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一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一、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一般规定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特殊规定1.特殊项目2.特殊行为:包括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混合销售货物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3.其他征免税规定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1)货物期货(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3)典当行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务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4)集邮商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二、征税范围特殊行为:(掌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即货物在本环节没有直接发生有偿转移,但也要按照正常销售征税的行为,税法规定有8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收到代销清单计算缴纳增值税(2)销售代销货物;销售时计算缴纳增值税(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货物移送移送当天计算缴纳增值税(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货物移送当天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上述(4)至(8)项视同销售行为学习中要注意比较他们的异同之处。相同之处:①(4)-(8)项都没有价款的结算②视同销售货物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符合规定是准予抵扣的③都要交增值税同时都要交企业所得税不同之处:对于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是进项不能抵扣;用于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是视同销售。【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B.将购买的货物委托外单位加工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答案】A、C三、其他征免税规定(熟悉)1.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凡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经审核确认后,免征增值税2.从01年1月1日起到2010年,对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例题】某软件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当期外购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准予抵扣的增值税10万元,则:应纳增值税=200×17%-10=24(万元)实际税税负=24÷200×100%=12%应退税额=24-200×3%=18(万元)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集成电路和扩大再生产。4.融资租赁业务①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②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即出租),不征收增值税(这属于营业税中的经营租赁业务)。5.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6.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政策7.实行正常征收8.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9.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第二节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增值税纳税人:为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其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①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以下简称小规模企业);②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③非企业性单位;④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例题】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是()。(2001年)A.年不含税销售额在11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B.年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C.年不含税销售额为15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D.年不含税销售额为9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答案】C【例题】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增值税纳税人,经批准,可由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2002年)【答案】×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方法:一般纳税人(1)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2)购进货物和应货劳务实行税款抵扣制度;(3)计税方法是当期销项税额减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1)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2)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3)应纳税额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即销售额乘以征收率第三节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需要注意的是:(一)一般纳税人:17%基本税率,适用于绝大部分销售或进口的货物;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一律适用17%。(二)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是: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如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指有色和黑色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按纳税人划分税率或征收率适用范围一般纳税人(税率)基本税率为17%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低税率为13%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五类货物采用简易办法征税适用4%或6%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4%的征收率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业企业6%的征收率商业企业以外的其它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第四节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全面掌握)一般纳税人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采用当期购进扣税法: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额税的计算,围绕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销项税额如何计算;二是进项税额如何抵扣。一、销项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方法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公式中税率为13%或17%,而销售额的确定是正确计算销项税额的关键。(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手续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等)。销售额中不包括:第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第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第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①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必须注意的是:第一,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中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如果是含增值税销售额,需要进行换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第二,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二)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也是必须全面掌握的内容,主要有:1.折扣折让方式销售:三种折扣折让税务处理折扣销售关键看销售额与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①如果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财务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②这里的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折扣,如果是实物折扣应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实物款额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销售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属于一种融资行为,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销售折让也发生在销货之后,作为已售产品出现品种、质量问题而给予购买方的补偿,是原销售额的减少,折让额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应用举例甲企业销售给乙公司10000件玩具,每件不含税价格为20元,由于乙公司购买数量多,甲企业按原价的8折优惠销售,并提供1/10,n/20的销售折扣。乙公司于10日内付款,甲企业此项业务的销项税额=20×80%×10000×17%=27200元。2.以旧换新销售: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应用举例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销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1条,新项链对外销售价格5000元,旧项链作价3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差价款2000元该金店12月份采取以旧换?quot;方式销售货物,其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还本销售: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4.以物易物销售: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5.包装物押金处理:①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酒类产品除外: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②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6.销售旧车、旧货(2003年新改内容)①销售旧车,销售旧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在增值税处理中原来的规定和现在的规定有何区别:三种情况新政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售价低于原值,不交税;售价高于原值,按简易办法4%减半交税销售旧货、旧机动车按简易办法4%减半交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售价低于原值,不交税;售价高于原值,按简易办法4%减半交税②销售使用过的其它固定资产,暂免征增值税,应税固定资产必须同时符合下述条件:a.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b.按固定资产管理确已使用过的;c.售价超过其原值;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应按4%征收率减半计征增值税(计算公式同上)。③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同上)(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必须遵从下列顺序: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平均售价;2.如果当月没有同类货物,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3.如果近期没有同类货物,就要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公式中成本利润率为10%。如果该货物是应税消费品,公式中还应加上消费税金,但这时的成本利润率不再按10%,而应按消费税有关规定加以确定(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用举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5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销项税额=450×380×(1+10%)×17%=31977(元)二、进项税额的抵扣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两类:一类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另一类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抵税是进项税额确定中的难点,必须准确掌握计算抵扣的范围和条件:(1)以票抵税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②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计算抵税①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②外购运输劳务: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③生产企业收购免税废旧物资:进项税额=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10%①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计算扣税:项目内容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注:13%的扣除率自2002年1月1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扣除率为10%)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包括农业特产税)×13%注意问题第一,购买的免税农产品必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