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原则•税收原则是政府在税制的设计和实施方面所应遵循的理论准则,也是评价税制优劣、考核税务行政管理状况的基本标准。•两大标准:效率与公平(现代税务观点实际上是三个,另加财政原则)•古今中外管子“治国必先富民”“相地而衰征”法国柯尔贝尔“拔最多鹅毛而听最少鹅叫”4.1税收原则的发展英亚当·斯密(A.Smith)税收四原则•平等原则(普遍、公平)——以获益的比例缴费•确实原则–确实,包括纳税的时间、地点、手续、金额等,都要使纳税者确实明了•便利原则——以便利纳税人为出发点•节约原则——征税费用力求节约“须设法使人民所付出的,尽可能等于国家所得的收入”德瓦格纳税收四原则–财政收入的原则•含税收收入充分的原则、税收收入弹性的原则–国民经济的原则•含选择正当税源的原则、选择适当税收种类的原则–社会公平的原则•含课税普遍原则、课税平等原则–税务行政原则•含课税明确的原则、课税便利的原则、征税费用节约原则,等等。•亚当·斯密与瓦格纳的税收原则比较:最大区别现代财政学者观点•1.财政(收入)原则(PrincipleofTaxRevenue)–欲实现财政收入原则,税收的选择应为税基广且较富有弹性的税收。财政收入原则是税收的最基本原则。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充分原则,二是弹性原则。图税收的充分原则•充分原则。税收的充分性,是指税收应当能够为政府活动提供充实的资金,保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E点所代表的EF数量的税收,就满足了充分原则。图税收的充分原则AB公共产品私人产品GEDHFB1Ou1u2u3C图税收的弹性原则公共产品私人产品Oi1i2i3NMt1t2t3E1E2E3弹性原则,税收能够随着政府支出需要的变动而变动。•2.经济发展原则不妨碍经济的发展•3.公平原则(普遍性)•4.税务行政原则便民利课遵从成本和征管成本尽量小•5.中性原则以不妨碍经济的自由运作为目标2.税收的效率原则•税制效率原则要求税制的设计应使税收造成的社会成本应最小。•税收造成的社会成本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税收干扰私人经济部门的选择造成的超额负担,亦称经济成本;二是税务成本。也由此引出了税收效率的两个涵义,即税收经济效率和税务效率。•一.税收对微观经济活动的效率损失应当最小。可称为税收经济效率。“税收中性”原则指的是政府课税不应干扰或扭曲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或者说不影响私人经济部门原有的决策。尽可能不造成税收的超额负担(excessburden)即无谓损失(dead-weightloss)–是指既定税收收入下的超额负担最小化。图税收的超额负担DSS1E0E1ABP0P1Q0P2POQ1QCTABCDCS=-A-BPS=-C-D税收=A+C无谓损失=-B-D补:税收的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对税收超额来源的分析•微观经济学回忆:在收入不变、一种商品价格不变而另一种商品价格发生变化后的两个变化及其影响。•课税会带来收入效应(incomeeffect)和替代效应(substitutioneffect),从而影响个人福利水平。•所谓收入效应,是指在相对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因个人实际收入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对商品消费量的影响•所谓替代效应,是指个人实际收入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因相对价格的变化而产生的对商品消费量的影响税收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衣服食物OFE*EI'CI无差异曲线C'F'C''E*'对食物征税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税收超额负担来源于替代效应而非收入效应•收入效应不会带来经济的无效率,它只是表明资源从纳税人到政府的转移。•替代效应则不同,因为其改变了相对价格,从而改变了私人在不同商品间的最优选择和市场的资源配置(市场是靠相对价格来配置资源的)•只产生收入效应而不带来替代效应的税收称为总额税(lumpsumtax)。人头税就是总额税的典型例子。但人头税的问题,在于它对公平产生了负面影响甚至是严重的负面影响。•注:其他税收均会产生替代效应。商品税?所得税?(工资?利息?)结论:要使税收的额外负担最小,必须选择对供给或需求弹性小的商品课税•对需求弹性较大的商品(DE)课税,其销售量减少的幅度,大于对需求弹性较小的商品(DI)课税需求弹性对额外负担的影响•税收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间存在着现实的冲突•例如,一般认为,课征总额税(lumpsumtax),如按人头课税,比较不会产生额外负担。总额税不会使个人因经济行为的改变而改变纳税义务,但可能对公平产生强烈的负面影响,而且实际上很难实施。如果对每个人课征相同的税收,显然是不公平的,因为每个人的纳税能力是各不相同的;而如果根据收入或所得课税,又会产生额外负担。•再如,对供需弹性小的商品课税,也可能与公平原则相悖,因为根据该原则,就应该对日用品或者医疗用品课税。由于日用品等的需求弹性很小是生活必需品,从公平角度看,对它们课重税就未必是合理的。•二、指税收的征收成本最小化,即税收的行政效率问题——税务效率•税务效率的涵义是指以最小的税务成本取得既定的税收收入。