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制基础知识简介政策法规处石柯佩我国行政法主要包括:1.《行政诉讼法》(1990年10月1日)2.《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3.《行政处罚法》(1996年10月1日)4.《行政复议法》(1999年10月1日)5.《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6.《行政强制法》(2012年1月1日)一、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6】190号)(一)行政处罚概念行政处罚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包括授权组织和受托组织)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的制裁。(二)行政处罚原则1.处罚法定的原则2.公正公开的原则3.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原则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5.一事不二罚原则:针对相对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处罚主体不能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处罚。(三)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说明:税收行政处罚种类主要包括(1)罚款(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4)暂扣或吊销税务许可证件(四)行政处罚设定1.法律的设定权:全部权力,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置。2.行政法规的设定权: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3.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4.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设定权:警告和一定数量的罚款。罚款的限额分别由国务院和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五)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1.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当场收缴罚款。适用条件:(1)案情方面,违法事实确凿、清楚。(2)处罚依据方面,有法定的依据。(3)处罚程度上,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单位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适用程序:(1)执法人员让当事人表明执法身份,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权、申辩权。(2)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3)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4)执行机关必须2日内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2.一般程序适用条件:《行政处罚法》第36条规定:一般程序适用于除依据简易程序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案件。适用程序:立案调查决定送达3.听证程序适用范围:较大的罚款和较为严厉的处罚。即公民2000元以上,单位处10000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的处罚。举行听证的条件:(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听证会应公开举行,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4)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有一到两人代理(包括律师)。听证步骤:(1)由听证主持人核对参加者的身份,并宣布听证会开始。(2)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予以行政处罚的理由。(3)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4)双方辩论和当事人作最后陈述(5)制作听证笔录,交当事人阅读无误后签字或盖章。(6)经听证后,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的情况及听证笔录,作出是否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的最后决定。(六)处罚追诉时效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七)题解1、行政处罚要遵循一事不二罚原则,即对当事人的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判断题)。答: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关于一事不再罚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同一违法行为,同一行政处罚主体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处罚。B、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罚主体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C、对同一违法行为,同一行政处罚主体可以给予两种以上的行政处罚。D、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罚主体可以给予两种以上的行政处罚。答案:ABCD3、行政处罚的特征主要有:()A、法定性B、制裁性C、不可撤销性D、行政性答案:ABD4、下列哪些可以设定行政处罚?()A、法律B、法规C、规章D、规范性文件答案:ABC5、下列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的是:()A、拘留B、没收非法财物C、罚款D、责令停产停业答案:A6、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有:()A、罚款B、司法拘留C、停止办理出口退税D、暂扣许可证答案:ACD7、李某家住甲地,在乙地制作盗版光盘经过丙地运输到丁地进行销售。下列对李某有权管辖的有:()A、甲地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B、乙地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C、丙地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D、丁地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答案:BCD8、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缴纳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执行方式:()A、代执行B、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C、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D、加处罚款答案:BCD9、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A、省级主管部门B、省级财政部门C、国务院主管部门D、财政部答案:B10、关于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B、可以口头作出处罚决定C、可以不表明身份D、可以少于两人答案:AD11、关于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行政机关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对事实进行调查。B、行政机关在进行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C、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调查中询问要制作笔录。D、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检查取证的方式收集证据。答案:D12、行政机关对于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时,在证据可能灭失的情况下,应如何处理?()A、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封存证据。B、经行政机关集体讨论决定,可以先行扣押证据。C、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D、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提存证据。答案:C13、下列哪些行政处罚,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A、责令停产停业B、暂扣营业执照C、警告D、较大数额罚款答案:AD14、个体户陈某因销售货物时屡有短斤少两的现象,工商局发现后决定对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工商局应告知陈某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B、举行听证的有关费用由工商局与陈某合理分担C、听证应当公开进行D、陈某既可以自己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参加听证答案:ACD15、根据税收相关的法律规定,正确的是()。A.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限期改正属于税务行政处罚行为B.税务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2年C.税务机关作出的停止办理出口退税属于税务行政处罚行为D.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属于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答案:C16.下列适用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是()。A.税务机关对偷税的甲公司罚款5000元B.税务机关对公民乙罚款1000元C.税务机关吊销丙公司税务行政许可证件D.税务机关对丁公司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答案:C17.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A.案件调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适用听证终止;B.听证主持人在听证过程中认为证据有疑问无法听证辩明,可以宣布听证中止;C.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听证中止;D.案件调查人员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无权终止听证答案:B18、关于税务行政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1000元以上罚款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B.对于没收违法所得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C.当事人对于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有权要求举行听证D.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该应当在收到要求后10日内举行听证E.税务机关应当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按规定送达当事人答案:CE19、某县公安局1998年10月4日发出通告,规定本县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月底之前办理“牡丹交通卡”,逾期不办理“牡丹交通卡”而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属违章行为,处500元以下的罚款。个体运输户李某没有办理“牡丹交通卡”,1999年1月5日李某驾驶汽车时被县交通检查站查获,交警以李某违反通告为由,令李某当场交纳300元罚款;以督促李某办理“牡丹交通卡”为由,暂扣驾驶执照,并告诉李某持“牡丹交通卡”到交警队领取执照和罚款收据。李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程序上存在什么问题?答:一是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没有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申述申辩权等;二是对公民处以300元罚款和暂扣驾驶执照的行政处罚,不适用简易程序,不能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三是交警令李某当场交纳300元罚款,不符合《行政处罚法》关于当场收缴罚款规定的条件。四是对李某做出罚款和暂扣驾驶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有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五是没有告知李某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20、某县地税局城南分局接群众举报,该县某公司利用收入不入帐的方法偷逃税款。2007年5月20日,分局派两名税务干部(李某与钱某)对其实施检查,税务人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但没有线索,却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税务登记,罚款500元并当场收缴,并于5月25日送交城南分局。5月26日又对公司经理宿舍进行了搜查,发现了流水帐,经与实际申报纳税情况核对,查出该餐饮部利用收入不入帐方法,偷逃税款50000元的事实。5月28日,该分局依法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30000元罚款的决定。5月29日,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5月30日,该公司提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要求。6月5日由李、钱二人和其他一名干部共同主持了听证会,经听取意见后,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听证所花费用由该公司承担,并将决定书当场交给该公司代表。在没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该公司于7月5日就30000元罚款一事向县地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县地税局以纳税人未缴纳税款及已超过法定复议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复议申请。7月6日,餐饮部依法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请列明地税局存在的违法行为并作相应分析。答:本案中地税局存在如下违法行为:(1)检查时未履行法定程序。《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9条规定,税务人员实施检查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该案中税务分局未按规定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2)税务人员超越权限行使检查权。《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货物存放地进行检查。但没有赋予税务人员对纳税人住宅的检查权。(3)罚款500元并当场收缴违反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决定的机构分离。(4)5月25日将罚款送交城南分局错误。根据《行政处罚法》,执法人员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5)5月2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合法。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可在接到行政处罚通知后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税务机关不能在法定申请听证的期限内下达处罚决定书。(6)对纳税人处30000元罚款超越职权。《税收征收管理法》第74条只赋予税务所(征管分局)20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