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模式与企业涉税处理技巧第一部分税收征管模式沿革及形式一、税收征管模式概念及沿革(一)税收征管模式概念税收征管模式是按照税收立法要求,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科学、合理、高效地进行税收征管的组织形式,它是对一定税制下征管工作的总体把握和目标定位。我国现在实行的是“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税收征管模式是税务机关为了实现税收征管职能,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对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税收征管组织机构、征管人员、征管形式和征管方法等要素进行有机组合所形成的规范的税收征管方式,通常表现为征收、管理、稽查的组合形式。(二)税收征管模式的沿革第一,专管员管户模式:(一员进厂各税统管,一人到户征管查责任全负,保姆式)第二,三分离(征管查)模式“信息化+专业化”:1997年,提出“以申报纳税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为模式的税收征管改革。第三,目前(34字)“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模式。(二)税收征管模式的沿革包产到户(税务专管员制度)---流水式的大工业模式(征管查分离制度)---信息化管理方式。信息化管理方式是以信息流程为主线的网络化管理方式,它从信息采集开始,到信息存储、传输、加工、运用,依托网络,实现信息高度共享,并以此建立工作联系,形成信息大集中的管理方式。二、税收征管模式的基本形式(一)基本形式的内容我国现行的征管模式为“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服务,重点稽查,强化管理”。这种模式,从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为基础,通过税务机关和中介组织的双层服务,使得所有纳税人都能够实现自选申报;通过计算机对纳税申报的集约化处理,找出未申报或中止申报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同时将异常申报加以筛选,监控纳税人按期申报;再通过稽查,纠正并处罚不真实的纳税申报,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一)基本形式的内容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系统。1)确立简便的申报纳税程序。2)规范纳税表格。3)统一申报方式2、建立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纳税服务系统。1)建立税法公告制度2)建立办税服务厅、室3)积极、稳妥地税务代理服务(一)基本形式的内容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建立以计算机为依托的管理监控系统。1)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2)开发、完善高水平的征管监控应用系统3)抓住重点,加强监控4)建立四级计算机监控网络关系(中央、省、市、县)(一)基本形式的内容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建立人机结合的稽查系统。1)建立分类稽查制度。根据税务稽查工作的特点,应将稽查分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三类。2)建立科学的稽查规程。新的稽查方式将主要借助于依托计算机建立的监控系统,有的放矢地进行。因此,必须明确流程,规范操作。具体流程为:选案,制定计划,实施检查,案件审理,执行,稽查结果分析。(一)基本形式的内容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5、建立以征管功能为主,设置机构,划分职能的组织系统。1)机构设置。2)职能划分。征管机构的职能划分为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规四个系列3)人力分配6、建立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二)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优点1.首先,确立了纳税人在纳税中的主体地位,还纳税权利、义务、责任于纳税人。其次,从法制的角度明确了不按时申报和不如实申报纳税是违法行为,纳税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使征纳双方责任不清的得到根本解决。再次,使缴纳税款成为纳税人的职责,纳税人由过去的被动纳税变为现在的主动纳税。最后,推行自行申报纳税,取消专管员制度,把专管员从过去的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继而转向强化征管和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中去,使税收征管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2.税务行政服务明显优化。(二)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优点3.税收征管的含量逐步提高,加快了以机为依托的征管化进程。各级税务机关重视和加大了计算机硬件建设的投入,计算机在全国税务系统普遍使用,在一定范围内已基本上实现了征管全过程的微机化。4.建立了人机结合的税务稽查体系,税务稽查力度不断加大。5.税务系统的形象明显改观。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推进,集中、公开式服务广为普及,依法治税、文明服务、高效办事的税务新形象逐步在社会上树立起来。三、税收征管模式的主要具体形式(一)纳税评估1、纳税评估的内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比对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通过税务函告、税务约谈和实地调查等方法进行核实,从而做出定性、定量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2、纳税评估的作用1)纳税评估是防止虚假纳税申报的有效手段2)纳税评估可以通过信息反馈机制,解决征收管理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3)纳税评估是一个纳税服务过程3、纳税评估的特点1)纳税评估一般在税务机关工作场所进行2)纳税评估的基础信息资料来源广泛内部和外部3)纳税评估侧重的是事后评估(现已逐步提前)4)纳税评估借助于计算机技术和数理统计学等现代科学手段,对评估客体的各项涉税指标等进行比较和分析,以揭示其异常波动程度,作为评定纳税人申报税款是否真实、准确的参照。5)纳税评估注重评估客体的陈述申辩。4、纳税评估程序与方法1).通过宏观分析与税收征管海量数据的测算,总结纳税人税收经济关系的规律特征,设置相应的预警标准建立预警体系,通过预警体系筛选重点纳税评估对象;2.对纳税评估对象申报纳税资料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比对,以确定进一步评估分析的方向和重点;4、纳税评估程序与方法3.