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主讲人:陈委委联系方式:692480公共邮箱:qiyeneibukongzhi@126.com密码:neibukongzhi123一、考勤15%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请假需提前发短信或打电话通知,否则,不接受事后补假。二、练习、小测25%事后补交要打折三、课堂表现10%四、期末50%闭卷笔试(案例分析为主)成绩与考试课程内容第一章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第二章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第三章增值税的税收筹划第四章消费税的税收筹划第五章营业税的税收筹划第六章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第七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第八章关税和其他税种的税收筹划第九章跨国税收筹划第一章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一、什么是税收筹划?某教授主编一本教材出版,另有参编人员5人,预计该书出版后能获得稿酬18000元,如何分配稿酬才能纳税总额最小?参考思路:1、涉及到的税种——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2、稿酬所得适用税率3、18000,六人均分,如何计税?4、参编人员5人,每人得800;主编得14000;这又如何计税?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第一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第二步:明确税率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即实际税率是14%,实际缴纳税额是应纳税额的70%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筹划结果(1)均分:每人应分3000元,共应纳税:(3000-800)*20%*(1-30%)*6=1848(元)(2)其中5人800元,第6人14000元,应纳税额为:5人应纳税额为零第6人应纳税=14000*(1-20%)*20%*(1-30%)*=1568(元)1.1税收筹划的概念和特点1.1.1税收筹划的概念1、《国际税收辞赋》——片面强调交税最低2、印度学者——严格意义上的节税3、美国学者——片面强调税负最低税收筹划是指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为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我国学术界1.1税收筹划的概念和特点1.1.1税收筹划的概念1.1税收筹划的概念和特点1.1.3税收筹划的特点1、合法性——最本质特征。尊重法律、不违反国家税收法规;2、筹划性(预期性)——事先规划、设计、安排;3、风险性——筹划条件风险、时效性风险及征纳双方认定差异等风险;4、方式多样性——各国法律差异、不同税种差异、优惠政策等;5、综合性——关注资本总收益的长期稳定增长;【注】做到趋利避害、综合决策、务实前行,总体收益最大化;6、专业性——纳税筹划不单是财务、会计等专业人员来进行;【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税务代理与咨询等应运而生。案例1我国对烟酒课以消费税重税,张三因此戒掉了烟酒,改为喝茶。分析:1,免却了烟酒税的重负;2,采取了不消费的合法手段;3,符合了政府关于烟酒消费税的抑制烟酒消费的立法意图之一。案例232岁的父亲以其不满一周岁的儿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分析:1,免却了遗产税的纳税义务;2,采取了形式上合法的手段;但,3,钻了法律的空子;4,违背了政府关于遗产税的立法意图:在遗产代际转移时,通过征税手段,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缓解两极分化,限制不劳而获。案例3某福利工厂2000年实现利润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则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3万元。福利工厂的做法:1,在建厂时有意识地安置了占生产人数40%的“四残”人员,并按要求建立“四表一册”;2,无意识地安置了占生产人数40%的“四残”人员;3,当纳税年度终了利润实现后,采用补救方式,突击安排“四残”人员。请判断:福利工厂的哪一种行为属税收筹划的范畴?附:相关税收政策(旧)(1)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四残”人员的范围包括盲、聋、哑和残肢体残疾。(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福利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具有国家规定的开办企业的条件;②安置“四残”人员达到规定的比例;③生产和经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并适宜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或经营;④每个残疾职工都有适当的劳动岗位;⑤有必要的适合残疾人生理状况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⑥有严格、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表一册”(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分配使用报表、残疾职工名册)。案例4某资产负债率高达90%的工业企业研制开发成功市场前景广阔的新产品。但由于资金的限制不能投资投产。银行同意贷款,但条件是必须进行资本结构的调整,降低资产负债率。经分析企业负债情况,降低资产负债率的渠道有多条,最可行的是实行债转股。问:债转股的税收效应是什么?企业如何选择?分析:债转股的实质:将企业所欠债务人的债务转为债权人所拥有的企业股份,即将债权转换为股权。结果:从税收方面看,减少了可列支的利息成本,增加了企业利润,增加了税款;从企业发展角度看,改善了企业的资本结构,增加了企业的信用度,减少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强了企业的发展后劲。结论: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应定位于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不是一味地少缴税1.1.4税收筹划与偷税、逃税、骗税、抗税、避税的区别(P7)偷税、欠税、骗税、抗税是违法的偷税: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逃税: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抗税:以暴力或威胁的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骗税: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免)税或减免税款的行为税收筹划与避税不违法税收筹划与避税税收筹划避税从法律角度看合法非违法从立法本意看完全符合背道而驰从伦理角度看光明正大悖于道德从税法角度看善意利用破坏性利用从国家态度看提倡反对案例5例:国家对生产某种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要征收环保税,一个生产污染产品的企业如何进行决策才能不缴税?