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小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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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征税范围和纳税人第三节计税依据、税率和减免税第四节计算方法和征收管理第九章印花税一、印花税的概念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种书立、使用、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二、印花税的特点1、征税面广2、税率低,税负轻3、纳税人自行完税第一节概述三、开征印花税的意义1、为国家建设积累建设资金2、借以了解经济活动情况,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3、有利于培养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第一节概述一、征税范围13个税目: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第二节征税范围和纳税人二、纳税人印花税纳税人是按税法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各类电子凭证的签订人。第二节征税范围和纳税人一、计税依据1.购销合同:购销金额2.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或承揽收入金额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收取的费用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承包金额第三节计税依据、税率和减免税一、计税依据5.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6.货物运输合同:运输费用(不包括装卸费用)7.仓储保管合同:仓储保管费用8.借款合同:借款金额9.财产保险合同:保险费收入第三节计税依据、税率和减免税一、计税依据10.技术合同:合同所载金额11.产权转移书据:书据所载金额12.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其他账簿为应税凭证件数。13.权利、许可证照:应税凭证件数第三节计税依据、税率和减免税二、税率(一)五档比例税率1.万分之零点五:借款合同2.万分之三: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3.万分之五: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种记载资金账簿第三节计税依据、税率和减免税二、税率(一)五档比例税率4.千分之一: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5.千分之二:股权转让书据(二)定额税率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种的其他账簿适用定额税率。详细税目见课本P165第三节计税依据、税率和减免税三、印花税的减免规定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抄本。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第三节计税依据、税率和减免税三、印花税的减免规定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5.外国政府或国家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合同。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定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7.农牧业保险合同。8.特殊凭证:P1669.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第三节计税依据、税率和减免税一、计算方法(一)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所载金额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二)资金账簿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适用税率(三)权利、许可证照和其他账簿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单位税额(四)课本例题P166-167第四节计算方法和征收管理二、征收管理(一)自行贴花办法纳税人自行计算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一次贴足印花数票并注销或画销。(二)汇贴或汇缴办法对有些凭证应纳税额较大的,纳税人可持凭证导税务机关,采取填开缴款书缴纳印花税的办法。第四节计算方法和征收管理二、征收管理(三)委托代征办法通过税务机关的委托,经由发放或办理应税凭证的单位代征印花税款。三、处罚规定印花税实行“轻税重罚”的办法,对纳税人违反印花税法规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处罚。第四节计算方法和征收管理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第三节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节减免税和申报缴纳第十章土地增值税开征的意义1.开征土地增值税,可以抑制房地产的投机、炒卖活动,防止国有土地收益的流失。2.开征土地增值税,增加财政收入。第一节概述一、征税范围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第二节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二、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第二节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三、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为30%-60%。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但未超过100%——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但未超过200%——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60%速算扣除率表P176第二节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一、收入的确定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第三节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二、扣除金额的计算(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即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第三节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二、扣除金额的计算(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P174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第三节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二、扣除金额的计算(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五)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金(六)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即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第三节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应纳税额计算步骤:1.计算土地增值额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2.计算土地增值额与扣除项目比例土地增值额与扣除项目比例=(转让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金额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算步骤:3.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4、课本例题P175-176,例10-1,例10-2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P177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3.其他减免税规定P177第五节减免税和申报缴纳二、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缴纳(一)缴纳程序1.纳税人应在签订转让房地产合同后,到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及规定的期限,到指定银行缴纳。3.纳税人持纳税凭证到房产、土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第五节减免税和申报缴纳(二)征收管理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的权属变更手续。第五节减免税和申报缴纳•练习: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栋写字楼,取得收入1000万元。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40万元(税务机关批准可全额扣除),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60万元。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多少?•解:扣除项目=50+200+40+60+(50+200)*20%=400万元•土地增值额=1000-400=600万元•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比=600/400=150%•土地增值税=600*50%-400*15%=240万元第一节房产税第二节契税第三节车船使用税第十一章房产税、契税和车船使用税一、概念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照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1986年10月1日《房产税暂行条例》对国内单位和个人征收房产税。2009年1月1日起对外籍单位和个人全面征收第一节房产税二、征税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三、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房产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第一节房产税四、纳税人纳税人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第一节房产税五、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1、从价计征房产税从价计征,是指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余值是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第一节房产税五、计税依据2、从租计征房产税从租计征,是指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第一节房产税六、税率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税率分别为:从价计征的是为原值减除10%-30%后余值1.2%;从租计征的为租金收入的12%。第一节房产税七、减免规定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院、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一节房产税八、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P182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率)*1.2%2、从租计征年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第一节房产税九、征收管理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纳税地点为房产所在地。第一节房产税一、概念契税是指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权属转移过程中,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在全国实施。第二节契税二、征税对象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发生使用权转移的土地、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房屋。具体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第二节契税三、纳税人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第二节契税四、计税依据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的计税依据,由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第二节契税四、计税依据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的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第二节契税五、税率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具体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幅度内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下调至1%。第二节契税六、减免:P185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育、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4.土地房屋征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由省级政府确定5.荒山、荒沟、荒滩土地使用权,免征6.外交因素第二节契税七、应纳税额的计算比例税率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P185例11-3第二节契税八、征收管理纳税人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凭完税凭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二节契税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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