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消费税法--(必修-51学时-XXXX-2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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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必修)第3章消费税法2【教学目的与要求】1、掌握消费税三要素及应纳税额的计算2、了解消费税征收管理的相关知识3【教学的重点与难点】1、三要素及计税方法2、从量计税的计税依据3、应纳税额的计算4本章内容提要第1节消费税三要素第2节应纳税额计算第3节征收管理5第1节消费税三要素一、概念及特点二、纳税人三、税目(征税范围)及税率6(一)概念——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属于流转税范畴。——我国属于特别消费税。一、概念及特点(理解)7(二)发展:——我国消费税的历史悠久,历史上的盐业专卖税等。新中国的消费税是1994年改革开征的一个税种。——在国际上有100多个国家开征消费税8(三)特点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2、纳税环节具有单一性3、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4、征税方法具有灵活性5、税负具有转嫁性9应用实例【案例1-多选】根据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凡是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都征收增值税B、凡是征收增值税的货物都征收消费税C、应税消费品征收增值税的,其税基含有消费税D、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其税基不含有增值税【答案】ACD10(一)纳税人——P100--凡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注意理解:1、境内2、应税消费品3、委托加工4、单位和个人二、纳税人(掌握)11(二)代收代缴义务人——纳税人委托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为代收代缴义务人。但受托方为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则由委托方收回后自行纳税12(一)税目--P101-106(掌握14个):——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注意理解】1、烟: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税目及税率(税额——掌握)132、酒及酒精:酒类: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各种工业酒精、医用酒精、食用酒精3、化妆品——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护发类会装品和成套化妆品。——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14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饰品——5%仅包括: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2)其他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0%155、鞭炮烟火——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6、成品油——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七个子目。7、汽车轮胎包括: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含摩托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8、摩托车——按排放量分为两个子目录169、小汽车——分为中轻型商用客车和乘用车(1)中轻型商用客车:含驾驶员在内最多不超过10-23个座位(含)——5%(2)乘用车: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涵盖了轿车、微型客车以及不超过9座的轻型客车。——税率依据排放量大小而不同包括:用排气量<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用排气量>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不包括:电动车、沙滩车、卡丁车、高尔夫车、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且座位在l0至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1710、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11高档手表:指10000元/只(不含增值税)以上。12、游艇: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1813、木制一次性筷子:——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括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14、实木地板:——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包括未经涂饰的素板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19应用实例【2010年-单选】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A、电动汽车B、卡丁车C、高尔夫车D、小轿车【答案】D20(二)税率(税额)(掌握)1、税率形式:(1)比例税率:适应大多数应税消费品(1%-56%)(2)定额税率:适应于啤酒、黄酒和成品油2、税目税率(税额)表——(P106-107)说明:卷烟批发环节5%的从价税是指生产企业销售卷烟给零售企业时才征收,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批发环节的消费税21第2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税方法二、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三、综合计算实例22一、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方法(掌握)三种计税方法计税公式(一)从价定率计税(从量计税和复合计税外的商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二)从量定额计税(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三)复合计税(适用于: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23(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P107(掌握)1、适用范围——除从量计征和复合计税外的其余应税消费品2、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关键是销售额的确定24(1)销售额的内涵(P107掌握)①同增值税计税依据,都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②如果含增值税就要价税分离,方法同相③关于外汇结算——结算当天或结算当月1日的汇率。一定一年不变。25④包装物押金收入的纳税处理(P107)第一,非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且未逾期的,不计入销售额--逾期了,并入销售额第二,酒类产品(不包括啤酒、黄酒):--收到押金的当期就要并入销售额中计税注意:包装物押金处理上与增值税的区别。26应用实例【2010年-多选】企业生产销售白酒取得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的有()。