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进口保护政策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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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进口保护政策:关税本章主要内容:1.进口关税的基本概念2.关税的局部均衡分析3.关税的整体均衡分析*在前几章中,我们分析了贸易产生的原因与结果。从经济的角度来看,不论是出口还是进口,自由贸易给双方都带来净收益。通过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各国的福利水平都得到提高。可是在现实中,自由贸易却受到许多国家各种政策的干涉。其中最主要、最普遍的是限制进口和鼓励出口。政府为什么要干涉自由贸易?为什么要通过政策限制进口或刺激出口?各种贸易保护政策的目标是什么?保护的结果是什么?7.1进口关税的基本概念关税的含义及特点关税是一个国家的海关对进出其关境的物品所征收的一种税。关税的特点:强制性:海关凭国家权力征税,纳税人无条件服从无偿性:海关代表国家从纳税人方面征收,国家无任何补偿预定性:海关据预先规定的法律与规章加以征收,双方不得随意变动间接税:税收主体为进口商,最终承担者为消费者关税的作用及其演变关税最初是作为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手段,故称为财政关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后,其保护作用才逐渐被发现和重视起来,并逐渐成为保护本国产业的重要手段如今各国征收关税很难再区分财政性与保护性关税。以财政收入为目的的关税客观上也可以产生保护作用;以保护为目的的关税,其税率只要不高到禁止关税的程度,也会增加财政收入关税的种类:进口税出口税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关税普遍优惠税1、进口税进口税是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正常关税。这种进口税在外国货物直接进入关境或国境时征收,或者外国货物由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或海关保税仓库等提出运往进口国的国内市场销售,在办理海关手续时征收。目前,国际上就进口商品征收方面的关税,税率可以分为如下三种:普通税、最惠国税率和普遍优惠制税率。普通税一般对非建交国家采用或虽然建交但未签订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采用,是最高税率、歧视性税率,普通税率比最惠国税率高1——5倍,甚至更高。如在美国,对金银首饰的最惠国税率为27.5%,普通税为110%;对进口玩具征税的普通税率为70%,而最惠国税率仅为6.8%。最惠国税,亦称协定税率、特惠税率,适用于与该国签订有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是互惠税率、较优惠的正常税率;普惠制税:即最低税率,是单方面的优惠税率。这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优惠税率。它在最惠国税率的基础上实行减税或免税,通常按最惠国税率的一定百分比税收,并且不是互惠的,而是单向的。因此,享受普惠制待遇往往能促进出口。二战后,大多数国家都加入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或者签订了双边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相互提供最惠国待遇。因此,正常进口税通常指最惠国税。美国原克林顿政府将给予中国的最惠国待遇改称正常贸易关系,以避免美国民众的误解,是符合最惠国待遇实质的。2、出口税出口税是出口国的海关在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品征收的一种关税。征收出口税会提高出口商品的销售价格,削弱出口商品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利于扩大出口。那为什么要征此税?一国政府征收出口税的原因对本国资源丰富、出口量大的商品征收出口税,以增加财政收入;保护本国购买者的利益,为保障本国市场的供应,对某些本国生产不足而又需求较大的生活必需品征税,以抑制价格上涨;为了保证本国的生产,对出口的原料征税,以保障国内生产的需要和增加国外商品的生产成本,从而加强本国产品的竞争能力。例如瑞典、挪威对于木材出口征税,以保护其纸浆及造纸工业;为了防止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逃避或减少在所在国的纳税,向跨国公司出口产品征收高额出口税,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我国历来采用鼓励出口的政策,但为了控制一些商品的出口流量,采用了对极少数商品征收出口税的办法。被征收出口税的商品主要有生丝、有色金属、铁合金和绸缎等。3、进口附加税对进口商品征收正常关税外,再加征的额外关税,就叫进口附加税。征收进口附加税是限制商品进口的一种临时措施。其主要目的是:应付国际收支逆差,维持进出口平衡;防止外国商品的低价倾销;对某个国家实行歧视或报复等。因此进口附加税又称为特别关税。进口附加税可对所有进口品征收,也可只针对某项,以限制其进口。如1971年美国出现78年来首次逆差,国际收支恶化。8月15日尼克松政府宣布对所有进口品加征10%进口附加税。它主要包括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反补贴税又称抵消税。它是对于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津贴或补贴的外国商品在进口时所征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反补贴税是按津贴或贴补数额征收的,其目的在于抵消出口国给予其出口商品的津贴或补贴。使它不能在进口国的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以保护本国生产和市场。GATT对反补贴税的规定为防止反补贴税被滥用,GATT对此明确规定:①对反补贴税一词应理解为:为了抵消商品于制造、生产或输出时所直接或间接接受的任何奖金或补贴而征收的一种特别关税;②贴补的后果会对本国已建工业产生重大损害或重大威胁或严重阻碍国内某一工业的兴建。③反补贴税不得超过贴补数额(抵消性、而非惩罚性)。④对受补贴的倾销品,进口国不得同时对它征收反倾销与反补贴税。⑤对产品在原产国或输出国所征的捐税,在出口时退还或因出口而免税,进口国对此种退税或免税不得征收反补贴税。⑥对若干初级产品给予补贴以支持或稳定其价格而建立的制度如符合若干条件,不应视为造成了重大损害。反倾销税反倾销税是对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其目的在于抵制商品倾销,保护本国产品和国内市场。所谓倾销,是一出口厂商以低于国内市场的正常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向国外抛售商品,从而打击竞争对手,占领国外市场。征收反倾销税的两个条件倾销的存在确定正常价格的三个标准:国内价格、第三国价格、构成价格,西方国家除此之外还使用替代国价格倾销对国内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损害威胁GATT对反倾销税的原则规定①用倾销手段将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的价格投入另一国市场时,如因此对某一缔约国已建立的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或对某一国内工业的兴建产生严重阻碍,则倾销应遭谴责。