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案例7.1:2012年春节长假过后第一个工作日,某公司的员工们对上一年度的年终奖犯了糊涂。年前大家欢欢喜喜拿了年终奖各自回家,年后上班才谈论起各自实际拿到的年终奖。平时每月工资都一样是4000元,一位同事业绩较好,老板发了55000元的年终奖,税后44555元。另一位同事业绩略平,发了52000元的年终奖,税后却有46905元。一扣税,业绩优的员工年终奖比业绩平的员工还少了2350元。如果你是该公司的财务人员,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税法依据说明: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234567不超过1500元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80000元的部分3102025303545010555510052755550513505税法依据按照现行年终奖的计税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自2005年1月1日起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税法依据(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小结(l)财务人员必须熟悉《个人所得税法》的变化,尽可能避免既不增加企业利益又损害员工个人利益的情况发生,为企业决策者提供有益的建议。(2)由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在应纳税所得额的临界点存在税率跃升,可能导致多发一元奖金却要多缴几百、几千甚至几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在这些临界点附近存在一个所谓的收入陷阱,如果应发工资、奖金落在此区间内,将会导致实际税后收入比按此区间下限计算的税后收入还要低的现象。附: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节税安排表(部分)18000元以下税率3%18001至54000元税率10%只计一次速算扣除数105元54001元至108000元税率20%只计一次速算扣除数555元第一节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的纳税筹划一、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转换筹划依据国际惯例,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一)居民纳税人的判断标准及纳税义务根据我国税法,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应履行无限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向我国申报纳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习惯性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不是指实际居住地或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二)非居民纳税人的判断标准及纳税义务根据我国税法,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应履行有限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我国申报纳税。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远轻于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因此个人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可将居民纳税人身份变成非居民纳税人身份,从而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案例7.2:美国公民汤姆和凯勒均受雇于美国某投资公司,2011年10月8日因工作需要,二人被公司总部派往中国境内的投资公司分支机构工作。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于汤姆在美国的一大型工程需亲自主持,年内多次离境超过90天,并在本国呆了很长一段时间,尽管如此,汤姆还是在工程不忙的时候到华工作,但他2012年在华逗留时间总共只有65天。凯勒在2012年曾三次临时离境,每次均未超过30天,共计79天。2012年度内,汤姆从美国公司取得报酬2万美元,从中国公司取得人民币报酬15万元;凯勒从美国公司取得报酬2万美元,从中国公司取得人民币报酬10万元。试计算比较汤姆和凯勒各应纳个人所得税(假设1美元=6.317人民币元,工资薪金按月平均发放),并给出纳税筹划建议.法律依据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计征的办法。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税率、速算扣除数见表7-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思考题:汤姆、杰克、史密斯三位先生均为美国公民,且共同就职于美国某公司。因工作原因,汤姆和杰克于2010年12月10日被美国总公司派往中国的分公司工作。紧接着,20l1年2月5日,史密斯也被派往中国工作。2011年度,因工作需要,三人均回国述职一段时间。汤姆于2011年6月至7月回国2个月,杰克和史密斯于2011年8月回国27天。2011年12月31日,发放年终工资、薪金。汤姆取得中国分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20万元,美国总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2万美元;杰克和史密斯均取得中国分公司支付的22万元和美国总公司支付的2万美元。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选择筹划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其最大亮点就是首次明确了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在所得税上的差异,主要缘于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个人股东从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税后利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者就其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中取得的利润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表7-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税率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2345不超过15000元的超过15000至30000元的部分超过30000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60000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100000元的部分5102030350750375097501475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一般人认为,前者要缴纳两道税,税负较重,后者只缴纳一道税,税负较轻。但是,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取消了内资企业计税工资限制,这一筹划思路出现了新的变化。如果从两类企业综合因素分析,充分利用我国所得税优惠政策,合理进行筹划,便会起到不同的效果。【案例7.3】某投资者计划投资设立一家企业,在个人独资企业未扣除投资者费用,一人公司未扣除投资者工资的情况下,预计2012年度利润为22.4万元。从减轻税负的角度来看,请问应设立一人公司还是个人独资企业?(略)在上述案例中,影响两种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税负的主要因素有:(1)一人公司每月发放的工资;(2)一人公司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例7.4】孙某等4人欲成立一家皮鞋商场,每年利润总额为1OO0000元,且无纳税调整项目。如何筹划?(略)筹划点评:应当注意的是,成立合伙企业不利于企业融资及扩大规模来做大做强,且合伙企业责任一般为无限责任,经营风险较大。投资者应当权衡利弊,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筹划小结(1)纳税人利用临时离境要进行成本一收益分析,如果节省的税收额少于筹划成本,就没有必要进行筹划。案例7.2.1未考虑纳税人在国外纳税的限额抵补的问题:如果国外的税率低于国内的税率,则作为非居民纳税人可以节税;相反,如果国外的税率高于或等于国内的税率,则这种筹划没有必要。(2)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计税工资限制后,由于企业利润情况的变化,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并不一定始终低于一人公司的税负,并且一人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出现,只承担有限责任,风险相对较小;个人独资企业由于要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因此,投资者要综合考虑所得税税负及各方面的因素,选择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企业组织形式,以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第二节计税依据和税率的纳税筹划任务1: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筹划方法一、充分利用税前扣除我国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纳税人如能充分利用这些政策,则可以降低税负,如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等可以在税前抵扣。特别是合理增加每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起到降低适用税率、节约税收支出的作用。提高公积金计提比例,减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但应注意的是,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三险一金”应计入年所得,需依法纳税。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二、纳税项目选择筹划法《个人所得税法》对于不同性质的收入,规定了不同的征税标准;对于相同性质的收入,根据收入的差异也有不同的征税标准。纳税人可以根据这些规定的不同,通过事先筹划,例如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与利息所得之间的相互转化,尽可能选择有利于减轻自身税负的项目进行纳税。三、奖金发放方式筹划法对于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奖金发放方式不同,个人所得税的税负也不同,企业可以根据职工的工资和奖金的金额来制定奖金的发放方案,前提是要兼顾合理奖惩的激励目的。四、均匀分摊法均匀分摊法又称为“削山头筹划法”。工资、薪金所得实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一般来说,对于适用于累进税率的纳税项目,应纳税的计税依据在各期分布越平均,越有利于节省纳税支出。【案例7.5】2011年和2012年,某公司员工张某每月资为5681.82元,扣除按上年平均工资的6%计提的住房公积金后,应税工资为5340.91元,年税负高达16.7%。请问:能否减轻张某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案例7.6】李某为一大型企业下岗技术工人。2012年1-6月在某小企业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每月收入为5000元。李某现有两种方案可以选择,李某可以与该小企业签订雇佣劳动关系合同,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李某需个人承担社保支出500元。请问哪种方案对李某更有利?税法依据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是判断一种收入是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的重要标准。注:本表所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时)或者减除20%的费用(每次收入额超过4000元时)后的余额。级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2320000元以下超过20000低于50000元50000元以上203040020007000筹划分析方案1:选择不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方案2:选择签订劳动合同。筹划点评签署雇佣合同,原则上须由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