一般通过税务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这一标准来衡量。•税务成本是指在税制实施过程中征税机关和纳税人发生的各类费用和损失,包括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遵从成本)。–征税成本指征税机关为履行职责,依法征税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和福利费用,设备、设施费用,办公费用等。–纳税成本(遵从成本)是指纳税人为履行纳税义务,依法纳税所发生的各种费用。4.3税收的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被公认为税收的首要原则。–横向公平(horizontalequity)•指的是福利水平相同的人应缴纳相同的税收。–纵向公平(verticalequity)•指的是福利水平不同的人应缴纳不同的税收。•在税收理论上形成了两种主要的观点,即受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1.受益原则•利益说要求每个人所承担的税负应当与他从公共产品中的受益相一致。–2.纳税能力原则•能力说要求根据纳税人的纳税能力来确定其应承担的税负。受益原则•理论依据: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而课税,纳税人从中受益•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实行受益原则要求每个纳税人缴纳的税收和他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一致,或者必须测定每个纳税人从公共支出中到底享受了多少利益,这是很难的。这意味着,总体税收按受益原则进行分摊是做不到的。–对受益程度的不同看法。•运用:–少量税种,如燃油税、社保税纳税能力原则•把政府收入和支出分开,一直遭到反对,但从实践角度来看,它最具可行性,已成为被广为接受的指导税制建设的理论之一•运用此原则时,需解决税基的选择问题。–收入标准,但对收入的界定存在问题(如个人还是家庭、经济收入还是货币收入、毛收入还是净收入——成本问题、不同性质收入是否区别)–消费标准(也有问题,同时消费的累退性不利于实现税收公平)–财产标准(难以核查)五、最优税收理论•效率原则、公平原则之间的权衡取舍•名为“最优”,实为“次优”。诺贝尔奖得主•1996年诺贝尔奖得主维克雷和米尔利斯(莫里斯)•米尔利斯(莫里斯)维克雷5.1最优税收理论与“最优原则”和“次优原则”•税制最优原则是帕累托最优效率在税收领域的延伸。它是以资源配置的效率性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为准则,对构建经济合理的税制体系进行分析的学说。•理想的最优课税理论,是假定政府在建立税收制度和制定税收政策时,掌握着纳税人的完全信息并具有无限的征管能力。•在大多数情况下,税收的最优原则是不可能实现的。原因:–首先,从信息的角度看,在现实中,政府对纳税人的能力和课税对象等情况的了解并不完全,难免产生纳税人经济行为的扭曲。–其次,从征管角度看,政府的征管能力从来都是有限的。–再次,从税收本身的特点来看,绝大部分税收也是不符合最优原则的(超额负担的存在)。次优原则•李普斯和兰卡斯特:这一理论原则论证了在市场失效的既定条件下,如何建立能使这些失效损失最小的优化价格条件•阿特金森、米尔利斯、斯特恩等认为:应在维持一定的政府税收收入的前提下,使课税行为所导致的效率损失最小化。按这一思想进行的税制设计可称之为“次优课税”——名为“最优”,实为“次优”。•效率原则、公平原则之间的权衡取舍•最优税收理论最初围绕税收超额负担(excessburden)问题而展开,它包括最优商品税理论、最优所得税理论和最优税制结构理论,等等。5.2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内容•1.最优商品课税理论•(1)一般税与选择税的权衡。•(效率与公平的权衡)•(2)拉姆齐法则(TheRamseyRule)--反弹性法则及其修正。•(3)科勒特--哈格法则(TheCorlett-HagueRule)。•拉姆齐(1927)•一个家庭的社会中的政府课税问题•拉姆齐法则(等比例减少法则):要使税收的超额负担最小,税率的设置应当使各种商品的需求量以相等的百分比减少。––对此的理解•引申:反弹性法则(商品税率与需求价格弹性成反比)...n1212ndxdxdx===xxx•引申:反弹性法则(商品税率与需求价格弹性成反比)•对其理解•逆弹性法则的政策含义–即生活必需品(因为它们的需求价格弹性很低)应当课以高税,而对奢侈品则课以轻税。•局限性–它忽略了收入分配,具有内在的不公平性。•科勒特-哈格法则(考虑对劳动供给影响)•弹性反比法则要求对无需求弹性的商品课征高税率,而科利特-黑格法则要求对与闲暇互补的商品课征高税率。对与闲暇替代的商品课征低税率。•2.最适所得课税理论(1)所得税的边际税率不能过高。(2)最适所得税率结构应当呈倒“U”型。–附:米尔利斯(Mirrlees,1971)非线性所得税最优化模型的一般结果•边际税率应在0与1之间;•有最高所得的个人的边际税率为0;•如果具有最低所得的个人按最优状态工作,则他们面临的边际税率应当为0。•3.关于所得税与商品税的搭配理论(1)所得税与商品税应当是相互补充的,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2)税制模式的选择取决于政府的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