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一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第一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第一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第一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1)组成组成组成组成薪酬委员会为董事局一委员会。其主要功能是为协助董事局制订一协调之薪酬政策以使(i)本公司能吸引、挽留及激励可为股东创造价值之董事及高级管理层;(ii)按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表现,以及一般之薪酬环境作考量,以使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能获得公平合理及负责之酬谢;及(iii)符合香港上巿规则之条款及其它有关法律之规定。(2)委员资格委员资格委员资格委员资格薪酬委员会由董事局委任,以及拥有不少于三名成员。其大部份成员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成员应推选其中一名成员作为薪酬委员会主席。(3)权权权权力力力力薪酬委员会获授权检讨属于其职权范围内关于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整体薪酬政策及其它与薪酬有关之事项。为此,全体员工需就薪酬委员会成员所提出之请求作出配合。薪酬委员会亦获董事局授权在认为有需要时可收集外部法律及其它独立专业人士之意見。2/2(4)会议会议会议会议薪酬委员会将在有需要时召开会议。会议最低出席人数为兩名成员。(5)职责职责职责职责薪酬委员会有下列职责以完成其责任:(i)就本公司董事及高层管理层之薪酬政策及架构,及就订立正规而具透明度的程序以制订此等薪酬政策,向董事局提出建议;(ii)就全体董事及高层管理层的特定薪酬待遇,包括实物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补偿金额(包括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补偿),向董事局提出建议。薪酬委员会应考虑的因素包括可作比较公司支付的薪酬、董事须付出的时间及承担的责任、本集团内其它职位的雇用条件及是否应按表现厘订薪酬等;(iii)不时透过參照董事局通过之企业目的和目标,检讨及通过按表现而厘订之薪酬;(iv)检讨及通过向董事及高层管理层支付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相关的补偿,以确保该等补偿按有关合约条款厘订;若未能按有关合约条款厘订,补偿亦须公平合理,不会对本公司造成过份负担;(v)检讨及通过因董事行为失当而罢免或撤换有关董事所涉及的补偿安排,以确保该等补偿安排是按有关合约条款厘订,并且为合理恰当的;(vi)确保任何董事或其任何关聯人士不得自行厘订薪酬;及(vii)于每次会议后向董事局汇报有关薪酬委员会职责及责任上的所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