通过横向数据对比分析、纵向数据规律分析和数据指标逻辑关系的相关合理性分析,推断和确认纳税人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疑点问题,估算纳税人的潜在的生产经营收入,推断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4.就评估出的问题、疑点和推断的纳税能力,与纳税人进行约谈。纳税人如能认可接受评估结果,按评估税源情况查补税款;纳税人如不能接受评估结果,将评估资料转稽查部门立案稽查。采取策略:纳税规划注意把握预警值评估预警值.doc(二)税控系统建立1、税控系统的概念税控系统,是金税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为控管流转税、扼制利用发票偷税、骗税,防止税收流失而研制的。该系统采用数字密码技术解决票据的防伪识伪;同时,由微控制器、存贮器、黑盒子和智能卡等技术的集成,从税源和票源的源头控制税收的征管。该技术的发明和推广使用,已成为辅助我国税收征管的强有力手段。它可以成功地解决国民经济中有关税务征管的重大难点问题。2、目前已经推广的税控系统1)增值税税控系统2000.1.1、一次性扣除、抵扣2)公路、内河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2006、8.13)机动车销售2009.1.14)加油站(三)税收征管信息化系统1、概念:税收信息化是集先进税收管理理念与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一体的系统工程,其主要是利用信息技术改造税收工作,提高税收工作的效率,实现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使税收工作水平跃上新台阶。近年来,随着税收体制改革,税收深化征管改革速度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带来的相应管理模式转变必将覆盖税收征管的每一个环节。(三)税收征管信息化系统2、应用的范围:税收征管信息化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前台的信息化。税收征管软件是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征管软件的信息化直接提高了申报纳税的效率,使前台税务人员能从容地应对众多的纳税人;二是后台的信息化。后台的信息化表现为对前台录入数据资源的信息化处理,通过分析发现问题。总局提出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就是致力于此。(三)税收征管信息化系统3、应对策略:尤其对两套账是很大的挑战,针对两套账怎么办:1)选人2)内外部信息的协调3)电子帐和手工帐的关系4)上下游的链条两套账注意问题:1)内部流程2)符合经营特点3)银行存款相符4)存货策划5)注入源流思想(四)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1、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处理原则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所得税处理原则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注意:汇总纳税与合并纳税的区别2、《办法》的适用范围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的,该居民企业即为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特例:1)铁路、银行、石油不适用2)层级多的大公司,三级及以下机构不适用3)一些影响地方收入不大,就地预缴不好操作的,不实行4)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单独核算的可以视同一个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四)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3、税款预缴和汇算清缴为了防止企业预缴超缴税款,要求企业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月或者分季就地预缴。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由总机构、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一经确定,当年度不得变更。总机构终了10日内,分支机构15日内(四)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4、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比例的计算方法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注意:1)三因素1-6月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2)三因素以财务会计决算报告数据为准3)资产不含无形资产(四)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5、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接受所在地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总机构应在每年6月20日前,将依照规定方法计算确定的各分支机构当年应分摊税款的比例,填列报表注意:1)分支机构的财产损失,所在地税务审核并出具证明,总机构税务审批申报扣除。2)总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的计算(国税函【2009】221号..\..\法规1\所得税\2008所得税\08汇总管理.doc(五)母子公司纳税1、母子公司纳税的法律规定合并纳税是指母公司在合并其子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基础上,统一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法人所得税原则,母、子公司应当分别作为独立纳税人各自缴纳所得税,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注意:合并纳税条件十分严格,只限定经国务院批准试点的大型企业集团,且100%控股(五)母子公司纳税2、母子公司业务往来需要注意的问题(1)母子公司互相提供服务的纳税处理《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根据这一规定,母子公司之间在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以及其他各种服务提供方面,就需要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计算确认。..\..\法规1\所得税\2008所得税\国税发〔2008〕86号管理费列支.doc(五)母子公司纳税(2)母子公司之间利息支出的纳税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法规1\所得税\2008所得税\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doc(五)母子公司纳税注意问题:1、关联方之间利息要遵循收付实现制。2、非法集资条件1)对象全社会2)利率超过4倍3、统借统贷1)2种情况财务结算中心集团公司2)4个凭据集团公司和银行借款合同利息支付单据给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