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第3章_消费税法--XXXX-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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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必修)第3章消费税法2本章内容提要•消费税概述•§3.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3.2科目和税率•§3.3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其核算•§3.4消费税征收管理•本章学习效果测试3【教学目的与要求】1、掌握消费税三要素及应纳税额的计算2、了解消费税征收管理的相关知识4【教学的重点与难点】1、三要素及计税方法2、从量计税的计税依据3、应纳税额的计算5本章基本内容框架消费税概念及特点第三章基本内容框架消费税三要素消费税计算方法及适应的范围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征税范围--税目:14个税目从价定率:适合从量计税和从复合计征以外的应税商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从量定额:适应啤酒、黄酒和成品油三类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复合计税:适应于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卷烟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生产环节应纳消费贺岁的计算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纳税义务人税率: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卷烟计税价格、成套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换取相关资料的价格、兼营行为的计税价格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税收征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纳税申报6消费税概述马:://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14.507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消费税概念及特点二、纳税义务人三、征税范围8(一)概念(P98)消费税--特定消费品和特定消费行为为课税对象--流转税,我国属于特别消费税。我国消费税的历史悠久,历史上的盐业专卖税等。新中国的消费税是1994年改革开征的一个税种。在国际上有100多个国家开征消费税一、概念及特点9(二)特点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2、纳税环节具有单一性3、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4、征税方法具有灵活性5、税负具有转嫁性10☆应用实例【案例1】根据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凡是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都征收增值税B.凡是征收增值税的货物都征收消费税C.应税消费品征收增值税的,其税基含有消费税D.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其税基不含有增值税【答案】ACD11(一)纳税义务人——P100--凡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注意理解:(1)境内(2)应税消费品(3)委托加工(4)单位和个人(二)代扣代缴义务人——纳税人委托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为代扣代缴义务人。但受托方为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则由委托方收回后自行纳税二、纳税义务人(了解)12三、征税范围•(一)生产应税消费品•(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四)零售应税消费品13【思考】•(1)A烟草公司提供烟叶委托B公司加工一批烟丝,在这项委托加工烟丝业务中,谁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2)商场出售化妆品是否交纳消费税?14第二节税目与税率一、征税税目(税目)--P101-105掌握14个: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理解时注意:1、鞭炮烟火——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152、汽车轮胎——包括的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3、小汽车——分为中轻型商用客车和乘用车两个子税目。4、摩托车——改按排量分两档税率。5、高档手表(10000元/只)以上。16应用实例【案例2-2010年单选】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A.电动汽车B.卡丁车C.高尔夫车D.小轿车【答案】D17二、税率(税额)(熟练掌握)1、税率形式:(1)比例税率:适用大多数应税消费品(1%-56%)(2)定额税率:适用于啤酒、黄酒和成品油(3)混合税率:适用于卷烟与白酒2、税目税率(税额)表——(P105-106)说明:卷烟批发环节5%的从价税是指生产企业销售卷烟给零售企业时才征收,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征收批发环节的消费税18第三节计税依据(掌握)三种计税方法计税公式(一)从价定率计税(从量计税和复合计税外的商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二)从量定额计税(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三)复合计税(适用于: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191、适用范围——除从量计征和复合计税外的其余应税消费品2、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关键是销售额的确定20(一)销售额的确定(P106)①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都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②如果含增值税就要价税分离,方法与增值税相同(二)其他销售额(计税依据特殊规定)①关于外汇结算——P107--结算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事先确定兑换价,确定后1年不得变更。一、从价计征——P10621②包装物押金收入的纳税处理(P107)第一,非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且未逾期的,不计入销售额--逾期了,并入销售额第二,酒类产品(不包括啤酒、黄酒):--收到押金的当期就要并入销售额中计税注意:包装物押金处理上与增值税的区别22③纳税人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时,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计征消费税。④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四种物资,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23⑤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问题处理第一,关联企业含义: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一是,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二是,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三是,其他利益谁具有相关联的关系24第二调整方法——P108四种:一是,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二是,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三是,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四是,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说明: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属于销售额的组成部分,需要计税。25⑥从高计征税率——(P109)第一,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分别核算分别税率计税,--未分别核算的从高税率。第二,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无论是否分别核算,一律从高适用税率计征。26(三)应用实例【案例3-单选】某汽车轮胎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2年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汽车轮胎交门市部,计价60万元。门市部将其零销,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该项业务消费税计税价格是()。A.77.22万元B.60万元C.66万元D.51.28万元【答案】C27【案例4-单选】纳税人将自产产品用于()时,不应以其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额为依据计算消费税。A.换取生活资料B.无偿捐赠C.抵偿债务D.投资入股【答案】B28【案例5-判断】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凡是能够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消费品的销售额的,应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答案】×29☆【案例6】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将生产的某型号摩托车30辆,以每辆出厂价12000元(不含增值税)给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门市部又以每辆16380元(含增值税)销售给消费者。摩托车生产企业6月份应缴纳消费税税额是多少?(假设摩托车税为10%)【答案】应纳消费税=16380÷(1+17%)×30×10%=420000×10%=42000元30•【案例7】某汽车制造厂以自产小汽车(1500毫升气缸容量)10辆换取某钢厂生产钢材200吨,每吨钢材3000元。该厂生产同一型号小汽车销售价格分别为9.5万元/辆、9万元/辆、8.5万元/辆,计算用于换取钢材的小汽车应纳消费税计税价格是多少?【答案】换取生产资料,用同类产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税,为9.5万元/辆计税价格=9.5×10=95万元313、应用实例【案例8-2010年多选】企业生产销售白酒取得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的有()。A.优质费B.包装物租金C.品牌使用费D.包装物押金【答案】ABCD【解析】教材106页,上述均属于应当计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的项目。32【案例9-多选】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计算消费税时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国家外汇牌价。A.上次申报纳税时的B.当月1日的C.结算当天的D.事先确定并经税务机关核准的【答案】BC33☆【案例10-判断】凡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答案】×34【案例11】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定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A.214359元B.240000元C.250800元D.280800元【答案】B【解析】价税分离:不含税销售额=(250800+30000)÷(1+17%)=240000元35二、从量计征1、适用范围--P107:适用啤酒、黄酒和成品油三类消费品2、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税额363、计税数量的确定——P107这是关键,要求掌握)⑴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⑵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以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量⑶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纳税人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数量⑷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以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37(三)复合计税方法(也称混合)1、计税公式(P108)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应税数量×单位税额2、适用范围(三种消费品)——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383、应用实例【案例12-单选】下列实行消费税复合计税的项目是()。A.烟丝B.卷烟C.雪茄烟D.烟叶2、【答案】B39【案例13-判断】按我国现行消费税法的有关规定,除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之外,其他的应税消费品一律不得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混合计税法计征消费税。()【答案】√40第四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掌握)一、生产销售环节(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P109)三种计税方法计税依据适用范围计税公式从价定率计税销售额除列举项目之外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税销售数量列举3种:啤酒、黄酒、成品油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复合计税销售额、销售数量列举3种: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41(1)从价定率计算:适用的应税消费品包括雪茄烟、烟丝、其他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实木地板。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42【案例14】P109-例3-1: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1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3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8万元。该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43【答案】(1)化妆品适用税率30%(要记住)(2)化妆品应税销售额=30+4.68÷(1+17%)=34(万元)(3)应缴纳消费税=34×30%=10.2(万元)【会计处理】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02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0200044【案例15】某摩托车生产企业6月份销售给特约经销商某型号摩托车300辆,出厂价4200元/辆(不含增值税),另外收取包装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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