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几个小税种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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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小税种的核算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或经管人征收的一种税。开征房产税不仅能够为地方财政筹集一部分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而且还可以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第一节房产税的核算一、房产税概述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在实际经济活动中,房产税的纳税人又可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二、纳税人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所谓房产,包括房屋和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但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室外游泳池、围墙、石灰窖等,不属于房产。三、征税范围(一)计税依据1.从价计征,是指对纳税人经营自用的房产,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即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税。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指对纳税人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房产的租金收入,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四、计税依据和税率(二)税率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和4%。四、计税依据和税率(一)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一原值减除率)*适用税率(2)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适用税率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准确反映房产税的计提和解缴情况,企业应在“应交税费”帐户下设置“应交房产税”明细帐户进行核算。在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时,借记“管理费用”帐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帐户。(二)会计处理例某工厂坐落在某城市郊区,其应缴纳房产税的厂房原值为5000000元,在郊区以外的农村还有一个仓库,原值为500000元,当地规定允许减除房产原值的30%。其全年应缴纳房产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如下:(1)根据规定,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所以,该工厂的仓库不纳房产税。(2)该工厂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5000000*(1-30%)*1.2%=42000(元)借;管理费用42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42000例某公司有闲置房屋6间,其中2间门面房出租给某饭馆,租金按其当年营业收入的10%收取,该饭馆当年营业收入300000元,还有2间出租给当地某商贩作为库房,月租金收入为1000元。该公司当年应纳房产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如下:(1)计税租金收入=300000*10%+1000*12=42000(元)(2)年应纳房产税=42000*12%=5040(元)借:管理费用5040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5040房产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地一般按季或半年征收一次,在季度或半年规定某个月进行征收。新建或新购入的房产,应在建成或购入30日内,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从次月起开始纳税。六、征收与管理(一)纳税期限房产税的纳税地点为房产所在地,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以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二)纳税地点目前,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三)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使用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级差资源税。第二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核算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或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以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二、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设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1)凡已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计税依据;(2)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暂以纳税人申报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待土地面积正式测定后,再作调整。四、计税依据和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土地级差收益,实行地区差别幅度税额。即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为:大城市1.5~30元;中等城市1.2~24元;小城市0.9—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计税依据和税额(续)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在计算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时,借记“管理费用”帐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帐户。五、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会计处理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一般分别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不同的期限缴纳。六、征收与管理(一)纳税期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在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在同一省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同一省自己协调(二)纳税地点(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等等(三)税收优惠1.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2)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3)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4)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等等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土地车船税是对境内船舶车辆征收的一种税。属于财产税第三节车船税的核算一、车船税概述二、纳税人车船税的纳税人是车辆和船舶的所有人和管理人。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车辆和船舶两大类。三、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车船税实行有幅度的定额税率,根据车船的种类、性能、构造和使用情况,分别按辆、净吨位和载重吨位规定了不同的税额幅度。具体税额规定请大家参考指定教材。四、税额车船税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船及其适用的计税标准分别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1.机动车(载货汽车除外)和非机动车应纳税额=使用车辆数量*单位税额2.载货汽车、机动船和非机动船应纳税额=车船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及会计处理(一)应纳税额的计算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准确反映车船使用税的计提和解缴情况,企业应在“应交税费”帐户下设置“应交车船税”明细帐户进行核算。即在计算应缴纳的车船税时,借记“管理费用”帐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帐户。(二)会计处理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各种应税凭证而征收的一种税。因纳税人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式完成纳税义务,所以,称为“印花税”。第四节印花税的核算一、印花税概述现行印花税的特点如下:1.征收面比较广2.实行轻税重罚政策3.实行“三自”纳税办法4.不退税、不抵用印花税对征税范围采取列举法,对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不征收。其征收范围共计列举了五大类:1、经济合同。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等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用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二、征收范围3、营业帐簿。包括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设立的各种帐册,即记载资金的帐簿和其他帐簿。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专利证、土地使用证。5、财政部确定征收的其他凭证。征收范围(续)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印花税征税范围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可分为立合同人、立帐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如果同一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并各持一份的,各方均为印花税纳税人,应当分别就所持凭证的金额计税贴花,但担保人、证人、鉴定人不作为纳税人。三、纳税人印花税共设置了13个税目,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其中,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适用比例税率;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帐簿中的其他帐簿使用定额税率。四、税目、税率印花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实行从价计税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帐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凭证件数为计税依据。五、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税的应税凭证,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凭证所载金额*适用税率(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的应税凭证,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单位税额(二)应纳税额计算(1)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果分别记载金额,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金额贴花;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三)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例某公司与运输部门签订运输合同,运输费用为83200元,仓储保管费用为13000元。如果合同中运输费用和仓储保管费用分别载明,则应纳印花税额为:应纳税额=83200*0.0005+13000*0.001=54.6(元)如果合同中运输费用和仓储保管费用未分别载明,则应纳印花税额为:应纳税额=(83200+13000)*0.001=96.2(元)(2)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3)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但财产租赁合同的应纳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计税。等等(三)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按照规定,企业在核算缴纳印花税时,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帐户核算,而是于购买印花税票或者以缴款书汇总缴纳印花税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等有关费用帐户,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有关帐户。六、会计处理例:某企业2000年2月开业,领受房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各一件;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两份,所载金额为140万元;订立借款合同一份,所载金额为40万元。此外,企业的营业帐簿中,“实收资本”帐户载有资金200万元,其他帐簿5本。2000年12月底该企业“实收资本”所载资金增加为250万元。计算该企业2月份应纳印花税额和12月份应补纳印花税额并作会计处理。解(1)企业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额=4*5=20(元)(2)企业订立购销合同应纳税额=1400000*0.0003:=420(元)(3)企业订立借款合同应纳税额=400000*0.00005=20(元)(4)企业营业帐簿中“实收资本”应纳税额=2000000*0.0005=1000(元)(5)企业其他营业帐册应纳税额=5*5=25(元)(6)2月份企业应纳印花税税额20+420+20+1000+25=1485(元)借:管理费用14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