研制开发并生产绿色产品筹划继续生产不“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通过隐瞒污染手段,继续生产该产品偷税避税:无限接近但不逾越1.2税收筹划的分类(P10)按税收筹划需求主体分类法人、自然人按税收筹划的区域分类国内、国际按税收筹划供给主体的不同(按税收筹划的人员)划分自行、委托(内部、外部)按税收筹划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同阶段来划分投资、经营、成本核算、分配按涉及的不同税种进行划分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1.3税收筹划的目标科学发展观与企业目标以科学发展观定位企业税收筹划目标练习:1.以下关于税收筹划的说法正确的是:()A按照供给主体的不同,税收筹划可以分为法人税收筹划和自然人税收筹划B纳税人可以通过提高技术人员的素质、完善筹划技术手段而完全规避税收筹划风险C税收筹划的唯一目标是减少纳税的绝对额D税收筹划有利于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2.判断:纳税人有依据法律进行税款缴纳的义务,但也有依据法律,经过合理的甚至巧妙的安排以实现尽量少负担税款的权利。3.判断:税收筹划的特点之一是合法性,而偷税、骗税、抗税和避税是违法的。1.4税收筹划的原则一、系统性原则税收筹划:着眼法律因素、兼容企业管理、考虑社会宏观形势。二、事先筹划原则应在经济业务未发生时进行事前安排,达到预期的筹划目标。三、守法性原则税收筹划的显著特征在于法律性。1)合法性2)合理性3)规范性四、时效性原则税收筹划要讲求时效,要及时调整筹划方案。五、保护性原则(账证完整)就税收筹划而然,保护账证完整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六、综合平衡原则1)收益与风险的综合平衡。2)从整体税目上筹划,考虑综合效果。3)节税目标与理财目标综合兼顾。例:某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1万元,税务筹划前应纳税额为:11×25%=2.75万元。目的:降低税收负担,应该如何做?现在企业决定利用捐赠办法进行降低适用税率的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筹划方案是企业通过中国境内的非营利机构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1万元。由于捐赠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企业应纳税税所得额为:11-1=10万元,适用税率25%,应纳税额变为:10×25%=2.5万元。例6分析:从税额节约额的角度分析,该方案是可行的,因为企业的税收支出减少了2.75-2.5=0.25万元。但稍加分析会发现这0.25万元的税款节约额是以1万元的成本换回来的,收益少于成本。该筹划方案不可行。1.5税收筹划产生原因和实施条件1、市场经济体制【注】企业自主经营,成为市场主体,必然要追求自身利益。纳税筹划有了发展空间。2、税收制度的“非中性”和真空地带【注】税收中性是国家税制设计的一般原则。但在实践中都做不到完全中性,出现许多差异化政策,为纳税筹划提供机会。3、完善的税收监管机制【注】1)如果监管不利,偷税等违法行为的成本代价低,人们就不进行纳税筹划了。2)当监管机制健全,偷逃税的成本代价大,人们转而寻求纳税筹划来减轻税负。一、税收筹划产生的基本前提第五节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原因和实施条件1、现代企业四大基本权利:1)生存权2)发展权3)自主权4)自保权2、纳税人的基本权利:1)经济权利——对经济利益的追求2)社会权利——法律规定并允许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注】企业有权利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选择投资方式、经营方案等,选择税负较轻的以保护自身利益就属于纳税筹划。纳税筹划不能伤害他人权利与利益。二、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应有的权利(一)国内纳税筹划产生的客观原因1、税种的税负弹性指某一具体税种的税负伸缩性大小。【注】1)税源大的税种:其税负弹性也大。2)计税基数:税基越宽,税率越高,则税负越重。扣除越大,税负越轻。2、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三种变通情况:1)纳税人确实转变了经营内容2)内容与形式脱离3)纳税人通过合法手段转变了内容和形式。三、税收筹划产生的客观原因【案例1—2】某从事装潢及园林建筑设计业务的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03年实现销售1200多万元,由于该企业设计安装劳务项目所占的比重较大,购入原材料可抵扣进项税额比较少,该企业税负率高达12%,2003年缴纳增值税近150万元。【筹划思路】1、本例的企业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还是营业税纳税义务人?2、涉及混合销售行为还是兼营?3、混合销售行为的计税规定有哪些?和兼营有哪些区别?4、从改变纳税义务人的认定角度来筹划。三、税收筹划产生的客观原因【案例1—2】某从事装潢及园林建筑设计业务的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03年实现销售1200多万元,由于该企业设计安装劳务项目所占的比重较大,购入原材料可抵扣进项税额比较少,该企业税负率高达12%,2003年缴纳增值税近150万元。【筹划思路】1、本例的企业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还是营业税纳税义务人?2、涉及混合销售行为还是兼营?3、混合销售行为的计税规定有哪些?和兼营有哪些区别?4、从改变纳税义务人的认定角度来筹划。三、税收筹划产生的客观原因混合销售是指企业的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又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而且提供应税劳务的目的是直接为了销售这批货物而做出的,两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1.混合销售与兼营收入的计税规定我国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的处理有以下规定:(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2)对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