②反倾销额不得超过倾销差额。③正常价格是指相同产品在出口国用于国内消费时在正常情况下的可比价格(批发价)。如没有此种国内价格,则是相同产品在正常贸易情况下向第三国出口的最高可比价。或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的推销费用和利润。④不得对同一商品同时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关贸总协定对倾销与反倾销的规定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很好遵守。实际上,反倾销已成为一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和实行歧视政策的一种工具:一些发达国家不仅利用征收反倾销税来阻止外国商品进口,而且还借助征税前的反倾销调查来暂时停止某种商品的进口。从反倾销调查开始,这项商品至少一二年内不能进入该国市场。4、差价税差价税又称差额税。当某种本国生产的产品的国内价格高于同类的进口商品的价格时,为了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按照国内价格与进口商品价格间的差额征收的关税,就叫差价税。5、特惠关税特惠关税是指某一国家或者一经济集团对某些国家的所有进口商品或一部分商品在关税方面给予的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6、普遍优惠制(GeneralizedSystemofPreferences)普遍优惠制简称普惠制,它是发达工业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某些产品,特别是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的一种普遍的关税减免优惠制度。普惠制的原则普惠制的原则是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所谓普遍的,是指发达国家应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所谓非歧视的,是指应使所有的发展中国家都不受歧视,无例外地享受普惠制待遇。所谓非互惠的,是指发达国家应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关税优惠,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提供反向优惠。普惠制的限制措施对受惠国家或地区的限制对受惠商品的限制对享受优惠程度的规定对原产地的规定毕业制度关于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规则是GSP的主要组成部分和核心,是衡量受惠国出口产品是否取得原产地资格、能否享受关税优惠的标准。为确保普惠制仅给予发展国生产并来自发展国的商品,各给惠国都制定详细的原产地规则,其主要内容包括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规则和证明文件3个部分。原产地标准通常采用整件生产标准和实质性改变标准两种形式。整件生产标准也称完全原产品,即产品完全在受惠国生产和制造,不会进口原料和部件。实质性改变标准也称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是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制造的产品确定其原产国的标准。其基本概念是货物必须在出口国经过最后一道实质性加工或生产,使该产品得到其特有的性质和特征。实质性改变的三种具体规定最后改变标准。即在原产地完成了产品的最后一道加工程序。这种加工使原产品性质发生实质改变,从而具备新产品特征。但这种加工不是仅仅为了改变原产地以谋取关税优惠。加工标准。即该货物在原产地必须经过给予该产品的基本特征的加工程序。包括两层含义:a.税则项目的改变;b.合格的加工,即给惠国规定某些产品在原产地生产时须达到的加工要求。欧盟、日本、挪威采用这种标准。百分比标准。又称增值标准。即出口产品在生产中所使用的非生产国原料或部件的价格在该产品出厂价格中所占的比例不得超过一定百分比,或规定在该产品生产中本国原料和生产费用总和所占的比例须达到一定比例,才认为该产品有实质性改变。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采用这种标准。直接运输规则和证明文件即原产品从出口受惠国直运至给惠国,以确保运至给惠国商品就是受惠国原产品。受惠国还必须向给惠国提交原产地和托运的书面证书,才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毕业制度为了缩小受惠的范围,一些给惠国还在给惠中规定毕业的概念。当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或某种商品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力,给惠国就认为它们已经毕业,从而停止对整个国家或某种商品给予普遍优惠制。毕业标准可分为国家毕业和产品毕业两种,由各给惠国自行具体确定。例如,美国规定,一国人均收入超过8500美元或某项产品出口占美国进口的50%即为毕业。美国自1981年4月1日开始启用毕业条款,至1988年底,终止了16个国家的受惠国地位,免除了来自141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约3000多种进口商品的普惠制待遇。7.2关税的局部均衡分析7.2.1竞争条件下关税对国内生产、消费和进口的影响一、小国征收关税的影响二、大国征收关税的影响一、小国征收关税的影响本国钢铁进口市场价格(千元)关税t=0.51.51C1120S270S160C2110本国进口需求需求M204060M1=60M1价格(千元)本国市场外国出口供给进口数量数量关税后进口需求M2=40供给M1二、大国征收关税的影响BCM2S供给曲线价格(千元)关税t=0.51.31.00.8出口供给进口需求关税后进口需求M2M1Q数量本国市场本国钢铁进口市场M1价格(千元)5060Q数量S1S2C2C16065115120D需求曲线A7.2.2关税的经济利益分析:小国情形价格(千元)关税t=0.51.51C1120S270S160C2110abcd需求M2M1=60本国市场数量M2=40供给小国经济利益分析:消费者剩余:-(a+b+c+d)生产者剩余:a政府:c总计:-(b+d)S供给价格(千元)关税t=0.51.31.00.8M2M1Q数量S1S2C2C16065115120D需求abcde大国经济利益分析:消费者剩余:-(a+b+c+d)生产者剩余:a政府:c+e总计:e-(b+d)7.2.2关税的经济利益分析:大国情形7.3关税的总体均衡分析:小国情形D1CIC1CIC2D2D2’S1O1O2S2大米钢铁PrPsPrPsPrPstPrPst征收关税对小国经济的影响可以概括为:增加进口竞争行业产品的生产,减少出口产品的生产;减少进口竞争产品的消费;减少贸易量;降低社会的福利水平。征收关税对大国经济的影响:增加进口品的生产,减少出口品的生产;进口产品的相对价格下降,贸易条件改善;社会福利水平下降,但也有可能上升。7.3关税的总体均衡分析:大国情形关税的征收依据——海关税则海关税则又称关税税则。这是一国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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