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PowerPoint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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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李岚二00五年六月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使同学们比较广泛、系统地理解中国现行税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初步掌握我国各税种的政策原则和立法精神,培养和提高正确分析、解决纳税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能力,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第一章税法概论•税法概述•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收的分类第一节税法概述•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据一定的法律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特征。税法的作用•税法的作用是指税法实施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包括规范作用和经济作用两方面税法的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税法的经济作用•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证•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是监督管理的有力武器•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税法的分类按税法内容分类可以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税收程序法是规定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案)》税法的分类按税法效力分类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税收法律是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案)》三部税法的分类•税收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地方立法机关根据其职权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依据宪法和税收法律,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税法的分类•税收规章是指国家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地方政府根据其职权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如《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等。税法的分类按税收管辖权分类可以分为国内税法与国际税法。•国内税法是指一国在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经由授权或依法律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税收权益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政府间的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关税互惠公约、“经合范本”、“联合国范本”以及国际税收惯例等。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构成。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它由存在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即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组成。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征税主体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征税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国家的征税权是通过税务行政执法机关行使的,征税的有关权利与义务都是由其承担的,因此,征税主体只能是税务行政执法机关。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等各负其责。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纳税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中负有纳税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情况下是指纳税人,即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者。按照纳税人身份的不同,纳税主体可以分为法人和自然人两类;按照承担纳税义务程度的不同,又可以分为无限纳税义务人与有限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还应包括纳税担保人,即以自己的信誉和财产或第三人的信誉和财产保证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者。税收法律关系: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在征纳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它决定了税收法律关系的实质,是税法体系的核心。包括征税主体的权利义务和纳税主体的权利义务两大方面。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税主体的权利与纳税主体的义务,征税主体的义务与纳税主体的权利往往是相互对应的。税收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客观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应税的商品、货物、财产、资源、所得等物质财富和主体的应税行为。•与征税对象的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是以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为基础和标志。而纳税义务产生的标志是纳税主体进行的应当课税的行为,如销售货物,取得应税收入等,不是征税主体或其他主体的行为。国家颁布新税法,出现新的纳税主体都可能引发新的纳税行为出现,但其本身并不直接产生纳税义务,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只能以纳税主体应税行为的出现为标志。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由于某一法律事实的发生,使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发生变化•由于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由于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由于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由于税法的修订或调整。•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破坏。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这一法律关系的终止,即其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纳税义务的免除•某些税法的废止•纳税主体的消失税收趣闻(1)•更名税:比利时新法律规定,父母可以任意给子女改名,但必须缴纳200比利时法郎的“更名税”。•离婚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实行一项简便的离婚法,规定结婚不满两年、未生养又无贵重财产的夫妻若想离婚,只要向州政府法律部门邮寄30美元离婚税,并保证双方无争议地分割好财产,其离婚即自动生效。•棺材税:英国伯明翰市规定死者躺用的棺材宽度为23英寸(58厘米),每超过1英寸就得缴税7.5英镑。据报道,因为市政局的挖坟工人不肯替大号棺材挖坑,工党议员便为工人说话,于是弄出了这个奇特的棺材税。税收趣闻(2)•乞丐税:法国巴黎的香榭丽大街名气很大,外地乞丐和流浪汉纷纷拥向这里。对此,当局颇感有煞风景,于是规定,只有缴纳15000法郎税款的乞丐,才能获得在该大道上行乞的准许证。•版面税:法国曾规定报纸必须按版面的多少缴纳税款,于是当时出现了仅有一个版面的大型报纸。•开窗税:古希腊规定,凡是朝着大街和向外打开的窗户,户主均需缴纳开窗税。•电视税:比利时居民购买电视机要缴税,欲看欧洲和北美其他国家电视台的节目,需申请接专用线路,并按期向政府和电视台付税。•灭鼠税:印度尼西亚西部地区当局下令,当地居民必须缴纳“灭鼠税”,才能够耕作、贷货、出国旅游、结婚和离婚。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是征纳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是征税的基本依据。在税法中,不仅要规定对谁征,对什么东西征,征多少,而且还要规定征纳的程序和征管的方法。虽然税法涉及的内容甚多,范围广泛,各个税种的税法内容也不大相同,但税法都是由一些必不可少的要素所构成的。这些要素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和违章处理等,其中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三个最重要的基本要素。税法的要素:纳税义务人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称“纳税主体”,简称纳税人。一般分为两种: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个人。例如,在我国从事工商业活动的个人,以及工资和劳务报酬的获得者等,都是以个人身份来承担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及纳税义务。•法人是指依法成立,能够独立地支配财产,并能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例如,我国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合资企业等,都是以其社会组织的名义承担民事责任的,称之为法人。税法的要素:纳税义务人与纳税义务人相关的概念有:负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是经济学概念。纳税人与负税人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纳税人是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是法学概念;纳税人如果能够通过一定途径把税款转嫁或转移出去,纳税人就不再是负税人。否则,纳税人同时也是负税人。在我国造成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主要是由于税负转移或转嫁现象的存在。•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税法的要素:课税对象•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纳税的客体,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通过规定课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这一问题。税法的要素:课税对象与课税对象有关的概念有计税依据、税源和税目•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税源是指税款的最终来源,或者说是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税目一般可分为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税法的要素:税率•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关系或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深度,关系着国家的收入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因而它是体现税收政策的中心环节。目前我国税法实行的税率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种。税收收入额税率拉弗曲线(税率与税收收入的关系)税收收入(亿元2003年204502002年17003.582001年14429.502000年11855.781999年9687.861998年8656.661997年7998.411996年6430.741995年5562.181994年4788.811993年4078.88我国税收收入增长趋势0500010000150002000025000199319972001税收收入2002年中国纳税最多的百家企业•中国纳税百强企业在2002年共计纳税1858.69亿元。其中有两家企业纳税超过百亿元,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纳税175.04亿元,居全国纳税百强之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107.56亿元,居全国纳税亚军。35家烟草加工企业登上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纳税671.23亿元,烟草加工业成为纳税百强中的第一大税源。中石油、中石化旗下28家企业登上纳税百强排行榜,纳税549.32亿元,成为纳税百强中的第二大税源;9家钢铁企业纳税134.33亿元,使钢铁产业成为纳税百强的第三大税源。以下为纳税最多的十家企业:名次地区企业名称纳税额(亿元)1黑龙江省大庆油田有限公司175.04372北京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107.56323云南省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公司84.05244北京市国家开发银行77.19755北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61.46826湖南省长沙卷烟厂45.03217云南省昆明卷烟厂44.27798上海市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40.14689上海市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38.466010湖南省常德卷烟厂36.8166税法的要素:税率•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目,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税额与课税对象成正比关系。•累进税率是指同一课税对象,随数量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提高的税率,表现为将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适用由低到高的不同税率,包括最低税率、最高税率和若干等级的中间税率。•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这种税率是根据课税对象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是重量、数量、面积、体积等自然单位。税法的要素:税率(比例税率)•产品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税法的要素:税率(累进税率)累进税率因计算方法和依据的不同,又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是以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为基础计征税款的累进税率,在课税对象数额提高一个级距时,对课税对象全额都按提高一级的税率征税。•超额累进税率是分别以课税对象数额超过前级的部分为基础计算应纳税的累进税率。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率及速算扣除数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500元的502超过500元~2000元的部分10253超过2000元~5000元的部分151254超过5000元~20000元的部分203755超过20000元~40000元的部分2513756超过40000元~60000元的部分3033757超过60000元~80000元的部分3563758超过80000元~100000元的部分4010375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15375税率%1510550020005000应税所得税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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