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企业纳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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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企业纳税基础第一节税收的概念、要素及分类第二节企业办税员工作职责与纳税程序第三节税务登记第四节账簿、凭证管理第五节纳税申报与税款征收第一节税收的概念、要素及分类一、税收的概念二、税收的构成要素三、税收分类返回税收的概念税收,也称“国家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及固定性三个特征。返回税收的构成要素税收的构成要素,就是国家设立一项税收时,应该予以规定的内容。税收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项目:1.纳税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人2.征税对象、税目3.税率4.纳税环节5.纳税期限6.纳税地点7.减税免税返回纳税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义务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交纳的企业或单位。返回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税目征税对象,又称“客税对象”、“客税客体”,是税法规定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的物或行为,指明对什么征税。计税依据又称税基,它是计算税款的依据。不同税种的计税依据是不同的。计税依据在表现形态上有两种:一种是价值形态,即以征税对象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另一种是实物形态,就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面积、重量等作为计税依据。税目是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它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返回税率税率是税法规定的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率或征收额度。我国现行税率的基本形式有三种:1.比例税率2.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返回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的税率。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就是比例税率。返回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是对同一征税对象随着数量的增加,征收比例也随之增高的税率。即将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对不同等级规定由低到高的不同税率。目前常用的累进税率有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两种,我国现行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采用的就是超额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采用的是超率累进税率。返回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指对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税额。我国现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采用的就是定额税率。返回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返回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我国现行税制的纳税期限有三种形式:1.按期纳税2.按次纳税3.按年计征、分期预交返回按期纳税根据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通过确定纳税间隔期,实行按日纳税。按期纳税间隔期分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和1个月6种。纳税人的具体纳税间隔期由其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天内申报纳税;以其他间隔期为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5天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天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返回按次纳税根据纳税行为的发生次数确定纳税期限。如印花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返回按年计征、分期预交按规定的期限预缴税款,年度结束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例如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返回纳税地点纳税地点是指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具体地点。返回减税、免税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返回三、税收分类税收分类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对各个不同税种隶属税类所做的一种划分。税收分类主要有:1.按征税对象的性质为标准划分2.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划分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4.按计税标准为依据划分返回按征税对象的性质为标准划分按征税对象的性质为标准可分为:1.流转税2.所得税3.资源税4.行为税5.财产税返回1.流转税流转税是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类税。这类税与商品生产、流通以及与此相关的商品价格、营业额紧密相连。我国的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返回2.所得税所得税是对纳税人在一定期间获取的应纳税所得额(收益)征收的一类税。所得额一般指有合法来源的所得,如利润、工资、劳务报酬、股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财产租赁所得等。我国的所得税主要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返回3.资源税资源税是对开发和利用各种自然资源获取的收入征收的一类税。我国现行对资源征收的主要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有税等。返回4.行为税行为税是对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征收的一类税。我国现行税收中属于行为税的主要有: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返回5.财产税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数量或价值额征收的一类税。我国现行税收中属于财产税的主要有: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返回(二)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划分按照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划分,可分为中央、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管理,收入归中央政府所有的税种,目前有关税、消费税。地方税,是指由中央统一立法,或由中央授予地方一定立法权,收入归地方,并由地方政府管理的税种。目前,地方税主要有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等。中央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地方分享的收入。立法和管理都归中央,但其收入由中央、地方分享。现行增值税、资源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为中央地方共享税。返回(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价内税是指税金是价格的组成部分;价外税是指税金是价格的一个附加或附加比例。价内税的计税依据为含税价格,如消费税;价外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含税价格,如增值税。返回(四)按计税标准为依据划分税收按计税标准划分,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值为计税依据征收的各种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关税等。从量税是以征收对象的自然实物量(重量、数量、面积、体积等)为计税依据的各种税,如我国现行资源税、车船税等。返回第二节企业办税员工作职责与纳税程序一、企业办税员工作职责二、企业办税员工作职责与纳税程序返回一、企业办税员工作职责企业办税员工作职责包括:1.办理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和税务登记证件的验证、换证工作;2.建立账簿、凭证及发票管理制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会制度;3.领购发票,做好发票的使用、保管等工作;4.进行涉税业务会计核算工作;5.办理纳税申报及税款、滞纳金、罚款的缴纳工作;6.申请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纳税款;7.申请税收减税、免税、退税事项;8.其他涉税事宜。返回二、企业办税员工作职责与纳税程序纳税程序是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步骤以及纳税方式的总称。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基本程序是: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后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税务登记,同时进行纳税核定(亦称初始登记)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建立健全账簿、凭证及发票管理制度。然后从事生产、经营,购买、使用发票,申请减、免税及需要税务机关审核的事宜,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及时申报纳税,并按照规定的方式缴纳税款和对涉税业务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事后再自行进行或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如有违反税收规定的行为,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不服可以通过复议或者诉讼解决。当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当纳税人终止其业务经营时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然后注销工商登记。返回第三节税务登记一、税务登记的概念二、开业税务登记三、变更税务登记返回一、税务登记的概念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就有关纳税事宜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一种法定手续。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停业与复业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等。返回二、开业税务登记开业税务登记又称初始税务登记,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依法取得纳税主体资格时办理的税务登记。(一)开业税务登记范围及时限(二)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证件资料(三)开业税务登记流程(四)税务登记表格式及填写说明返回(一)开业税务登记范围及时限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返回(二)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证件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4.公司章程复印件;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返回(三)开业税务登记流程1.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提交《税务登记报告书》,并提供上述资料和证件。2.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提交登记资料完备的情况下,根据纳税人的经济类型发放《税务登记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初始申报表),对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还应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等。纳税人填写完毕后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下一页(三)开业税务登记流程3.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正本放在镜框中应悬挂在生产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副本套夹在塑料证夹中,以便外出生产经营或办理涉税事项之用。上一页返回三、变更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需要对原登记内容进行更改,而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的税务登记。(一)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二)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三)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事应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四)变更税务登记流程(五)变更税务登记表格式返回(一)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1.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2.改变住所、经营地点的(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3.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的;4.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5.改变产权关系的;6.改变注册资金的。返回(二)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不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返回(三)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事应提供的证件和资料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2.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执照(注册登记执照)复印件;3.变更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4.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届本,税务登记表等)原件;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返回(四)变更税务登记流程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有关证件、资料。2.在纳税人报送资料齐全的基础上,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纳税人应于7日内将填写完毕的《税务登记变更表》交税务机关审核。3.税务机关对变更税务登记内容要重新核定有关登记事项,并核发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返回第四节账簿、凭证管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一、设置账簿的范围二、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三、账簿、凭证的保存和管理返回一、设置账簿的范围(一)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工商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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