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_第四版_06_消费税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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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节回顾购销业务与经营行为的增值税筹划平衡点含税价格比的应用当纳税人实际含税价格比高于平衡点含税价格比时:选择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当纳税人实际含税价格比低于平衡点含税价格比时:选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P81、1当实际含税价格比高于或低于平衡点含税价格比时,应选择从哪种身份纳税人处购进?兼营不同税率项目,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应如何适用税率?•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P86,3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项目,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应如何确定增值税和营业税项目的销售额?•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更正P85、-9】混合销售行为,应如何划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P85、-4】•特殊规定: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的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P85、-1】第六章消费税的税务筹划•第一节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务筹划•第二节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筹划•第三节外购应税消费品的税务筹划•第四节包装物及其押金的税务筹划•第五节出口退税的税务筹划税目税率一、烟1.卷烟(1)甲类卷烟(≥70元/条)(2)乙类卷烟(<70元/条)(3)批发环节2.雪茄烟3.烟丝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3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5%36%30%二、酒及酒精1.白酒2.黄酒3.啤酒(1)甲类啤酒(≥3000元/吨)(2)乙类啤酒(<3000元/吨)4.其他酒5.酒精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40元/吨250元/吨220元/吨10%5%三、化妆品30%从价比例税率、从量定额税率、复合计税。共14个税目。税目税率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5%10%五、鞭炮、焰火15%六、成品油1.汽油(1)含铅汽油(2)无铅汽油2.柴油3.航空煤油4.石脑油5.溶剂油6.润滑油7.燃料油1.40元/升1.00元/升0.80元/升0.80元/升1.00元/升1.00元/升1.00元/升0.80元/升七、汽车轮胎3%税目税率八、摩托车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3%10%九、小汽车1.乘用车(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2.中轻型商用客车1%3%5%9%12%25%40%5%十、高尔夫球及球具10%十一、高档手表(≥10000元)20%十二、游艇10%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5%十四、实木地板5%生产批发零售增值税消费税√√√××√单环节征收,除了卷烟,只征收一次消费税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卷烟√卷烟√特殊规定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第一节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我国现行有三种计税方式(1)从价计征——从价定率(2)从量计征——从量定额(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一、计税依据的确定P104二、一般销售业务计税依据的税务筹划(二)运用转让定价降低计税依据P106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发生在生产领域而非流通领域或终极的消费环节(金银首饰除外)。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如果以较低的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则可以降低销售额,从而减少应纳消费税税额。某白酒集团公司消费税、增值税独立核算销售部门购进价批发价30100酿酒企业成本售价2030转让定价降低税基消费税=30*20%+从量税渠道经销商运用转让定价降低计税依据增值税案例A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的批发商。按照以往的经验,本地的一些商业零售户、酒店、消费者每年到工厂直接购买的白酒大约1000箱(每箱12瓶,每瓶500克)企业销给批发部的价格为每箱(不含税)1200元,销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不含税)1400元。A批发客户粮食白酒消费税销项税14001200零售客户经考虑,企业在本地设立了一独立核算的经销部,企业按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销售给经销部,再由经销部销售给零售户、酒店及顾客。A独立核算经销部粮食白酒消费税销项税粮食白酒销项税客户12001400P107、7•采用分设独立核算的经销部、销售公司的办法,降低生产环节的销售价格向他们供货,经销部、销售公司再以正常价格对外销售,企业的税收负担会因此减轻许多。客户A不独立核算粮食白酒粮食白酒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资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消费税。