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调研报告(5篇)第一篇:关于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调研报告关于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调研报告根据主席会议要求,“关于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主席会议议政课题,前期调研工作由社法委承担。6月份以来,我们组织部分社法委委员、工会界委员,先后到市总工会、开发区管委会、莲都区、遂昌县调研,分别听取有关企业工会建设情况的通报,召开不同类型企业工会干部、职工代表、企业负责人座谈会,走访水阁开发区部分非公企业,书面约谈工会界别委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组建工作取得量的突破。截止2008年6月,全市企业5562家。其中公有制企业110家,职工数8930,建工会108家,会员数8890人,建会率98%,职工入会率100%;非公企业5452家,职工总人数252690,已建工会5212家,会员总人数239481,建会率95.6%,职工入会率94.8%。其中规模以上(规模标准:产值或销售值500万以上、职工人数50人以上且投产开业1年以上)企业504家,已建工会504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会率100%。特别是从今年1月1日起,市、区和部分地方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国、地税统一代征后,企业工会的组建速度加快。以莲都区为例,至2007年底,共有基层工会372家,而2008年1至7月中旬,就新建基层工会达514家。(二)作用发挥显现新的成效。2007年底,全市建立集体合同企业3115家,履行工资协议企业2982家,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1048个,法律监督员1366人。2007年全市工会帮助职工解决工资拖欠案件131件,涉及农民工673名,清欠工资178.4万元。全市1000多家企业的7.8万名职工响应省总工会号召,积极参加了“安康杯”竞赛活动,规模以上的企业参加了“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促发展”为主题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2000多家企业参与创建和谐企业活动,促进了劳资和谐关系的建立。二、难点、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市企业工会作用发挥明显的比例为21.44%,作用发挥处于一般的占50.7%,作用发挥较弱的占27.8%。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工会作用发挥较好的和一般的约各占一半。“空壳工会”和“挂牌工会”主要存在于小而散的非公企业。从实际调查情况分析来看,作用发挥较弱的企业工会比例还会大一些,全市企业工会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工会组织在发挥作用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是部分非公企业主对工会组织的作用认识不足。有的对工会组织缺乏热情,漠视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有的由于生产经营竞争压力大,对待工会工作持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或者认为成立工会是形式需要,无实际意义,认为企业已经保障了员工权益,工会作用不大;有的担心企业工会开展活动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增加成本支出。二是部分员工认为自己只是打工的,能赚到钱就可以,组织意识、维权意识薄弱。三是少数部门和干部对企业工会职能作用的认识仅停留在保障职工福利、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上,模糊了企业工会引导监督、平等协商的职能和企业行政管理的关系。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一些企业工会成为“挂牌工会”、“福利工会”,停留在“一张纸”、“一枚章”、“一张桌”和发点东西、游些景点的层面上。工会虽建起来了,但有的处于停顿状态,长期不开展活动,或是以行政手段代替工会工作,正常运作难、发挥作用难;有的成立工会只是为了被国税、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后能够得到一定比例的返回资金,实际上只是“空壳”工会,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工会各项社会职能的发挥。(二)组织建设相对滞后。一是企业的上级工会组织力量薄弱。随着我市“工业兴市”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重点工业乡镇非公企业迅猛发展,职工大量增加,但因乡镇总工会组建工作滞后,影响了企业工会工作的整体推进。例如:水阁开发区目前已有4万多名职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开发区总工会一直未能成立,还有缙云壶镇、青田温溪等地也存在类似现象;由于近些年来我市企业工会和工会会员激增,加之企业工会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而负责指导和服务的市、县(市、区)总工会工作力量明显不足,工作上显得力不从心,忙于应付面上工作,缺乏精力进行深入研究探索,使工会一些职能履行不到位。二是企业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仍有空白点。虽然我市国地税代征工会经费促进了工会组建工作,扩大了企业工会覆盖面,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小而散的企业,如三产非公企业未组建工会。同时随着企业用工形式多样化,一些企业的劳务派遣工和部分其他用工没有加入工会组织。三是市县两级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建设滞后。根据全总、省总要求,市县两级需建立职工维权帮扶中心,中心将承担信访接待、特困帮扶、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等各项职能。目前我省其他10个地市“中心”都已建立。我市维权帮扶中心虽经多方努力,但一直未能解决编制、经费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市企业工会工作的开展。(三)规范化建设程度不高。工会规范化建设是激发企业工会组织活力,保证工会作用充分发挥的重要手段。目前存在于非公企业工会中的组织不健全、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工会工作的开展和工会作用的发挥。一是制度建设缺失。企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尚未普遍建立,女职委、经审会等内部机构不健全,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等基本制度在不少企业没有落实,企业工会作用难以发挥;二是相应的工会干部培训机制、培养体系未真正建立健全。相当一部分工会干部对工会工作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工会业务还很生疏。三是企业工会选举的民主化程度有待提高,大部分非公企业的工会主席是企业经营者指定或提名,这给工会工作的开展带来负面影响,很难从真正意义上去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四)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实践证明,企业工会干部的素质、工作能力、主观能动性是做好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因素。但从调研情况看,我市这支队伍的构成和素质与工作要求相差甚远。表现在:一是兼职现象严重。企业工会主席,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全部是兼职,且大多数是行政副职或身兼数职,或是企业主的近亲好友,因此很难保证开展工会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也不能保证正确处理好工会工作和行政工作以及亲友裙带的关系,精力有限和角色冲突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业务能力较弱。企业工会中缺乏擅长工会工作的骨干人员,在维护和实现职工合法权益方面,诸如在解决拖欠、克扣工资和工伤事故、处理劳动矛盾和纠纷等问题上,显得无能为力或力不从心,导致众多员工失去了对工会的信任感。三是待遇落实难。