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课件第七章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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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课件第七章税务管理第一节税务管理概述税务管理的意义1、税务管理贯穿于企业财务决策的各个领域,是财务决策的重要内容。2、税务管理是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有效途径。3、税务管理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税务管理的原则合法性原则;服从财务管理总体目标原则;成本效益原则;事先筹划原则。税务管理的内容税务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涉税活动管理,二是企业纳税实务管理。其内容主要包括:税务信息管理;税务计划管理;涉税业务的税务管理;纳税实务管理;税务行政管理。第二节企业筹资税务管理一、债务筹资税务管理(一)债务筹资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银行借款税务管理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具有抵税作用。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还本付息方式来减轻税负,要以哪种还本付息方式能使企业应纳所得税最小为主要选择标准,同时将不同还本付息方式现金流出的时间和数额作为辅助判断标准。发行债券税务管理债券利息可以在税前列支。企业债券的付息方式有定期还本付息和分期付息两种方式。当企业选择定期还本付息时,在债券有效期内享受债券利息税前扣除收益,同时不需要实际付息,因此企业可以优选考虑选择该方式。企业间资金的税务管理企业间资金拆借的利息计算及资金回收方面与银行贷款相比有较大弹性和回旋余地,这种方式对于设有财务公司或财务中心的集团企业来讲税收利益非常明显。因为集团财务公司或财务中心能起到内部银行的作用,利用集团资源和信誉优势实现整体对外筹资,再利用集团内部各企业在税种、税率及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差异,调节集团资金结构和债务比例,既能解决资金困难,又能实现集团整体税收利益。借款费用的税务管理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多数可以税前扣除,但有些借款费用则需要计入资产成本,分期扣除。如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资产成本。租赁的税务管理经营租赁的租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融资租赁资产可以计提折旧,计入成本费用,降低税负。(二)债务筹资的税务筹划【例7-1】某企业投资总额2000万元,当年息税前利润3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投资总额由以下两种方式获得:(1)投资总额全部由投资者投入;(2)投资总额由投资者投入1200万元,银行借款投入800万元,借款年利率10%。站在税务角度,哪种方式实现收益更高?分析如下:方案1:若投资全部为权益资本,不存在纳税调整项。则当年应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应交所得税300×25%=75(万元)则权益资本收益率(税前)=300/2000=15%权益资本收益率(税后)=300×(1-25%)/2000=11.25%方案2:若企业投资总额仍为2000万元,其中权益资本1200万元,另外800万元为负债融资,借款年利率10%,因此增加利息支出80万元。则当年应税所得额为220万元,应交所得税220×25%=55(万元)则权益资本收益率(税前)=220/1200=18.33%权益资本收益率(税后)=220×(1-25%)/1200=13.75%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企业由于利用了债务融资,资本收益率反而提高,充分体现出负债的财务杠杆效应。但是,企业在使用债务融资时还应该考虑财务风险承受能力。【例7-2】某企业现有一项目需投资1000万元,项目寿命期为5年,预期第一年可获得息税前利润180万元,以后每年增加6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项目所需资金通过银行取得,借款年利率10%。目前有四种计息方式可以选择:方案1:复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案2:复利年金法,每年等额偿还本金和利息263.8万元;方案3:每年等额还本200万元,并且每年支付剩余借款的利息;方案4:每年付息,到期还本。请问站在税务角度哪种方式更适合?分析如下:方案1:复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具体情况如下表。表7-1复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①年数②年初所欠金额③当年利息=②×10%④当年所还金额⑤当年所欠金额=②+③-④⑥当年投资收益⑦当年税前利润=⑥-③⑧当年应交所得税=⑦×25%11000100O11001808020211001100121024013032.531210121O133130017944.7541331133.1O1464.10360226.956.7351464.1146.411610.51O420273.5968.4合计-610.51---889.49222.37方案2:复利年金法如下表。表7-2复利年金法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①年数②年初所欠金额③当年利息=②×10%④当年所还金额⑤当年所欠金额=②+③-④⑥当年投资收益⑦当年税前利润=⑥-③⑧当年应交所得税=⑦×25%11000100263.8836.218080202836.283.62263.8656.02240156.3839.O13656.O265.60263.8457.82300234.458.604457.8245.78263.8239.8360314.2278.565239.823.98263.780420396.O299.O1合计-318.98---1181.02295.26方案3:每年等额还本200万元,并且每年支付剩余借款的利息。表7-3每年等额还本且每年支付剩余借款利息的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①年数②年初所欠金额③当年利息=②×10%④当年所还金额⑤当年所欠金额=②+③-④⑥当年投资收益⑦当年税前利润=⑥-③⑧当年应交所得税=⑦×25%110001003008001808020280080280600240160403600602604003002406044004024020036032080520020220O420400100合计-300---1200300方案4:每年付息,到期还本。表7-4每年付息,到期还本的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①年数②年初所欠金额③当年利息=②×10%④当年所还金额⑤当年所欠金额=②+③-④⑥当年投资收益⑦当年税前利润=⑥-③⑧当年应交所得税=⑦×25%1100010010010001808020210001001001000240140353100010010010003002005041000100100100036026065510001001100042032080合计-500---1000250由以上计算可知,从节税减负角度看,方案1税负最轻,其次是方案4,然后是方案2、方案3。