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税收制度概述来自教学要求重点掌握1.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2.税收制度的分类一般掌握1.税收制度的概念和法律级次2.税制与税法的关系3.税收法律关系来自教学内容一、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二、税收制度的分类来自一、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1.纳税人2.课税对象3.税率4.附加、加成和减免5.纳税环节6.纳税期限7.纳税地点8.违法处理来自纳税人(1)含义(2)相关概念来自(1)含义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缴纳税款的主体。纳税人有自然人和法人之分,它一般是由税种的性质决定的。来自(2)相关概念负税人是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与纳税人有时候一致,有时候不一致,这里有个税负转嫁的问题。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虽然也上缴税款,但不是纳税人,它只是代替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征税,并按时按量上缴税务机关或国库,从中获得一定的报酬(即代扣手续费)。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共同构成纳税主体。来自来自课税对象(1)含义(2)相关概念来自(1)含义课税对象,亦称课税客体或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课税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是纳税的客体。课税对象是划分不同税种,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不同税种的名称和性质是由不同的课税对象所决定的。来自(2)相关概念税源是指税收收入的经济来源。税源与课税对象有时是一致的(如所得税),有时也不一致(如财产税)。税目也称“课税品目”,是指某一种税的具体征收项目,是课税对象在性质上的具体化。设计方法有单一列举(正向列举、反向列举)和概括列举两种。计税依据也称“计税标准”,是指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是课税对象在数量上的具体化。计税依据可分为价值量和实物量两种。来自税率(1)含义(2)种类来自(1)含义税率是对课税对象规定的征收比率或征收额度,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反映了征税的深度。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是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和中心环节。来自(2)种类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产品、行业、地区、幅度)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已取消)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未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单一定额税率差别定额税率(分类、地区、幅度)来自定义法和速算法定义法应纳税额=Σ(每一级的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法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速算扣除数=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来自例1某纳税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0元,试分别用定义法和速算法计算其应纳税额。级次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000元的部分10%021000—3500元的部分20%10033500—10000元的部分28%380410000—25000元的部分35%10805超过25000元的部分40%2330来自例1解答1、定义法应纳所得税额=1000×10%+(3500-1000)×20%+(10000-3500)×28%+(25000-10000)×35%+(40000×-25000)×40%=13670(元)2、速算法应纳所得税额=40000×40%-2330=13670(元)来自附加、加成和减免(1)附加和加成(2)减免来自(1)附加和加成附加是“地方附加”的简称,是指地方政府在正税之外另行加征的一部分税款。如外资企业所得税。加成是“加成征税”的简称,是指按法定税率计算的税额加征若干成。一成为10%。无论是附加还是加成,都将加重纳税人的负担。来自(2)减免概念减免是减税和免税的统称,是国家对某些特定的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的一种优惠、照顾措施。其中,减税是减征部分税款,免税则是免去全部税款。减免的结果是减轻或免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方法直接规定减税和免税的项目和数;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来自起征点和免征额概念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量界限。免征额是指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异同当课税对象数额未超过起征点或免征额时,均无须纳税。当课税对象数额超过起征点时,须全额计缴税款;当课税对象数额超过免征额时,只须就差额部分计缴税款。来自例2某纳税人某月取得收入6000元,某税种税率为10%,试计算起征点和免征额分别为5000元时的应纳税额。(1)应纳税额=6000×10%=600(元);(2)应纳税额=(6000-5000)×10%=100(元)。来自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应该缴纳税款的环节。商品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一般要经过工业生产、商业批发和零售等环节;进口商品一般要经过报关进口、商业批发和零售等环节。依据纳税环节的多少,税收制度可分为一次课征制、两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三种类型。来自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主体向征税机关缴纳税款的具体时间。它是税收的强制性和固定性在时间上的体现。纳税期限可分为按次、按期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三种。如印花税实行按次征收;增值税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和1个月为纳税期限;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征、分季预缴。来自纳税地点纳税地点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主体向征税机关缴纳税款的场所。纳税地点一般为纳税人的所在地,也有规定在营业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来自违法处理(1)含义(2)纳税人主要违反税法行为(3)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来自(1)含义违法责任是指纳税人因违反税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税收强制性特征的体现。来自(2)纳税人主要违反税法行为偷税——是指纳税人使用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抗税——是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拒绝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欠税——是指纳税人超过规定的纳税期限,少缴或未缴税款的行为。骗税——是指纳税人通过假报出口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来自他是谁?走私500多亿元;偷税300多亿元。来自(3)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经济处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罚款、税收保全措施及强制执行措施、没收非法所得)刑事处罚(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参见2001年4月28日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来自二、税收制度的分类1.以课税对象的性质为标准2.以计税依据为标准3.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4.以税收负担能否转嫁为标准5.以税收的管理权限为标准6.以税收的形态为标准7.以税收征收期限和连续性为标准8.以课税标准是否具依附性为标准9.以税收的侧重点或着眼点为标准10.以课税的目的为标准11.以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为标准来自以课税对象的性质为标准(1)流转税(2)所得税(3)资源税(4)财产税(5)行为税通常被认为是税收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分类。来自(1)流转税概念流转税是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流转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税收收入统计表),目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税种。特点以商品交换为前提,课征面广泛;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计税依据;普遍实行比例税率,个别实行定额税率;计算税额简便,减轻税务负担。来自(2)所得税概念所得税亦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它也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目前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农业税等税种。特点直接税,不易进行税负转嫁;一般不存在重复征税,税负较公平;税源普遍,税负有弹性;计税方法复杂,征管难度较大;对企业生产经营具有较强的反映监督作用。来自(3)资源税概念资源税是指对开发和利用国有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我国现行税制中的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都属于资源税。特点征收范围较小;采用地区、产品差别定额税率。来自(4)财产税概念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我国现行税制中的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都属于财产税。特点征税范围难以普及到全部财产;税负一般难以转嫁;不是主要税类。来自(5)行为税概念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税都属于行为税。特点课税对象单一;税源分散;税种灵活。来自以计税依据为标准(1)从量税(2)从价税来自(1)从量税概念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实物的计量单位(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特点实行定额税率;计算简便。来自(2)从价税概念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等税种。特点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直接受价格变动影响,税收负担比较合理,有利于体现国家的经济政策,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