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S章税款征收管理(李传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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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S章税款征收管理教师:李传喜(教授、博士)第S章税款征收管理•【导入案例】税款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纳税人应纳的税款组织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它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全部税收工作的目的和归宿,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建国以来,我国的税收征管工作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积累了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问题:我国的税款征收工作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应该采取哪些适当的方式和措施?科学合理的税款征收方式和明确的征收原则是确保税款顺利足额入库的前提条件。由于我国现阶段各类纳税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因而税款的征收方式也应有所区别。税款征收措施是指税务机关为保证国家税收足量、及时征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所采取的一系列具体征管制度、办法和措施。它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收征管法把税款征收过程中征纳双方应享有的权利、义务以及应遵循的制度、方式和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对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以及打击偷税、抗税等不法行为都有重要的作用。它是税务机关征收工作的行动指南,是征纳双方共同遵守的涉税行为规范。第一节税款征收的原则和方式一、税款征收的概念•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纳税人应纳的税款组织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税款征收是税收征管的中心环节,是全部税收征管工作的目的和归宿。在整个税收工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从纳税人角度看,税款征收的过程同时也是税款缴纳的过程,并通过税款征收使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二、税款征收的原则•税款征收原则是规范税务征收机关法律主体地位、保证依法征税行为、以及在清缴税款时为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而规定的一些法定行为准则或优先原则。•主要有:(一)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的原则(二)征收法定原则(三)税款优先的原则•(一)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的原则•所谓唯一主体原则即指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的原则。根据2001年4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的《税收征管法》的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或个人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税收征管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明确了税收管理权,确立了税务机关征税主体的法律地位。在“第三章税款征收”中,进一步明确了税务机关是税款征收的唯一行政主体的地位。新征管法第二十九条和第四十一条也均有明确规定。•新征管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新征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个人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第四十一条规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利,不得由法定的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行使。”•(二)征收法定原则•征收法定原则是指税务机关的一切征税及其有关的活动都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人们不负有纳税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向人们收税。即税务机关在税款征收过程中,只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预先规定的征收标准进行征税,不得擅自增减改变税目、调高或降低税率、加征或减免税款、提前征收或延缓征收税款以及摊派税款。•《税收征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征收法定原则包含以下内容:•1.税权法定。税权法定是指税收的立法权和执法权都是法定的。税务机关不得自行处分税权。•2.税种法定。税种法定是指经法律设定或法律授权行政法规设定并开征的税种。税务机关不得擅自增减改变税目,调高或降低税率,未经法定批准程序,加征、减征或免税,由此而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者延缓征收税款或者摊派税款。否则,除撤销其擅自作出的决定外,还应补征应征未征的税款,退还不应征而征收的税款,并由上级税务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1)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的原则。税务机关执法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的程序,这也是税款征收的一项基本原则。例如,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时;办理减税、免税、退税时;核定应纳税额时;进行纳税调整时;针对纳税人的欠税,进行清理,采取各种措施时;税务机关都必须按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操作,否则就是违法。(2)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开付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征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第四十七条规定:“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这是税款征收的又一原则。(3)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征管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征管范围和税款人库预算级次,将征收的税款缴人国库。”这也是税款征收的一个基本原则。(4)禁止对税法作扩大解释。除立法解释外,不能作扩大或类推解释。•(三)税款优先的原则所谓税款优先原则即指纳税人缴纳税款优先于支付各种款项和偿还各种债务。新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该规定,第一次在税收法律上确定了税款优先的地位,确定了税款征收在纳税人支付各种款项和偿还债务时的顺序。税款优先的原则不仅增强了税法的刚性,而且增强了税法在执行中的可操作性。•税款优先原则包含以下三层含义:•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这里所说的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并不是优先于所有的无担保债权,对于法律上另有规定的无担保债权,不能行使税收优先权。•2.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这有两个前提条件:其一,纳税人有欠税;其二;欠税发生在前。即纳税人的欠税发生在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被留置之前。纳税人在有欠税的情况下设置抵权、质权、留置权时,纳税人应当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其欠税情况。•欠缴的税款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但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未按照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税款或者少缴的税款。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次日即是纳税人欠缴税款的发生时间。•3.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1)纳称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税务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2)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行政部门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税款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例6-1】单项选择题:税收优先于()。•A.应付工资B.无担保债权•C.有担保债权D.社会保障缴款•答案:B【例6-2】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税收优先权,说法不正确的有()。•A.税收优先于应付工资•B.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C.税收优先于有担保债权•D.税收优先于社会保障缴款•答案:ACD【例6-3】判断题:《税收征管法》规定了税收优先权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答案:正确。二、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纳税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状况,为保证国家税收、便于税收征纳所采取的组织税款入库的具体方式。•目前的税款征收方式主要有:查帐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网上自报自缴、邮寄纳税等几种方式。•科学合理的税款征收方式是确保税款顺利足额入库的前提条件。(一)查账征收查账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的纳税人,依据其报送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计算应纳税款,填写缴款书或完税凭证,由纳税人到银行划解税款的征收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二)查定征收查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销售的应税产品按照正常情况下的生产能力查实核定其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能够控制原材料、产量或进、销货物的纳税单位或个人。(三)查验征收查验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税商品、产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人,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单位。【例6-4】单项选择题:查验征收方式一般适用于()。A.账册不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B.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单位C.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D.小额、零散税源•答案:B(四)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小型个体工商户通过典型调查,采取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它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和个人。【例6-5】单项选择题: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这种征收方式属于()。A.查账证收;B.查验征收;C.定期定额征收;D.查定征收;答案:C【例6-6】单项选择题:适用于小额、零散税源征收的税款征收方式是()。•A.查定征收•B.查验征收•C.委托代征•D.定期定额征收•答案:C•(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1.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法定义务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方式。即由支付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依法直接扣收税款并代为缴纳,其目的在于对零星分散、不易控管的税源实行源泉控制。税法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称为扣缴义务人。例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2.代收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收缴税款义务的法定义务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在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法收取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其目的在于对税收网络覆盖不到或者难以征收的领域实行源泉控管。例如,目前我国的车辆购置税就是由税务机关委托交通管理部门代收代缴的。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产品的也是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六)委托代征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七)网上自报自缴即纳税人利用电脑网络自行纳税申报、自行解缴税款的方式。随着近年来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推进,网上自报自缴方式已逐步发展成为当今申报纳税和税款征收的主要方式。(八)邮寄纳税邮寄纳税是一种新的纳税方式。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那些有能力按期纳税,但采用其他方式纳税又不方便的纳税人。邮寄纳税申报一般要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九)其他方式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例6-7】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税款征收方式的有()。A.查账征收B.查定征收C.查验征收D.定期定额征收答案:ABCD资料链接:1.北京市目前有哪几种税款征收方式?目前北京市有自核自缴、扣缴税款、委托代征、定额征收、巡回征收等五种税款征收方式。其中扣缴税款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