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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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分为三类: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混合征收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中国的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纳税义务人居民与非居民的划分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备一个就成为居民纳税人:①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②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非居民纳税的判定条件是以下两条必须同时具备:(1)在我国无住所(2)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例题】一个外籍人员从1997年10月起到中国境内的公司任职,在1998纳税年度内,曾于3月7-12日离境回国向其总公司述职,12月23日又离境回国欢度圣诞节和元旦。这两次离境时间相加,没有超过90天,应视作临时离境。某在我国无住所的外籍人员2011年5月3日来华工作,2012年9月30日结束工作离华,则该外籍人员是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这是因为该外籍人员在2011年和2012年两个纳税年度中都未在华居住满365日,则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中有关于无住所个人境内居住天数和境内工作期间的具体规定:1.判定纳税义务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2.个人入离境当日及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期间的判定征税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注意辨析】考生要辨析区分四方面的差异1.辨析区分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的不同2.辨析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辨析:内部退养、提前退休与法定退休适用范围特点收入的征免法定退休各类人员属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正式退休退休金和离退休生活补助费免税内部退养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属于非正式退休。因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发给基本生活费,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和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取得的基本生活费收入均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提前退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属于正式退休。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可提前退休的人员可享受此待遇。取得按照统一标准发放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纳得税。退休金也是免税的。【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A.劳动分红B.离退休后再任职的收入C.差旅费津贴D.发放给职工的午餐费【答案】ABD(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5、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6、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计征个人所得税【注意辨析】1.辨析出租车归属是否为个人,以此判断驾驶员从事客运所得的征税项目。出租车归属为个人的——属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注意辨析】2.辨析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与非生产经营所得使用不同的征税项目。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或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车房等财产性支出,按照“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的有()。A.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B.私营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本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的汽车C.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的住房D.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所得【答案】AC(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还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注意辨析】个人承包登记状况是否交企业所得税是否交个人所得税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不交企业所得税按照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交个人所得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例题·多选题】张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某承包收入10万元,张某不参与分享经营成果;李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每月支付李某工资4000元,还规定每年要上交承包费50万元,其余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A.张某取得的承包费按照工资薪金项目征税B.张某取得的承包费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C.李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项目征税D.李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费都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答案】AD(四)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注意辨析】1.注意劳务报酬(独立、非雇佣)与工资薪金(非独立、雇佣)的差别。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辨析非货币性营销业绩奖励的对象不同带来的征税项目差异。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而对于雇员取得上述待遇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A.外部董事的董事费收入B.个人兼职收入C.教师受聘给企业讲座取得的收入D.在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答案】ABCD(五)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注意辨析】以是否发表、是否在本单位发表以及作者专业状况为标准,辨析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三者之间的区别。【例题·单选题】下列属于稿酬所得的项目有()。A.记者在本单位刊物发表文章取得的报酬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D.书画家出席笔会现场书写作画取得的收入【答案】C(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注意辨析】注意区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1.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2.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收入,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A.个人转让技术诀窍取得的收入B.作家公开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的收入C.作家公开拍卖自己写作时用过的金笔的收入D.电视剧编剧从电视剧制作中心获得的剧本使用费收入【答案】ABD(七)利息、股息、红息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相关链接1】个人取得国债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均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相关链接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给投资者或亲属购买住房,按照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企业给投资者购买住房,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为投资者以外的职工购房,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企业资金用于投资者消费支出或财产性支出的比较行为投资者身份征税项目企业资金用于投资者或家人、相关人员消费性支出或车房等财产性支出;投资者从本企业借款不归还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其他企业投资者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按照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例题•多选题】以下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A.个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得到的股利分红B.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住房C.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汽车D.单位经批准向个人集资支付的集资利息【答案】ACD(八)财产租赁所得包括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在确定纳税义务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对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九)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主要涉及五个方面:股票转让所得、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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