A、优质费B、包装物租金C、品牌使用费D、包装物押金【答案】ABCD【解析】教材107页,上述均属于应当计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的项目。27【案例2-多选】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计算消费税时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国家外汇牌价。A、上次申报纳税时的B、当月1日的C、结算当天的D、事先确定并经税务机关核准的【答案】BC28【案例3-单选】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定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A、214359元B、240000元C、250800元D、280800元29【答案】B【解析】价税分离:不含税销售额=(250800+30000)÷(1+17%)=240000元30【P109-例3-1】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3月1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3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8万元。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31【答案】(1)化妆品适用税率30%(要记住)(2)化妆品应税销售额=50+4.68÷(1+17%)=54(万元)(3)应缴纳消费税=54×30%=16.2(万元)32(二)从量定额法计算方法(熟练掌握)1、适用范围--P107:适用啤酒、黄酒和成品油三类消费品2、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税额333、计税数量的确定——(P107这是关键,要求掌握)⑴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⑵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以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量⑶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纳税人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数量⑷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以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34【P110-例3-2】某啤酒厂2012年4月份销售啤酒1000吨,每吨出厂价格2800元。计算4月应纳消费税额。【答案】(1)按规定,每吨售价在3000元以下,适应单位税额220元(2)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1000×220=220000元4、应用实例35(三)复合计税方法(也称混合——掌握)1、计税公式(P109)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应税数量×单位税额2、适用范围(三种消费品)——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363、应用实例【案例4-单选】下列实行消费税复合计税的项目是()。A、烟丝B、卷烟C、雪茄烟D、烟叶【答案】B37【案例5-判断】按我国现行消费税法的有关规定,除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之外,其他的应税消费品一律不得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混合计税法计征消费税。()【答案】√38【P110-例3-3】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4月份销售粮食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收入200万元。计算白酒企业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39【答案】①应纳消费税:1吨=1000公斤=2000斤所以:从量税=50×2000×0.00005=5万元;从价税=200×20%=40万元应缴纳消费税=5+40=45万元②应纳增值税=200×17%=34万元40【案例6-综合】某烟厂2011年7月份生产销售情况如下:(1)外购烟丝12万元(本期无期初存货),取得并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外购生产用电取得并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5万元,税金0.255万元。(3)将本月外购烟丝全部投入生产卷烟销售,销售甲级烟410标准箱,取得销售额717.5万元;销售乙级烟160标准箱,取得销售额200万元。(4)赠送协作单位甲级烟7标准箱。41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烟厂本月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以上价款均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款,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的为36%,70元(含)以上的为56%)。42【答案】(1)外购烟丝12万元的税务处理①可抵扣进项税额12×17%=2.04(万元)②外购烟丝生产卷烟可抵扣生产领用烟丝的消费税额12×30%=3.6(万元)(2)外购生产用电,进项税额0.255万元可以抵扣(3)销售卷烟的税务处理①增值税的销项税额=(717.5+200)×17%=917.5×17%=155.975≈155.98(万元)43②应纳消费税计算:因为每箱250条,故:甲级烟的条价=7175000÷(410箱×250条)=7175000÷102500=70元/条故:乙级烟的条价=2000000÷(160箱×250条)=2000000÷40000=50元/条所以:甲级烟的税率56%,乙级烟比例税率为36%44第一,甲级卷烟应纳消费税=410×0.015+717.5×56%=6.15+401.8=407.95(万元)第二,乙级卷烟应纳消费税=160×0.015+200×36%=2.4+72=74.4(万元)45(4)赠送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①增值税销项税额=(717.5÷410×7)×17%=12.25×17%=2.0825≈2.08(万元)②应纳消费税=7×0.015+12.25×56%=0.105+6.86=6.965≈6.97(万元)46(5)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汇总:①应纳消费税=407.95+74.4+6.97-3.6≈485.72(万元)②应纳增值税=155.98+2.08-(2.04+0.255)=155.765≈155.76(万元)47(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掌握)1、纳税人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时,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计征消费税。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四种物资,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483、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问题处理(了解)(1)关联企业含义——链接P297: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一是,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二是,直接或者间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