继续10据新浪科技讯: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司长赵小凡透露,国务院此前制定的软件产业3%的增值税优惠税率将会在2010年过后继续执行。此外,更多对于软件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也正在酝酿中。在2000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文件,简称18号文)曾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一段时间以来,18号文成为软件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推动力。但文件中对该优惠政策设定了2010年这一截止期,这一直为软件厂商所担忧。早在2008年的全国两会上,用友软件董事长兼总裁王文京就已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并出台18号文件后的新的产业政策文件,以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的发展。现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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