二、权益筹资的税务管理(一)权益筹资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发行股票的税务管理发行股票所支付的股息不能在税前扣除,只能从净利润中支付。同时,发行股票过程中还要发生评估费、发行费、审计费等各种费用。留存收益筹资的税务管理留存收益筹资可以避免收益向外分配时存在的双重纳税问题。因此,留存收益筹资在特定税收条件下是一种减少投资者税负的手段。吸收直接投资的税务管理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筹集的资金属于权益资金,其支付的红利不能在税前扣除,不能获得税收减免优势。(二)权益筹资的税收筹划【例7-3】某股份制企业共有普通股400万股,每股10元,没有负债。由于产品市场行情看好,准备扩大经营规模,假设企业下一年度的资金预期盈利14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董事会经过研究,商定了以下两个筹资方案。方案1:发行股票600万股(每股10元),共6000万元。方案2:发行股票300万股(每股10元),发行债券3000万元(债券利率为8%)。分析如下:方案1:发行股票600万股。应纳企业所得税=1400×25%=350万元;税后利润=1400-350=1050万元;每股净利=1050万元/1000万股=1.O5元/股。方案2:发行股票300万股,发行债券3000万元。利息支出=3000×8%=24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400-240)×25%=290万元;税后利润=1400-240-290=870万元;每股净利=870万元/700万股=1.24元/股。在不同的资本结构下,公司的每股净利润不同,通过负债融资可以增大公司的每股净利,因此方案2较为理想。第三节企业投资的税务管理一、研发的税务管理(一)研发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具体办法是:1、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2、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3、对于企业由于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形成企业年度亏损的部分,作为纳税调减项目处理。(二)研发税收筹划【例7-4】某企业按规定可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2008年,企业根据产品的市场需求,拟开发出一系列新产品,产品开发计划两年,科研部门提出技术开发费预算需660万元,据预测,在不考虑技术开发费的前提下,企业第一年可实现利润300万元,企业第二年可实现利润900万元。假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且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预算安排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进度。方案1:第一年预算300万元,第二年预算为360万元。方案2:第一年预算为180万元,第二年预算为480万元。分析如下:方案1:第一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300万元,加上可加计扣除50%即150万元,则可税前扣除额45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00-(300+150)=-1500所以该年度不交企业所得税,亏损留至下一年度弥补。第二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360万元,加上可加计扣除的50%即180万元,则可税前扣除额为54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900-(360+180)-150=210万元应交所得税=210×25%=52.5万元方案2:第一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180万元,加上可加计扣除的50%即90万元,则可税前扣除额27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00-(180+90)=30万元应交所得税=30×25%=7.5万元第二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480万元,加上可加计扣除的50%即240万元,即可税前扣除额72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900-(480+240)=180万元应交所得税=180×25%=45万元由上例可以看出,尽管企业技术开发费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总额相同,但由于发生时间不同,造成企业每一年度应交所得税额不同。二、直接投资的税务管理(一)直接投资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投资方向的税务管理国家往往通过税收影响企业投资方向的选择。比如税法规定,对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投资地点的税务管理国家为了支持某些地区的发展,在一定时期内实行税收政策倾斜。比如税法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投资方式的税务管理企业可以采取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投资方式。根据税法对不同投资方式的规定,合理选择投资方式,可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例如,被投资企业需要投资企业的一处房产,如投资企业全部采取货币资金出资,然后由被投资企业向投资企业购入此房产,则投资企业需缴纳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但如果投资企业以该房屋直接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承担投资风险,按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则可免予负担上述税收。企业组织形式的税务管理企业在发展到一定规模后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决定了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如果具有法人资格,则独立申报企业所得税,如果不具有法人资格,则需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分支机构可能存在的盈亏不均、税率差别等因素来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将合理、合法地降低税收成本。(二)直接投资税收筹划【例7-5】某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备将一处房地产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乙,房地产公允市价为5000万元,城建税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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