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在我国知识产权投资现状及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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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跨国公司在我国知识产权投资现状及趋势摘要本文从跨国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研发投资现状及趋势,跨国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申请现状及趋势,跨国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入股现状及趋势,国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实施现状及趋势,国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维护现状及趋势这几个角度的剖析了,跨国公司在我国知识产权投资的现状及趋势。并对我国企业如何应对跨国公司在华知识产权投资策略作了简述。关键词:跨国企业、知识产权、投资正文一、现状及趋势(一)跨国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研发投资现状及趋势1.现状:法律环境,例1997年中国《鼓励设立中外合作合资研发中心办法》;2.趋势:1)研发机构增长迅速,研发投入明显增加,不断提升在华研发机构地位;1994年,加拿大北方电讯公司在北京投资设立了合资研发中心,成为首家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的跨国公司。随着1997年中国《鼓励设立中外合作合资研发中心办法》的出台,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研发机构掀起了热潮。截至目前,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研发中心近1200家,累计投入金额超过50亿美元,研发领域主要集中在汽车、通讯、计算机软件、机械、电子、生物医药、半导体及自动化、化工、电子数码产品等高新技术行业。[1]2)区域性投资分布显著;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等一些较发达的城市,地理分布大致是北京、上海、广东各占1/4,有1/4散落在全国各地,又以江苏等沿海省份为主。2003年底,北京有外资研发中心293家;上海有107家;广东有100多家(包括采购中心),其中深圳拥有跨国公司研发中心26家;江苏有58家各类外资研发中心。[2]原因在于此类城市,技术人员资源多,知识产权资源也多,知识产权贸易相对发达。特别是北京是政治中心,由于知识产权仍然是初期发展,很多纠纷只能在北京得到周全的解决,因为很多立法的不完善,发展的不健全。特别是专利的搜索,只能在北京的国家图书馆中才能享受到国家专利局专利搜索的资源,让很多研发投资只能限定在这些城市中。2据悉全球500强企业GE(美国通用电气公司)计划到2003年新建的浦东研发中心将要招聘优秀技术人才400人,微软公司将上海的亚洲技术支持中心升格为微软全球工程策划中心后,将新增300名中方员工。2002年7月,戴尔公司在上海成立戴尔中国设计中心(CDC)首先吸纳中国270名技术人员,并计划在几年内把技术力量扩大到1000名。到目前为止,已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家跨国公司在华设立了R&D机构,吸纳了我国大量的优秀科研人才从事世界前沿基础科学研究工作。[3]3)行业分布具有倾向性就拿世界500强来说吧,世界500强企业中研究的主要领域涉及软件、电信、生物、医药、精密机械、汽车、化工、高等技术高附加值加工等。相对而言这些产业发展迅速,非常具有投资的价值。据2004年10月国家科技部发布的消息,“在我国以各种形式设立的外资研发中心已经超过600家,北京市累计设立外资研发中心已近200家,这些研发机构主要集中在高技术领域,其中IT领域的外资研发机构就有100多家,北京已经成为了跨国ICT企业设立研究开发机构的首选之地。[2]4)国别来源多元化且一定集中性虽然在华投资的跨国公司有很多,但是主要还是集中在一些科技强国。他们在华实施研发投资的目的在于占领市场,吸收人才资源。5)实施研发的本土化策略跨国公司在华设立R&D机构,雇用我国科研人才进行产品开发工作,更好的将研发工作与中国市场紧密结合起来,以市场为导向,开发更适合中国市场需求的产品,并以此扩大中国的市场份额。例如,广州宝洁公司产品开发人员考虑到中国消费者传统上具有首乌可以润发作用的观念,于是开发新一代“飘柔首乌黑发2合1洗发水”,进一步满足中国消费者的需求。[3]6)研发投资倾向于独资投资方式从跨国公司的角度看,是否具有无形资产,如生产专利或技术、经营管理经验和商标等,在跨国公司选择投资模式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基于技术保密或技术领先等问题的考虑,具有大量无形资产的跨国公司大都选择独资结构,并且愈是技术领先的企业愈是倾向于采用独资的形式.