有的企业没有落实工会干部应有的待遇规定,工会干部的积极性难以调动,影响了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五)客观因素不容忽视。当前影响企业工会建设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建设的客观因素较多,有法律法规的滞后、不健全、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如关于违反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工会法》没有明确执法主体,导致执法力度不够;有体制机制的问题。如“工会干部看老板的脸”、“工会端企业的碗”、工会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后顾之忧由谁来保护等等,这些问题在现行体制机制下没能得到很好的解决;还有的非公企业工会的职责不明、边界不清和企业员工流动性大,造成工会工作难以开展等问题,都将有待于今后改革和深化。三、几点建议调研组认为,要重视巩固非公企业工会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更加积极主动地探索、突破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的难点,全面提升我市企业工会建设的整体水平。(一)坚持原则,把握方向。非公企业工会建设必须始终围绕促进企业发展这个中心,发挥好职工群众是推动企业发展的根本力量的作用,同时又必须切实履行基本职责,善于主动维权、科学维权、依法维权,以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相统一为目标;在加强工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同时,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因企制宜,努力创新组织体制、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创造性地开展非公企业工会工作,促使规范运作与创新发展相统一。(二)夯实基础,扩大覆盖。要适应非公企业多元化组织形式的特点和企业用工方式的变化,探索和创新工会组织形式和组建方式,不断提高组建工作的实效性,着力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乡镇的总工会组建工作。作为我市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缙云壶镇、青田温溪和水阁开发区应及早组建总工会,以适应新型经济组织发展的新情况。尚未开展国税、地税部门代征工会费的县市,应尽快开展代征,以推进非公企业工会的组建,扩大覆盖面;要切实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把它纳入企业管理干部培训范畴。同时,要采取有效的形式和载体,推广典型,宣传受职工拥护、企业主赞誉、业绩突出的工会干部,发挥典型的导向示范作用;为了强化工会维权职能,建议从体制和管理模式进行突破与创新,可学习参照外地做法,试行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职业化试点工作,让工会主席与企业“断奶”,让基层工会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主席不再端“老板”的饭碗,解除工会干部的后顾之忧。(三)突出实效,发挥作用。要努力做好非公企业工会组织规范化工作,适时组织力量整顿清理“挂牌和空壳工会”,督促转化与提高,不断提升企业工会工作水平;引导企业工会在促进企业发展中发挥作用,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探索工会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探索加快企业发展多做贡献的有效形式;要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发挥作用,把职工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针对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等职工最根本、最关注的利益问题,注重在集体合同、工资保险、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劳动争议调解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要在为职工群众办实事中发挥作用,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构建职工维权帮扶体系和法律援助体系;要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员工接受本企业文化理念,产生归宿感,创建和谐环境,实现企业“以人为本”和员工“以企业为家”二者之间的高度融合。(四)加强领导,提供保障。新形势下非公企业工会建设是一项探索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的氛围,形成强有力的推进态势。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非公企业工会建设的领导,继续坚持党建带工建,定期研究非公企业工会工作,努力帮助工会解决一些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根据我市目前非公企业工会的建设情况,建议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保证我市非公企业工会的健康发展,同时为切实落实好工会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按照市委〔2004〕13号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工会的工作,健全与完善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帮助解决工会工作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非公企业工会建设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积极为市县两级开展职工维权、建立维权中心创造条件;劳动、安监、卫生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工会开展社会化维权工作,对严重侵犯职工权益的现象进行监督和纠正,为工会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创造条件;各级工会组织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对企业工会的指导和服务。(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宣传、新闻部门要为企业工会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企业工会组织对改进管理、凝聚人心、促进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宣传企业工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引导各类企业、广大职工、社会各界对非公企业工会建设的关注和参与,形成社会各方共同关心和支持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的良好局面。市政协调研组二00八年八月十三日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的调查与思考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新时期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渠道,是保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对创建良好的社会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将产生重大的、深远的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企业在重组、改制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且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人民调解工作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化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起着关键作用。为更好地发挥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在化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