零售消费税A不独立核算粮食白酒销项税12001400粮食白酒P107、-17•如果纳税人通过自设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销售额(即计税依据)为门市部实际对外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则达不到税务筹划的目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第八条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第四十二条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P107、-12•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如果压低幅度过大,就属于税法所称“价格明显偏低”。案例•某啤酒集团5月份销售啤酒1000吨,出厂价(不含增值税)为2995元/吨,由于麦芽等原材料价格上涨,经过市场调研后决定下月每吨提价15元,假设销量不变,请思考该集团决策合理吗?•增加消费税=1000×(250-220)=30000元•增加销售额=1000×15=15000元•明显决策后增加的消费税要大于增加的销售额,更难谈通过提价来弥补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那应该如何制定价格呢?(三)新产品定价筹划啤酒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每吨250元,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每吨220元。纳税人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价格,适用较低的税率,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每吨价格等于2999.99元时销量:Y消费税:220Y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20Y+(XY17%-进项)]×(7%+3%)增值税:XY17%-进项税后利润:公式1{2999.99Y-成本-220Y-[220Y+(2999.99Y17%)-进项]}×(7%+3%)}×(1-25%)价格高于2999.99~:税率提高,在销量不变的前提下,利润可能降低提价至少不能使得税后利润低于公式1提价至价格为:X(每吨价格高于3000元时的税后利润与每吨价格等于2999.99元时的税后利润相等时的价格)——无差别价格临界点消费税:250Y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50Y+(XY17%-进项)]×(7%+3%)增值税:XY17%-进项税后利润:公式2{XY-成本-250Y-[250Y+(XY17%-进项)]×(7%+3%)}×(1-25%)提价后利润未变,即公式1与公式2相等,X=2999.99+27.47=3027.46(元)即:临界点的价格为3027.46时,两者的税后利润利润相同。当实际销售价格>3027.46时,获得税收利益。当实际销售价格<3027.46时,税后利润可能低于每吨价格为2999.99元时的税后利润。同理,可解得卷烟临界点时价格。P107-108三、兼营业务的计税依据筹划P109企业兼营不同税负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量。如何做到分开核算?合同文本设计:标准合同范本,分别列示所销售的不同产品数量和销售额存货管理:各类产品出库数量有准确清晰记录财务核算:加强对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等总账下,按产品类别设置二级或三级明细账。发票:分别列示所销售的不同产品数量、单价和销售额(二)消费品“成套”销售应慎重P110纳税人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以及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应根据组合制品的销售金额从高适用税率。企业税务筹划也不应影响企业正常促销和包装策略。现行消费税采取单环节课税,企业可采取向渠道商提供礼盒,由渠道商组合包装。P110、-16、-13但在账务上未分别核算其销售额,则税务部门仍按照最高税率对所有产品征收消费税。P111、9委托方受托方原材料主要材料加工费辅助材料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P114、7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委托方的消费税。P114、16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界定第二节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税务筹划原材料产成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P114、27、29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按照受托方当月同类消费品的价格计算纳税,价格高低不同时,按照加权平均价格。P114、20、23P129案例6-2长江公司委托黄河公司将一批价值160万的原材料加工成甲半成品,加工费120万;收回后继续加工成乙产成品,加工成本152万。该批乙产品售价1120万元。甲半成品消费税税率为30%,乙产成品的消费税税率为40%。如果长江公司将购入的原料自行加工成乙产成品的加工成本为280万元。分析要求:企业应选择哪种加工方式更有利?分析思路:委托加工VS自行加工哪个的税负更低?哪个的加工成本更低?P129案例6-2其他代收代缴消费税长江黄河甲半成品乙产成品甲半成品消费税原材料长江公司支付加工费同时,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缴消费税消费税(160+120)/(1-30%)×30%=120万元1120×40%-120=328万元消费税合计:120+328=448万元加工成本合计:120+152=272万元长江公司支付加工费同时,支付的消费税长江公司销售乙产品后,应缴纳的消费税长江公司自行加工的费用为280万元,售价为1120万元其他消费税长江公司乙产成品1120×40%=448万元消费税合计:448万元加工成本合计:280万元长江公司销售乙产品后,应缴纳的消费税两种加工方式应缴纳的消费税都是448万元,但委托加工的加工成本272万元,少于自行加工的加工成本280万元,所以应选择委托加工的方式更有利。课堂练习:P129案例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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