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章 营业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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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营业税法•本章考分一般占7左右,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在计算题和综合题中也有涉及到。•需要重点掌握的是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的税务处理。•与增值税的联系:•在我国的流转税体系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平行的两种税,两者的征税对象范围是相互排斥的,因此两种税不会同时征收。第一节营业税基本原理•一、营业税的概念•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二、营业税的发展•了解即可•三、各国营业税的一般规定•(一)课征范围和课税环节•为避免营业税的一般课征性质带来的重复课税问题,一般选定一个环节课征,同时对三个环节课征的情况相当少见;•从当前的国际趋势看,在生产环节课征商品营业税的国家较多,在批发和零售环节课征营业税的国家较少。•(二)税率和计税方法•世界各国在征收营业税时往往采用从价计征的方法,实行比例税率。•(三)税收优惠政策•纳入营业税减免税范围的,一般都是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一些与社会福利相关的劳务。•四、营业税计税方法•营业税一般以营业收入额全额为计税依据,实行比例税率。•五、营业税的作用•(一)筹集财政资金•(二)体现国家政策,促进各行业协调发展•(三)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的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注意:•1.应税劳务是除加工、修理、修配之外的劳务。•注意:•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2.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正好与增值税的转让有形动产相对应。•3.具体来说,应税劳务是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1)所提供的劳务或者接受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在境内;——比如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5.关于保险业的特殊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1)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但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除外;•(2)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举例:•1.在我国境内提供劳务的收入,均应缴纳营业税。(×)(2002)•2.下列项目中,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项目有()。•A.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外使用•B.在境外组织入境旅游•C.境内的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D.境外保险公司为境内货物提供保险•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有()。(2009)•A.境外保险公司为境内的机器设备提供保险•B.境内石油公司销售位于中国境外的不动产•C.境内高科技公司将某项专利权转让给境外公司•D.境外房地产公司转让境内某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二)纳税义务人的特殊规定•1、铁路运输:纳税人为各自的管理机构•(1)中央铁路运营业务——铁道部•(2)合资铁路运营业务——合资铁路公司•(3)地方铁路运营业务——地方铁路管理机构•(4)铁路专用线运营业务——企业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5)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2、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3、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4.建筑安装实行分包的,分包者为纳税人,但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5.金融保险业纳税人是指:•(1)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2)信用合作社•(3)证券公司•(4)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5)保险公司。•(6)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二、扣缴义务人•(一)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受托金融机构(或经办机构)为扣缴义务•(二)建筑安装业•1、建筑安装实行分包或转包的,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以建设单位或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三)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机构的,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代理人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四)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五)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六)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受让者扣缴•举例:•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有()•A.向境外联运企业支付运费的国内运输企业•B.境外单位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境内未设机构的,其代理人或购买者•C.个人转让专利权的受让人•D.分保险业务的初保人第三节税目与税率•税目、税率要记住•营业税的税目按行业、类别共设置了9个,税率也实行行业比例税率:•——两档:3%和5%•——一个税目(娱乐业)实行5%~20%幅度税率•一、税目•(一)交通运输业•包括水、陆、空、管、搬运5类。•1.与运输有关的业务也属于这一范围•2.打捞视同水运征营业税•3.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此税目征收营业税•4、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二)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等各种工程作业。•1.自建后自用、出租、投资入股的,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2.直接用于销售,或自建后再销售的,要征营业税。•3.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业务也属于建筑业•举例:•纳税人不以自用为目的,而是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先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2003)(三)金融保险业•1、金融业务包括贷款(外汇转贷业务和一般贷款业务)、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它金融业务。•2、保险业务•3、离岸银行业务:吸收非居民的资金,服务于非居民的金融活动•非金融企业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固定利润的行为,应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2007)•(四)邮电通信业•邮政业务(包括邮政储蓄),电信业务。•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五)文化体育业•1.文化业是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如如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比照文化业征税•2.体育业,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以租赁方式为文化活动、体育比赛提供场所不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六)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单位和个人开办“网吧”取得的收入,按“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七)服务业•1.包括代理业(如受托代销)、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等。•2.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租赁业征税•3.福利彩票•(1)福彩机构发售收入,不交营业税•(2)其它单位代销手续费收入,要交税•4.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交营业税•5.承包、租赁的•属于企业内部分配行为的不征税•6.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税目征收营业税。•7.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应按“服务业——租赁”税目征收营业税。•8.无船承运业务,按“服务业——代理业”征税•9.酒店产权式经营,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则业主取得的固定收入和租金收入均视为租金收入,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10.对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服务业”税目全额缴纳营业税,同时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中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港口设施保安费的外贸进出口货物(含集装箱)的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或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等单位不得在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作税前扣除。•11.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按照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八)转让无形资产•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的所有权或作用权。•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投资后转让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九)销售不动产•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投资后转让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举例:•1.下列经营活动中应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的有()•A.航空地面服务业B.电脑维修服务•C.建筑工程设计劳务D.体育馆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业务•2.自2003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收入()(2004)•A.应征营业税B.减半征收营业税•C.也不征营业税D.暂缓征收营业税二、税率•税率主要分三档•1、3%:交通运输、建筑、邮电、文体•2、5%: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3、金融保险业:•1997.01.01-2000.12.31:8%,•2001年7%、2002年6%、2003年5%•2001年10月1日起,农村信用社为5%•4、娱乐业:5~20%,具体省级政府确定•只有保龄球、台球是5%,其它可列举出来的全部为20%。•举例•1.下列经营活动,适用营业税税率正确的有()•A.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5%•B.建筑设计收入按5%•C.邮政储蓄收入按5%•D.金融保险业按5%•2.下列有关营业税征税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单位和个人开办“网吧”取得的收入,按娱乐业征税•B.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业务的收入,按服务业征税•C.航空运输业从事干租业务的收入,按服务业征税•D.快递公司从事快递业务的收入,按服务业征税第四节计税依据•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上述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合法有效凭证,是指:•①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②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③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④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二、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基本原则:以实际营业额为计税依据•(一)交通运输业•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1、必须是承接的运输业务,一般应提供运输合同。•2、将运输业务分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时,应取得分运人开具的交通运输业专用发票。•3、只能扣除支付给分运人的运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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