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增值税的纳税人一、纳税人的基本规定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三、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一、纳税人的基本规定(一)一般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4号)第一条)(二)特殊规定1、把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租赁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2、对报关进口的货物,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收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的纳税人。3、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4。从事货物销售或进口、提供应税劳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5。期货业中,交割时开具发票的期货交易所或供货的会员单位6。特殊情况下,购买者充当扣缴义务人。(三)重要分类现行增值税制度是以纳税人年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这两个标准为依据来划分:1。一般纳税人2。小规模纳税人1。一般情况下“销售额达标+会计核算健全”两者均符合时,才被视为一般纳税人。2。销售额指:@年销售额@年不含税的销售额@年应税销售额,但不包括非税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3。会计健全指:@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能够正确核算@相关资料健全温馨提示年销售额生产性企业100万以上为一般;100万以下为小规模商业企业180万以上为一般;180万以下为小规模会计核算核算健全的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未达到100万的可定为一般核算混乱的企业,不论年销售额多大,均不能视为一般应税行为不经常发生销售行为的,不能作为一般特殊规定加油站不论大小,一律为一般非企业单位一律为小规模温馨提示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一)一般认定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二)特殊认定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人纳税纳税;2。自19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以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三、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一)一般认定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均为一般纳税人。(二)特殊规定1。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但须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2。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3。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人纳税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5。个体经营者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6。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虽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三)新办商贸企业纳税人的认定1、新办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对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企业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3.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以认定一般纳税人。(四)排外规定(不视为一般纳税人)(1)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2)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3)非企业性单位(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行为的企业[案例2-6、2-7][案例2-6]判断下列单位或个人属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意义上的纳税人?(1)某电子配件厂年销售额8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其总公司年销售额为780万元(2)某人批发果品,会计帐簿混乱,但年销售额为200万元(3)年销售额为110万元,财务核算健全的锅炉修配厂(4)只生产并销售避孕药品,年利润额120万元的药厂[案例2-7]判断下列单位能否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年销售额100万,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2)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员52人的新办商贸企业(3)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员20人的新办商贸企业[案例2-8][案例2-8]判断下列说法的正误(1)某纳税人实行总分机构统一核算,总机构年销售额16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年销售额28万元,为此,分支机构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某个体户年销售建筑材料200万元,会计帐簿健全,可以向省税务局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3.某个人销售废旧汽车3辆,销售额180万元,但以后再未从事相关销售业务,对销售废旧汽车行为可以向税务局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4.某零售商店财务核算健全,年销售额100万元,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两类纳税人的认定划分依据:①会计核算是否健全②年应税销售额大小纳税人认定标准特别说明小规模纳税人1.以货物生产为主:全年应税销售额100万元以下2.以货物批发、零售为主:年应税销售额180万元以下年应税销售额不足180万元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1.以货物生产为主:年应税销售额100万元以上2.以货物批发、零售为主:年应税销售额180万元以上3.以货物生产为主,但年应税销售额不足100万元,超过3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1.关于总分机构2.个人经营者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3.不能成为一般纳税人的规定(4条)温馨提示第三节增值税的税率一、基本税率(17%)二、低税率(13%)三、适用6%的征收率四、适用4%的征收率五、兼营税率一、基本税率(17%)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均适用17%的税率。二、低税率(13%)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的,适用13%的税率:1。粮食、食用植物油、初级农产品2。水气煤制品,即自来水、暖气、冷水、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简单加工的粮食制品、金属矿产品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案例2-9、2-10][案例2-9]下列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13%的货物有:A、农用拖拉机B、农用汽车C、人工养殖和天然生产的动植物的初级产品D、各类水产品的罐头。参考答案:AC[案例2-10]判断下列货物销售适用何种税率?A。商店出售猪油B。邮政部门发行报刊C。暖气、沼气、天然气D。灭蚊剂、灭蟑螂药参考答案:A。17%;B。征营业税;C。13%;D。17%三、适用6%的征收率1。商业企业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2。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3。一般纳税人的特定生产行为(6种)(1)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4)原料掺有煤矿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5)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6)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固定资产(7)销售自来水;四、适用4%的征收率(5种)1。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自1998年7月1日起)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商品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4。销售旧货5。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五、兼营税率1。分别核算2。从高适用纳税人与税率(图表)按纳税人划分税率或征收率适用范围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低税率——13%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5大类4%或6%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小规模纳税人4%的征收率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业企业6%的征收率商业企业以外的其它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案例2-11][案例2-11]试分析下列销售行为应适用何种税率?(1)福州五一百货销售服装、宁波天一超市销售家电(2)佛山农具厂销售化肥、南昌希望饲料有限公司销售猪用饲料(3)九江江边水厂销售家用自来水,农夫山泉有限公司销售矿泉水(4)新世界水上游乐中心销售使用多年的豪华游艇,小李销售使用多年的山地车(5)珠海免税商场零售相机,广州天河城销售相机(6)绍兴咸亨集团2006年5月,建材公司销售建材下设咸亨酒店和咸亨建材有限公司等十家分公司,给小王,同时小李在咸亨酒店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