从现实看,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结3构进一步优化,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根据有关方面调查资料显示:2000年,跨国公司投资企业使用母公司最先进技术的比例占到42%,使用比较先进技术的比例占到45%,有相当一部分提供了填补国内空白的技术。随着投资结构的优化,跨国公司从生产科技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逐渐转向高附加值的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品,而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品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其科技含量上,因此必须防止这些产品技术的外泄。另一方面,跨国公司更加注重本地经营,跨国公司开始将企业的核心部门向中国转移,生产、管理、采购、品牌等各个方面都加快了本地化的进程出现了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一体化的新趋势。2004年,跨国公司在我国独立的研发中心已达600多家。研发中心是企业技术的前沿阵地,是企业的核心,其保密性更加重要。由于技术、管理经验等无形资产,很容易扩散,如果与东道国采取合作或合资形式,很容易使东道国企业通过“边干边学”,掌握其核心技术或先进的管理经验,从而对自己形成竞争威胁,因此独资就成为跨国公司防止技术扩散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最好投资方式。[4](二)跨国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申请现状及趋势:1.申请现状:跨国公司从1993年起专利申请以平均33%速度增长,并且重点在发明专利。蜂聚现象。2.申请趋势:跨国公司最初申请专利的目的由保护在华知识产权发展到后来成为抑制竞争对手的手段。出现申请滥用现象,导致垄断出现。使得专利不再是技术创新的标志,应证了“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及“产业未行,标准先行”。近些年来,涉外知识产权争议(权利人一般为在华跨国公司)频频发生,不仅规模越来越大,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从打火机到剃须刀,从彩电到DVD,从电信设备到数码相机,从摩托车到汽车,对我国一些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威胁。根据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调研报告》2004年第36期引用的资料,仅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至今影响最大的案例是“DVD专利联合许可”系列纠纷,我国的DVD厂商为此支付日、美、欧企业结盟的“6C”、“3C”等30多亿元人民币,还将继续支付数百亿元人民币。2002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因专利赔偿的损失近200亿元人民币,占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1.5%,约占机4电产品出口利润的30%。随着美国、日本在一些传统制造领域的优势渐失,知识产权争端已成为他们收复市场的一种主要的非贸易手段。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传统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逐步淡化,技术壁垒的力量日益凸显。跨国公司不只是把知识产权当作一个法律手段运用,而是当作一种市场策略在使用。其目的主要有三点:一是从市场日益扩大的中国企业手中分取一部分利润;二是通过收缴专利费提高中国企业的产品成本,削弱中国企业的成本优势,保卫自己的原有市场;三是打压中国竞争对手,降低中国产品的可信度。[5](三)跨国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入股现状及趋势:一直以来,跨国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现象很少,在外资进入的初期会以合资的形式来吸收经验,并且学习融入本土文化,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再分离出来,或者直接并购,掌握主权。1996年,娃哈哈与达能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共同出资建立5家公司,生产以“娃哈哈”为商标的包括纯净水、八宝粥等在内的产品。娃哈哈持股49%,亚洲金融风暴之后,百富勤将股权卖给达能,达能跃升到51%的控股地位。当时,达能提出将“娃哈哈”商标权转让给与其合资公司未果后,双方改签一份商标使用合同。正是这一条款,引发了强行收购风波。在长达1年多的纠纷后,最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5月21日已做出终审裁定,驳回达能关于撤销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的申请。