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雇佣合同范例优选【实用4篇】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有关雇佣合同范例优选【实用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雇佣合同【第一篇】饲养法人(简称甲方):饲养员工(简称乙方):因甲方在兴义市下午屯镇科佐屯村一组开设养猪场,需要饲养员从事野劳务工作,经其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一、合同期限:乙方于20xx年2月28日至20xx年2月30日。二、付款方式:每月的工资为()。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需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养猪。2、甲方不得无故迟发、少发或不发乙方的工资;乙方有权予以索要。3、甲方应确保乙方的工作稳定,不得无故和乙方解除合同。4、甲方应提供相关的'住宿及取暖设备,供乙方居住使用。5、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副食地块里种植饮食所需的蔬菜等,由甲方承担相关的种子及肥料费用,此种植产品与甲方共同享用。6、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不得无故离岗,有事应请假(但不得在春节期间请假)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7、乙方在工作期间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切忌出现安全事故,及居住生活应防止二氧化碳中毒等,否则一切责任自负。8、乙方对养猪场所应勤于打扫,注意场所卫生,符合猪场卫生标准条件。9、乙方应按时对猪场进行消毒,确保消毒次数及消毒面,做好及时全面彻底的消毒工作,如出现病死猪生在两小时内搬离后焚烧或野埋,以免导致食物变质引起病害。10、乙方须在气温降低时给猪场加温取暖,确保猪场定的温度要求。11、母猪必须专人喂养,按规定的喂养量进食,不得少喂或多喂,户房必须每天冲洗,注意观察、母猪发情情况,检查食槽内的剩余,食物及杂物,应及时清除,不得在槽内长时存放,以免导致食物变质引起病害。12、乙方应做好人员出入登记工作,包括猪场工作人员及领导等,确保猪场监控长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若出现故障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四、其他1、有合同履行期限满前一个月内,若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应补充签订书面合同。2、如因乙方个人原因致使猪场遭受损失由中介人协商做出加倍赔偿。3、如因乙方个人情绪出现粗心大意,千万浪费及故意损失等,由中介人协商作出相应赔偿。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流程进行作业,如不能认真履行甲方有权进行单方面辞退,并扣除所有工资。5、本合同期限为一年,乙方一旦签定必须履行完成,如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资。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人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中介人:年月日雇佣合同【第二篇】聘用方:大冶市东风农场(以下简称甲方)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如下用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壹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一年一签订。二、乙方的工作职责及要求(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与安排;(二)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客人和工作人员准时进餐(工作人员用餐含节假日加班进餐);(三)乙方负责做好甲方采办菜蔬食品的贮存保管,保证食品清洁、卫生、新鲜、无腐烂;(四)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调整菜蔬风味和样式;(五)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确保食堂物质、财产不受损失;(六)严禁乙方收取现金(甲方工作人员进餐一律使用饭卡)。三、甲方提供的条件(一)向乙方提供必备的厨房用具;(二)向乙方提供必备的场所和安排2名服务员;(三)向乙方提供必备的物质(煤气、大米、菜蔬等)。四、工资报酬乙方工资由基础工资、加班工资和奖金3项构成。(一)基础工资乙方的基础工资为1000元/月。(二)加班工资乙方节假日(含星期六和星期天)加班,甲方向乙方每天支付补助20元(以办公室记录为准)。(三)奖金乙方奖金核算以食堂当月客餐营业额为基数,营业额凭甲方办公室客餐进餐单按月结算,食堂菜价由甲方核定,奖金=当月客餐营业额×4%。(四)报酬发放方式1、基础工资和加班工资随月发放;2、奖金每月据实结算年终发放。五、工作纪律、惩处(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二)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自觉服从管理;(三)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等,对乙方给予如下处罚:1、未按甲方安排,拖延客人或工作人员进餐时间,每发生1次罚款20元;2、未按合同约定,擅自离岗,造成客人或工作人员误餐,每发生1次罚款100元,连续违反3次,扣除当月工资,并解除合同;3、如乙方向收取现金,视同*行为,按金额10倍处罚;(四)乙方在工作期间,如食堂发生财产、物质被盗和受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处以500—800元经济处罚;(五)因乙方责任致进餐者食物中毒,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六、劳务合同的终止和解除(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以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2、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和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二)乙方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执行。七、其它(一)乙方在工作期间内,必须坚持安全操作,凡因自身操作不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所有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存档壹份;(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字):年月日雇佣合同【第三篇】雇主(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月嫂(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鉴于____________(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__(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1.服务期限:(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因产妇预产期无法精准预测,如产妇实际生产的日期与约定的起始日期不符,以产妇实际生产日期为准,时间顺延。)(2)由于乙方工作性质特殊,需24小时对母婴进行护理,为乙方健康,甲方应安排乙方休息______天。2.服务费用: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500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已向乙方支付订金人民币500元,余款于服务期终止日支付(以实际服务期终止日为准)。3.服务内容:(1)产妇:A.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C.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驰;指导产妇产后运动;D.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E.舒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减轻产妇操劳,尽快恢复健康;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2)婴儿: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B.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等;C.为婴儿洗澡、按摩、抚触,增加与BB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等;D.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E.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3)其他: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2.甲方的义务(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3)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3.乙方的权利(1)甲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增加适当的报酬;(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4.乙方的义务(1)严格按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2)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三、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给乙方: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4.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5.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6.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四、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费用:1.甲方的工作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五、其他约定:1.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甲方损失。2.乙方在服务期间(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伤害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3.若乙方在服务期间表现良好,甲方愿无偿为乙方提供客源。、六、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常住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雇佣合同【第四篇】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按合同约定付出劳动,用人单学生的情况下,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一、《劳动法意见》第12条规定仅限于对在校生勤工助学行为的规定,并未将在校生全部排除在劳动关系主体之外。二、即将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1.在校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的,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有明确的工作岗位,并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的报酬;2.劳动者在应聘时应如实陈述自己的情况,用人单位在明知对方系尚未毕业的学生的情况下,仍愿意与之建立劳动关系;3.不存在附生效条件劳动合同条件未成就的情况;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符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关系成立的其他条件。用人单位明知求职者系在校学生,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合同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关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该条规定仅适用于在校生勤工助学的行为,并不能由此否定在校生的劳动权利,推定出在校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法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实习是以学习为目的,到相关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没有工资,不存在由实习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报酬、福利待在校实习当年与单位自愿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对当事人的情况完全知情,双方在此基础上就应聘、录用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劳位、报酬,该情形不应视为实习。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额,具备与用工单位建立责任能力。意见第十二条不能推定出在校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