至此,达娃之争中关于“娃哈哈”商标所有权的问题尘埃落定,“娃哈哈”商标归杭州娃哈哈集团所有。[6]现状的话,其实经过这么些年的发展,中国进入世贸组织后,跨国公司已经不倾向于入股投资了,为了尽可能的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尽可能保护保密他们研发的技术,现在跨国公司在中国都是以独资企业存在的。(四)跨国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实施现状及趋势;在制造业中,国内企业是承担利润的最底部分,像专利商标利润含金量高的是跨国公司。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是世界技术贸易的主要受益者。在2006年全球收取的专有权利使用费与特许费中,美国占了40.24%,欧盟(27国)占32.16%,日本占12.97%。2005年和2006年,它们在中国收取的数额都占中国支付总额的60%以上。西方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知识产权收费重创了中国DVD行业,对中5国行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7](五)跨国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维护现状及趋势;基本上会围绕两个原则展开,一个是效益原则,另一个是“质量第一”原则。知识产权的获取需要大量的资源投入,包括创新的费用、申请和维持的费用等。因此,知识产权是有巨额运行成本的财产。如何在节约费用的同时又能保护自己、打击竞争对手就是科学管理知识产权的一个课题。围绕这个问题,跨国公司以效益为出发点,采取了诸多措施。一是严格筛选技术,节约申请和维持费用。对于决定不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采取一定处理方式,丰田公司、IBM公司等都定期出版技术公报,定期公开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在申请专利没有良好效益的前提下,破坏竞争对手申请专利的可能性。这既保护了自己使用该技术的权利,又避免为人所限。同时也节约了申请专利的费用。跨国公司还定期评估已获得的专利,对于没有必要维持的专利则及时放弃。日立公司每年都对现有专利进行复核,以节省每年约12亿日元的专利费用。部分跨国公司还廉价出售部分自己没有使用、同时也难以转让出去的专利,以尽可能地通过多转让专利来获取收益。在有关侵权诉讼中,以和解为原则,节约时间和费用。例如,三菱公司如果被别人提起侵权诉讼的话,该公司会首先调查自身是否有侵权行为,如果确实存在侵权,即以自己所拥有的专利为筹码,和对方谈判交互授权,从而减少了大量侵权诉讼所需要的时间和经费上的投入。多数有关跨国公司的侵权诉讼都是以和解的方式处理的。所谓质量,事实上指的是其知识产权对跨国公司经营业绩的实质性作用的大小。例如,专利有基本专利和外围专利之分,基本专利的质量就高于外围专利。跨国公司更加重视基本专利的作用,投入大量的精力进行科技基础研究,争取获得尽可能多的基本专利。当然,跨国公司同样也通过不断地获得外围专利来延长基本专利的生命,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但事实表明,不重视基本专利,必然在贸易中损失惨重。例如,以美国和日本为例,就重要专利进行比较,美国有104541项,而日本则只有76984项。因此,在专利诉讼中,日本企业经常受挫。另外,某些跨国公司往往围绕一个基本专利编织严密的专利网,在并不拥有大量基本专利的情况下也能获取丰厚的利润。例如美国的高通公司仅仅通过一项CDMA技术的专利就获取了丰厚的回报。在商标方面,一方面,跨国公司对于选择商标十6分慎重。埃克森石油公司征集到目前使用的商标“埃克森”就花费了100万美元。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往往集中使用一个商标,投入巨资培养一个商标。尽管公司可能注册部分其他商标,但往往是防御性的,并不经常使用甚至从不使用。因此,跨国公司往往并没有很多的商标。但是,跨国公司的主要商标的市场价值则极高,往往以十亿甚至百亿美元计。[8]二、我国企业应对跨国公司在华知识产权投资策略:首先是加大研发投资力度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其次是抓住有利时机加大知识产权申请力度;再次是争创自主知识产权,摆脱技术附庸者的地位;然后是加强知识产权有效管理,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使其转化为现实动力;最后是重视知识产权维护,包括主动维护知识产权及面对侵权积极应诉。参考文献:[1]赵建国.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渐成趋势[EB/OL].=14227,2010-06-13.[2]黄竿.跨国公司的技术控制与我国的自主创新战略[EB/O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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